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亂收費問題專治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5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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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當前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好市政府辦公室做好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安排精神,切實抓好我縣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根據省市減負辦的要求,現制定出我縣的農村亂收費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的主要內容
1、規范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2、加強對農業生產性費用和村集體收費治理。3、加強對農民建房亂收費亂罰款行為的治理。4、加強對農村公費訂閱報刊攤派問題的治理。5、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亂收費問題的治理。6加強對公安系統亂收費亂罰款問題的治理。7、加強對結婚登記亂收費問題的治理。8、加強對計劃生育亂收費問題的治理。9、加強對農業專業合作社亂收費問題的治理。
二、工作步驟
(一)問題排查階段(7月25日—8月14日)
針對農民反映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公安系統亂收費亂罰款、農民建房亂收費亂罰款、計劃生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亂收費、農民外出務工經商辦證、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辦理證照、年檢以及開立賬戶、產品認證等辦事過程中的亂收費、搭車收費、吃拿卡要等問題,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各鄉鎮、公安局、國土局、人事局和社會保障局、人口委、民政局、教育局、農業局、林業局等相關部門要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對檢查、清理出的問題進行整理分類后上報縣政府。
(二)問題整改階段(8月14日—8月31日)
對排查出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整改,對違反規定出臺的收費項目和加重農民負擔的文件要堅決取締廢止;對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對亂收或多收的錢物要如數退還給農民。對處理不到位或排查不及時,繼續違反減負和惠農政策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縣紀檢監察部門要立案查處,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既要追究直接負責人的責任,還要追究分管領導以及主要領導的責任。對觸犯法律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完善總結階段(8月14日—8月31日)
要認真落實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包括減輕農民負擔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落實國務院規定的農民負擔監管五項制度,即涉及農民負擔收費文件“審核制”、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農村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和違反農民負擔政策“責任追究制”,并制定落實各項制度的措施和責任。在整改工作結束后要寫出總結報告,包括存在問題、基本做法、整改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議。
(四)審查驗收階段
縣政府將對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亂收費綜合治理情況進行審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下年度將列為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政策落實
縣上已成立由政府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王仲華為副組長,監察、財政、農牧、教育、物價、審計局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減負辦負責具體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完善涉農收費備案制度
對主要涉農收費(中央和省批準的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集資、基金、罰款等,)執行部門必須持上級有關文件、收費項目、用途、標準、實施時間及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到縣減負辦備案,經減負、物價、財政等部門統一研究,向社會公示后方可組織實施,否則,按亂收費處理。
(三)按規定時間完成各項任務
為了確保我縣治理工作按期完成,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及時上報有關資料,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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