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和規范涉企收費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31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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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物價局、省發改委等十六部門《轉發國家發改委等十四部門關于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價檢〔〕123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是今年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也是中央紀委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之一,對于營造良好企業發展環境、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強通脹預期管理、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重要性。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形成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過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推進依法行政,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切實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職責分工
(一)物價部門:負責本次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統籌協調;會同財政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清理審查;對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會同財政、民政部門對社會團體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合理審查;負責檢查涉企收費政策的落實情況;按照國家及省的部署,繼續開展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收費專項檢查。
(二)財政、審計部門:財政部門會同物價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清理審查;會同物價、民政部門對社會團體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合理性審查;財政、審計部門負責檢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執行情況以及財政票據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三)紀檢監察機關:負責查處涉企收費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糾正涉企收費中的行業不正之風;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掛靠政府部門的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脫鉤工作。
(四)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對社會團體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合理性審查,必要時組織聽證;對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的社會團體進行清理整頓。
(五)經信、公安、國土、環保、住建、交通、質監等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清理;負責制定本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脫鉤方案,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脫鉤。
三、工作步驟
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從年7月份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為自查自糾、清理審查、重點檢查和規范總結四個階段,具體如下:
(一)自查自糾階段(7月至8月10日)
各部門要對所屬單位(包括社會團體)實施的收費進行自查,查清收費種類、標準、范圍、金額和依據,并按照規定提出治理規范的初步意見,包括取消、調整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和規范管理的政策措施,于8月10日前將書面自查意見和電子文檔報縣監察、物價、財政部門審核。
(二)清理審查階段(8月11日至10月20日)
1、認真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h監察、財政、物價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涉企收費的現狀進行清理,查清收費類別、標準、范圍、金額和依據,研究提出清理意見,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后,于8月20日前將清理意見和電子文檔上報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
2、清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物價部門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治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877號)要求,對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借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向企業提供服務的收費,以及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壟斷行業的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對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予以取消和調整,研究提出清理意見,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后,于8月20日前將清理意見和電子文檔上報市物價局。
3、嚴格社會團體入會和收費管理。社會團體收取會費,應嚴格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95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民發〔〕123號)的規定執行。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之外,嚴禁強制入會、攤派會費、強制服務;嚴禁不按規定履行批準程序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禁違反有關規定提供展覽會、交易會、研討會、培訓、出國考察等方面服務。物價、財政、民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對社會團體涉企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進行合理性審查,對不合理的涉企收費和標準予以取消和調整。
4、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與行政部門脫鉤。為推進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與行政部門脫鉤步伐,各相關部門要對掛靠政府部門的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進行清理,積極穩妥地做好政府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脫鉤工作,按照要求制定與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脫鉤方案,做到機構分設、人員分離、財產分開。在10月20日前,將脫鉤情況書面報送縣監察、民政、財政、物價部門。
(三)重點檢查階段(8月至10月)
在去年涉企收費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結合今年國家及省確定的檢點,由物價部門對檢驗檢疫、國土、住建、質監、交通、工商、環保、公安(消防)等部門涉企收費政策執行情況開展檢查。
(四)規范總結階段(11月至12日)
對涉企收費重點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與收費單位的主管部門溝通,認真聽取被查單位的意見,對帶有普遍性的、比較典型的亂收費問題,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議。
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結束后,各相關部門要對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在11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縣物價局,同時按隸屬關系報送市各主管部門。11月25日前縣物價局將全縣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的工作總結報縣政府批準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物價局負責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配備工作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工作。要明確本部門的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責任到人。要建立完善督辦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要注意工作方法,排除阻力和干擾,共同推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深入開展并取得實效。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監督網絡體系,強化職能部門、新聞媒體、企業和社會監督。公布舉報電話,暢通投訴渠道,曝光典型違法案件,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狠抓工作落實。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圍繞國家確定的工作重點開展工作。及時上報工作進展,配合開展督導巡查,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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