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特色產業補助獎勵方案
時間:2022-04-05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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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業特色產業,激勵調動全縣干部群眾發展農業特色產業的積極性,促進我縣農業產業向“基地化、規?;藴驶?、品牌化、市場化”方向發展,加大優勢主導產業培育力度,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農業持續增收,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我縣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扶持獎勵重點和對象
(一)扶持獎勵重點:
(1)藥材產業;(2)畜禽水產養殖;(3)馬鈴薯產業;
(4)瓜菜產業;(5)林果產業;(6)蠶豆產業;
(7)產品加工營銷;(8)農產品物流業;
(9)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10)品牌農業。
(二)扶持獎勵對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種養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營銷經紀人、鄉、村和個人。
二、扶持獎勵辦法
(一)藥材產業
1、以鄉為單位,大力發展中藥材產業,當年中藥材種植面積占全鄉面積的65%以上,人均中藥材種植達1畝以上且科技運用水平高、各類組織健全的鄉鎮,獎勵鄉鎮1萬元,并授予“中藥材種植基地鄉”榮譽稱號。
2、以村或數村為單位,對于集中連片新建500畝以上中藥材規范化無公害種植豐產栽培基地的,獎勵村社2000元,獎勵鄉鎮1000元,并授予“中藥材規范化種植先進村”榮譽稱號,對幫扶部門授予“先進幫扶單位”榮譽稱號。
3、以村或數村為單位,推廣農業實用技術(地膜覆蓋等),集中連片新建200畝以上中藥材規范化無公害種植基地的,一次性獎勵村社3000元,獎勵鄉鎮2000元。
4、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50畝以上,集中發展中藥材種植的合作經濟組織或農戶,獎勵3000元;在100畝以上的獎勵5000元。
5、對于引進試驗、成功推廣10畝以上藥材新品種種植的農戶,獎勵個人1000元,村社2000元,鄉鎮3000元。
(二)畜禽水產養殖
1、對集中連片種草在20畝以上的農戶,一次性獎勵1000元;以村為單位,對集中連片種草在500畝以上的合作經濟組織或村社,一次性獎勵5000元,鄉鎮1000元。
2、對規模養殖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態脆弱的鄉鎮養牛養羊的規模養殖戶除外):①存欄基礎母牛在10頭以上(標準化圈舍40㎡以上)。②基礎母羊在50只以上(完成標準化圈舍建設的)。③基礎母豬在30頭以上(完成規范化圈舍建設)。④池塘養魚水面10畝(坑底、坑側面、坑邊圍堰整治、全面硬化處理、并投入魚苗)以上??梢淮涡元剟?萬元,并授予“養殖大戶”榮譽稱號。
3、對年存欄蛋雞1萬只以上或年產蛋200噸以上;年出欄肉雞3萬只以上;年飼養奶牛30頭以上;年飼養(繁殖)良種仔豬1000頭以上;孵化推廣商品雞苗10萬羽以上或商品鴨(鵝)5萬羽以上的種畜禽場,分別一次性獎勵1萬元,并授予個人“創業標兵”榮譽稱號。
4、以村為單位,鼓勵支持發展規模養殖村或標準化養殖小區,規模養殖戶或建設標準化圈舍的養殖農戶占總農戶比例達60%以上的,除給村上一次性獎勵2000元以外,鄉鎮一次性獎勵8000元,給養殖戶每戶補助建圈材料費500元,并對幫扶部門授予“先進幫扶單位”榮譽稱號。
5、以村為單位,養蜂在10箱以上的農戶占總農戶的60%以上并成立合作經濟組織的,可視為養蜂專業村,一次性獎勵合作經濟組織3000元,鄉鎮1000元,并授予“養蜂專業村”榮譽稱號;對當年新發展養蜂在50箱以上的規模養殖戶,一次性獎勵1000元,并授予“養殖大戶”榮譽稱號。
6、對成功引進、示范、推廣名優特養殖品種的企業或養殖戶,經考核驗收形成規模的可一次性給予5000—10000元的引種補助。
7、鼓勵農戶大力養豬,凡從事母豬飼養的,每頭財政補貼100元,并對能繁母豬實行保險,保險費財政補貼48元(農戶承擔12元),母豬因非人為因素死亡的由保險公司一次性賠償1000元。
