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清理村級債務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31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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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參照《全省開展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試點工作意見》,為積極推進我鎮村級債權債務的清理和鎖定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全鎮所有行政村、居委會(含村小組)2011年底前形成的各種債權債務和村級資產,在村級全面自查的基礎上,按照試點引導到全面鋪開的步驟,進行徹底清查、核實鎖定?,F將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債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關于“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通過清理自查,摸清我鎮村級債權債務形成的原因、構成和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過核查審定、鎖定債權債務,為下一步按照中央有關政策化解村級債務,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促進我鎮農村經濟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二、成立機構、明確職責
根據區政府規定,我鎮成立了清理鎖定村級債權債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鎮政府鎮長;副組長:,鎮工會主席;成員單位由鎮財政所、社會事務綜合管理站等單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清債辦),抽調專業人員組成工作組,負責組織指導和幫助各村開展村級債權債務的清理自查和統計上報等具體工作;各村委會成立有村民代表參加的清債工作小組,在區鄉兩級政府的政策指導下,具體實施村級債權債務的清理自查工作。
三、清債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全面自查、摸清底數
通過村自查清理、摸清底數,為鎮級核查提供翔實的基礎數據和有效依據。
1、時間安排
自查工作從2012年5月15日—5月底。由各村清債領導小組牽本村委會(包括村民小組)2011年底以前形成的各種債權債務和村級資產按要求進行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務必于15天內內完成,自查結果按要求登記匯總后,報鎮黨委、政府審核。
2、工作要求
(1)自查統計工作應根據區統一設計表格(表樣見附件),結合本村實際,按照債權債務發生的時間、用途、利率、經手人、證明人、債務人、債權人等項目進行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對村級集體所有的資產要按照資產名稱、數量、價值(估值)等內容登記臺帳,并在自查后實施動態管理,及時登記。
(2)村級自查結果要經過村民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經自查登記入冊的債權債務和村級資產必須具備充分有效的原始依據,確保帳冊相符、帳據翔實。
(二)徹底核查、鎖定債務
1、時間安排
核查工作由鎮清債辦從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核查工作組,工作組根據各村自查結果,有針對性地選擇幾個有代表性的村組先行試點核查,同時區清債辦也要對部份村進行核查。根據試點結果總結經驗,研究制定明確的鎖定債務原則和方案,再在全區全面鋪開。核查試點工作從2012年6月開始,具體全面鋪開到核查鎖定工作結束時間,根據試點工作情況再另行確定。
2、工作要求
核查鎖定債務試點工作原則上按照以下工作原則確定,遇重大特殊事項或以下未列舉的事項,難以確定的,由鎮核查工作組報區清債領導小組討論研究后再確定。
(1)核查工作以村級自查為基礎,以會計帳目為依據,帳內帳外相結合,同時注意聽取群眾的意見,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要重點進行核實。
(2)對在賬面往來沒有的債權、債務,各村應出具有效原始依據,經核查組審核確認屬實的,憑有關依據按程序可及時補登有關賬表。
(3)對由于時間較長或其他歷史原因造成原始資料不完備的,審核時除通過對債權債務相關記錄進行分析核對外,還應注重聽取群眾意見,審核其他能相互印證的資料,必要時進行實地核實,并由相關單位出具書面證明和資料缺失原因說明材料等。
(4)經清查不實的村級債權債務,以及違反規定增加農民負擔形成的債權債務,原則上村級債權債務中剔除,特殊情況報區清債辦研究確定。
(5)對債權單位或債權人已撤消或者主動放棄追債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有關協議后,按有關程序核銷雙方債權債務。
(6)對村內過去興辦電力、通訊、交通、水利、教育等公益事業所欠債務,若其事權、財權、產權已上劃的,先對其債務單列,通過協商后,按有關程序劃轉給有關單位;對確屬用于集體生產、興辦公益事業形成的債務(對形成有形資產的必須到實地核查驗證),借貸手續齊全,使用開支合理的,可確認為集體債務,由集體逐步償還。
(7)對村組集體在發展農業生產、興辦公益事業過程中形成的工程,其工程造價以決算審計報告為準,無工程決算審計報告的以項目中標價、合同價或驗收決算單為核實依據,同時要通過實地勘察和查賬相結合核實工程造價是否符合規定,工程造價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定額規定和公允市價,超過部分一律從債務本金中剔除。
(8)對以村組集體名義為個人和其他單位貸款或擔保形成的債務,先對其債務單列,并通過認真協調,幫助其解除擔保關系,盡量從村級債務中剝離出來。
(9)對村級管理費開支形成的開支,由村民代表逐步審核確認,與村集體事業無關、村民不同意的,按“誰舉債、誰負擔”的原則落實責任人,從村級集體債務中剝離。
(10)對由村集體代墊代繳應由農民承擔的合理稅費而形成的債務,應將其債務分解落實到相應農戶,并明確稅改前、稅改后欠稅費項目、金額。對此類債務先分類統計匯總,再根據統計數據,報區政府研究后決定處理辦法。
(11)對村級集體所有的資產,根據村級自查結果,通過實地調查驗證后可對其數量和價值進行初步確認,有必要的可請專業機構確認。經確認的集體資產由區核查組指導鄉鎮經管站會計人員按照有關確認文書和有關程序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并對資產的增減變化按有關管理要求,實施動態管理,實時登記。
(三)匯總數據,總結經驗
鎮核查組根據試點結果,初步匯總鎖定全鎮村級債權債務總額報區清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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