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方案

時間:2022-03-30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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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方案

為了進一步做好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工作,根據自治區《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實施方案》,對三個盟市的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試點引路,逐步推進,全面覆蓋的原則,探索方法,總結經驗,要以人力資源信息網絡系統為基礎平臺,以《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為手段,實現就業實名制動態管理工作目標。

二、試點范圍

自治區確定在市、市、進行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工作試點。

三、目標任務

啟動新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全面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強化各級經辦機構對就業信息網絡系統的應用,完善就業實名制動態管理的工作規范,新增就業人員、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職業技能培訓人員、小額貸款人員五項指標年內實現網上運行和實名制動態管理。探索開展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工作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為建立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工作機制提供工作制度、統計分析、信息傳輸、業務流程、應急處理等方面的依據。具體任務是:

(一)在原采集錄入信息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實名制信息采集錄入工作。

(二)全面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共發放100萬本以上。第一部分是新增就業人員、登記失業人員和累計靈活就業人員等人員發證率要達到100%,以上三類人員共發放44萬本以上,其中市17萬本,市23萬本,興安盟4萬本;第二部分是失業保險參保人員的發證率要達到70%以上,共發放58萬本以上,其中市30萬本,市21萬本,興安盟7萬本。

四、實施步驟

試點時間從年6月1日—9月底結束。

(一)準備階段:年6月1日前各試點盟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1、人員到位:組織完成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平臺工作人員相關業務培訓,凡是上報自治區并授權的打印前臺必須確保有一名工作人員。

2、設備到位:完成打印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

3、專網連接:完成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聯網,已與基層勞動保障平臺聯網的旗縣要切實做好網絡的維護確保暢通。

(二)實施階段:年6月1日—9月底。

1、試點盟市根據自治區《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工作試點方案》制定本地區試點方案,全面展開試點工作。

2、適時在試點盟市召開實名制管理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業務推進座談會,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全面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并在全區全面開展就業服務實名制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盟市要成立領導小組,指導具體的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和相關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在5月31日之前將負責就業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領導,聯系人電話(手機)和電子郵箱報自治區就業局就業處。

(二)總結試點經驗。各試點盟市按照自治區《就業服務實名制動態管理實施方案》的要求,在年9月底前對本地區試點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制定出具體辦事程序、操作規范、業務流程、工作制度等為自治區全面開展此項工作提供參照。

(三)實施調度和通報。自治區對該項工作實施隨時調度和按月通報制度。各地要將網絡系統運行情況、發放的進度、存在的問題等情況將于每月5日前上報。

(四)加強督促檢查。自治區加強就業服務實名制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掌握就業服務實名制管理和《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召開業務推進座談會,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完善工作規范,推廣試點地區的做法,建立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促進全區工作全面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