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企業負擔整治辦法

時間:2022-04-08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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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企業負擔整治辦法

為貫徹落實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和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國、全省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長減負[]2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心任務,全面清理涉企收費,治理各種攤派等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嚴肅查處和糾正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違法行為。進一步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費項目,降低過高收費標準,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的涉企服務和收費行為,杜絕向企業亂收費、亂拉贊助和各種攤派行為,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措施,推進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法制建設,建立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長效機制,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企業清費治亂減負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工業經濟局、區交通局、區公安分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優化效能辦,由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協調工作。(地址:區機關5棟329室,聯系人:,電話:)

三、工作任務

1、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一是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過高收費標準要予以降低。二是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相關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制定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規定,規范收費行為。三是加大對涉企收費的監督檢查和查處力度。重點對涉企收費較多的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國土、房產、交通、環保等部門收費和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收費開展專項檢查,對亂收費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2、清理和糾正向企業攤派、索要贊助和無償占用企業人財物等行為。一是糾正和查處向企業亂攤派、亂集資、無償占用企業人財物等行為以及強行向企業拉廣告和索要贊助等行為;二是糾正和查處強制向企業攤派訂購書報刊物、音像制品和強制企業參加不必要的會議、培訓、會展、學術研究、技術考核等;三是糾正和查處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研究會等;四是糾正和查處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到企業報銷各種費用;五是糾正和查處未經出資人機構審核同意,強行要求國有企業捐贈、捐獻等行為。

3、督促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匯總并向社會公布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并組織開展對各項惠企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落實的政策措施,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督促落實。

4、建立減輕企業負擔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各街道(鄉、鎮)要進一步健全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加快企業減負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設,完善涉企收費政策措施,加強涉企收費審批、繳費及使用管理,嚴格涉企收費公示、登記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部門減輕企業負擔情況的審計制度,健全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負擔監督制度,標本兼治,加強源頭管理,積極探索減輕企業負擔的長效治理機制。

四、實施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1、啟動部署階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工作動員和工作部署。

2、自查自糾階段(8月下旬-9月上旬)。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以查基層單位、查薄弱環節、查突出問題為重點,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梳理各項惠企政策措施,檢查落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糾正亂收費和各種攤派等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對負擔較重企業的負擔情況進行調研評估和根源分析,建立相關制度,并認真填報《區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于9月10日前形成書面匯報材料,連同統計表,報送區企業減負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處理或解答企業反映的問題。

3、檢查整改階段(9月中旬-10月中旬)。在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區企業清費治亂減負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開展對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檢查。通過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4、總結報告階段(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單位、各部門要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內容包括:工作組織情況、取得成效、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議。于11月中旬將本單位本部門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區企業減負辦。區企業減負辦在匯總各有關部門情況的基礎上,全面總結專項治理工作,形成書面材料后上報市企業減負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減負工作,要將專項治理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門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承辦機構和工作人員,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9月3日前將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分管領導及聯絡員的情況報送區企業減負辦。

2、明確責任,加強配合。區企業減負辦要建立健全成員單位責任制度,統一部署,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工作指導、信息和情況通報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和各自負責的工作,及時組織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在做好自查自糾的同時,指導本系統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3、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36號)有關規定,把減輕中小企業負擔作為企業減負工作的重點,努力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寬松環境。要認真做好企業負擔調查分析工作,針對不同性質的增加企業不合理負擔、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問題,進行分類指導,尤其注重探索解決導致企業不合理負擔的深層次問題,從源頭上、制度上提出改進的措施方法,實現標本兼治。

4、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對本系統專項治理的檢查工作,嚴肅查處損害企業利益的違規違紀問題,對違規違紀問題要限期糾正,處理結果要逐級上報。要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和有關經驗,加強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形式,引導社會各界積極關注、主動參與專項治理工作,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