8、積極探索建立耕牛(肉牛、奶牛)保險機制。對追回盜牛在10頭以上的組織或個人獎勵2000元;對成功偵破偷牛盜牛(5頭以上)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一次性獎勵1000元。
(三)馬鈴薯產業
1、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50畝以上,集中發展馬鈴薯種植的合作經濟組織或農戶,獎勵3000元,在100畝以上的,獎勵5000元。
2、以村為單位,當年新建200畝以上良繁基地的,獎勵村社或合作經濟組織500元,鄉鎮1000元。
3、以村或數村為單位,集中連片新建500畝以上馬鈴薯規范化種植豐產栽培基地的,獎勵村社或合作經濟組織500元,鄉鎮1000元;對推廣農業實用技術(地面覆蓋、坑種壟作等),集中連片發展馬鈴薯種植在200畝以上的村社,一次性獎勵村社1000元,鄉鎮2000元。
4、以村為單位,組織群眾向瑞豐洋芋淀粉廠繳售洋芋在5萬斤以上的單位或合作經濟組織,獎勵2000元,20萬斤以上獎勵5000元。
5、對新建良種貯藏窯在50萬斤以上的,一次性獎勵領辦人1萬元。
6、對自籌資金進行馬鈴薯新品種培育并獲市級以上科技成果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或個人,可一次性獎勵1萬元,同時優先評定職稱。
(四)瓜菜產業(包括食用菌)
1、對于集中連片新建蔬菜塑料大棚20座以上的村(0.3畝以上算1座,不足0.3畝的可折合計算),由科技人員進行全面技術指導,一次性獎勵村社1000元,鄉鎮2000元,每座棚獎勵農戶500元;每建一座日光溫室(0.5畝算一座)獎勵農戶3000元;集中連片新建30座以上的一次性獎勵村社3000元,鄉鎮5000元,對幫扶部門可授予“先進幫扶單位”榮譽稱號。
2、對在易地搬遷、災后重建點引導組織農民集中連片發展蔬菜在100畝以上的鄉村,獎勵村社2000元,鄉鎮3000元;組織發展食用菌大棚(沒棚按0.5畝計)在3座以上的鄉村,可一次性獎勵鄉鎮5000元。
3、對于土地承包租賃經營權流轉在50畝以上,集中連片發展無公害蔬菜栽培的合作經濟組織或農戶,獎勵3000元;在100畝以上的獎勵5000元;對于引導群眾集中連片新發展無公害蔬菜(包括復種)栽培在200畝以上的,獎勵村社或合作經濟組織1000元,鄉鎮2000元,并授予“蔬菜專業村”榮譽稱號。
4、對當年新發展食用菌大棚(每棚按0.5畝計)且推廣科學種植模式的種植戶,每座棚一次性獎勵3000元;對集中連片新建5座以上的食用菌種植戶,可授予“食用菌種植大戶”榮譽稱號。
5、對自建果蔬專業冷庫(250噸以上),推進特色農產品反季節銷售的組織或個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
6、對自建溫室實驗并成功馴化山野菜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或個人,可一次性獎勵5000元。
(五)林果產業
1、在荒山荒坡、河灘地、閑散地連片開發種植花椒、核桃、蘋果、石榴、柿子等林果產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經營權可以繼承轉讓。
2、在易地搬遷、災后重建點組織農民集中連片發展經濟林果(花椒、核桃、油橄欖等)在100畝以上且成活率達85%以上的個人或鄉村,一次性獎勵個人或鄉村5000元。
3、對當年新發展5500—11000株、11000株以上的花椒種植大戶,一次性分別獎勵1000元、2000元;對于集中連片栽植規模達33000株以上、80%的農戶栽植花椒的專業村,可一次性獎勵村社2000元,鄉鎮8000元,并授予“花椒大戶”和“花椒專業村”榮譽稱號。
4、對當年集中連片新發展55萬株以上花椒種植基地的村社,可一次性獎勵村社1萬元,鄉鎮2萬元。
5、對于集中連片新發展花椒、核桃產業的,由林業局負責提供苗木,形成規模的由林業局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在適宜區集中栽植優質核桃嫁接苗1000畝以上的,可一次性獎勵村社1000元,鄉鎮3000元。
6、對當年集中連片新栽植優質核桃5000畝以上的村社,可一次性獎勵村社5000元,鄉鎮1萬元。
7、對于集中連片栽植油橄欖在1000—2000畝、2000畝以上或其它優質林果200畝以上,成活率在85%以上的村社或企業,可一次性分別獎勵村社或企業2000元、5000元。
(六)蠶豆產業
1、以村或數村為單位,對于集中連片新建500畝以上蠶豆規?;N植豐產栽培基地的,獎勵村社2000元,鄉鎮1000元。
2、對組織引進優良品種且成功推廣在200畝以上蠶豆示范基地的鄉村,獎勵村社2000元,鄉鎮1000元。
(七)農產品加工營銷
1、城關鎮、哈達鋪鎮當年新辦投資總額200萬元以上,其他鄉鎮新辦投資總額在50萬元以上特色農產品加工企業,每個一次性獎勵鄉鎮5000元。
2、對從事農產品加工生產的重點農產品加工企業,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個體工商戶,免收工商管理費。
3、對當年獲得省級以上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或獲得高新技術專利證書的特色農產品加工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4、對全縣評出的中藥材加工大戶(成品在50萬公斤以上)、銷售大戶(成品在100萬公斤以上),分別獎勵5000元(以實際納稅為準)。
5、新辦農產品加工企業土地稅收等政策按照《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來執行。
6、對年加工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會計制度完善、帳目健全、會計人員有資格證書、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企業,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農副產品(原材料)可按10%抵扣進項稅。
7、年度評為市級重點農業特色產業龍頭企業的,獎勵3萬元;評為省級的獎勵5萬元;評為國家級的獎勵10萬元。
8、對縣內超市設柜位或市內超市設柜位年度銷售本縣特色農產品達到5萬元以上的營銷企業或組織,一次性獎勵2000元,對年銷售在1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以實際納稅為準)
9、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申請貸款,視項目用途與實際需要,適當放寬擔保抵押條件,合理確定貸款期限;金融部門對于加工企業要積極開展評級授信,對種植戶或養殖戶和特色產業開發給予貸款支持,縣政府視其規模給予貸款貼息。
10、在縣境內投資新建的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縣政府確認后,除享受《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外,凡與農戶落實訂單農業面積達5000畝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11、對企業取得自營出口權,年度內實現出口本縣農產品達20萬美元以上的,可一次性獎勵3萬元;出口達50萬美元以上的,可一次性獎勵5萬元。(以國家海關統計為準)
12、鼓勵縣內外企業,投資開發我縣的蜂蜜產品,每開發一樣產品獎勵2000元。
(八)農產品物流業
1、自籌資金在縣境新建功能齊全農產品綜合批發市場的,按招商引資有關規定享受有關扶持政策,并授予“市場建設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2、在市場內建設農產品節能保鮮庫的,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一次性獎勵業主1萬元。
3、對在市場內安裝農業信息設施、實行電子商務的單位(營銷組織或個人,視其規模大?。?,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九)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1、凡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注冊登記的,一律免收登記費,要引導種植、養殖和購銷加工農副產品的專業大戶注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或私營企業,發展“執照農民”,使農民成為合格的市場主體。
2、對認定為市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可一次性獎勵1萬元。
3、對新成立經考核運行正常,成效明顯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獎勵2000元,并授予“優秀農民專業合作社”榮譽稱號。
4、對引導組織農民當年新發展縣級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8個以上且成效明顯的職能部門,獎勵3000元,每組織認定1個市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獎勵2000元。
5、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新建規?;?、標準化基地,可視其規模,縣財政部分或全額貼息扶持。
6、對當年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機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或村社,可一次性獎勵3000元;對開展信用合作的專業合作社或村社,可一次性獎勵5000元。
(十)品牌農業
1、鼓勵引導企業或營銷組織積極參加各類農產品評選活動,對在國家、省級組織開展的綜合型農博會評選中獲得金獎的參評單位或營銷組織,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獲銀獎的獎勵2萬元、1萬元;獲優質獎的獎勵1萬元、0.5萬元;對在國家、省級、地級政府或部門組織開展的單項農產品評比中獲得金獎的參評單位或個人,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獲銀獎的分別獎勵1萬元、0.5萬元、0.3萬元;獲優質獎的分別獎勵0.5萬元、0.3萬元、0.1萬元。
2、對新獲得國家、省級認證的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生產基地、無公害農產品,分別給予創牌者1萬元、1萬元、0.8萬元、1萬元獎勵。
3、對獲得GAP認證的企業,獎勵企業1萬元,鄉鎮1萬元;對獲得GMP認證、QS質量認證的龍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1萬元。
4、對申請商標注冊的企業,每申請獲得一件農產品注冊商標的給予5000元的獎勵;凡龍頭企業產品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每個獎勵5萬元;獲省級著名商標,每個獎勵3萬元;凡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HACCP食品安全體系認證的產業化龍頭企業獎勵3萬元。
三、扶持獎勵對象的考核與評定
1、要求:根據本扶持獎勵辦法由農辦切實抓好各產業開發的督查和協調工作,相關單位制訂出臺本扶持獎勵辦法的考核細則,農牧局制定藥材產業、畜禽水產養殖、馬鈴薯產業、蔬菜產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扶持獎勵辦法的考核細則,科技局制定食用菌產業扶持獎勵辦法的考核細則,林業局制定林果產業扶持獎勵辦法的考核細則,經委制定農產品加工營銷、物流業和品牌農業扶持獎勵辦法的考核細則,鄉企局制定分管企業的加工營銷和品牌農業扶持獎勵辦法的考核細則。有關單位要根據扶持獎勵辦法考核細則和農業特色產業的年度實施規模,提前謀劃,為表彰獎勵做好準備。
2、申報:各鄉鎮或企業根據本扶持獎勵辦法,對本鄉鎮當年擬發展各類產業且能符合條件的集體或個人,于當年3月30日前進行申報備案,認真填寫農業特色產業開發申報備案表,向農牧局申報藥材產業、畜禽水產養殖、馬鈴薯產業、蔬菜產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獎勵對象,向科技局申報食用菌產業獎勵對象,向經委或鄉企局申報農產品加工營銷、物流業或品牌農業獎勵對象。各相關單位要根據考核細則和申報備案表由主要領導帶隊,組織人員深入鄉村、農戶、企業、田間地頭實地查驗,嚴格把關,各負其責,反復調查核實,以正式文件將獎勵的初步意見按時上報縣農業辦公室。
3、審核:由農辦負責牽頭,組織財政、農牧、扶貧、林業、科技、經委、鄉企等有關部門適時復查驗收,根據實際復查情況確定扶持獎勵對象,并將評審結果報縣農業特色產業開發領導小組審核。
4、認定:將農業特色產業開發領導小組審核結果提交政府常務會或縣委常委會審定。
5、兌付:在全縣農業特色產業發展大會或農村工作會議上獎勵。
四、附則
1、本辦法自之日起實施,原《縣鄉鎮企業扶持獎勵辦法》同時廢止。
2、本辦法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縣農辦負責解釋。
3、農業特色產業扶持獎勵資金由縣政府統一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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