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辦農田水利改革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10 10:50:00

導語:區政辦農田水利改革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區政辦農田水利改革指導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為規范和加強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維護管理,解決長期以來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管理薄弱的現狀,確保農田水利設施正常運行,持續發揮效益,形成良性的農田水利運行管護機制,以促進農業節水,切實降低農民用水成本,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根據《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管理辦法》、《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資金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和“落實主體、維護權益、強化保護、科學利用”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1、積極探索創新小農水重點縣管護機制,進一步落實管護主體,建立管護責任,落實責、權、利相統一的管護機制,切實加強小農水重點縣貫徹的保護。

2、強化小型農田水利管護體制改革,落實管護主體,建立管護制度、細則,制定各項管護合同。

3、推進小型農田水利管護體制改革,是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變化,保證貫徹長期正常運轉。

4、為切實加強貫徹運行管護工作,小型農田水利項目所在街鎮、村要逐級建立貫徹管護組織和管護隊伍,同時加強對管護人員的管理,并建立相應的獎懲措施,以便管護機制順利運行。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既要確保水利工程社會效益的充分發揮,又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降低工程的運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二)堅持責、權、利相統一。既要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水管單位的權利和責任,又要在單位內部建立有效地約束和激勵機制,是管理責任、工作績效和職工的切身利益緊密掛鉤。

(三)堅持改革、發展與穩定相統一。既要從水利行業的實際出發,大膽探索,勇于創新,又要積極穩妥,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時機與步驟,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三、改革內容

按照“落實主體、維護權益、強化保護、科學利用”的總體要求,在穩定小農水重點縣工程所有權的基礎上,以落實管護主體為核心,將小農水重點縣工程管護的責任、權益有機結合起來,建立主體落實、監管到位、補償合理的責權利相統一的管護機制。

(一)引導、發動成立農民用水協會管理組織。

1、按照“國家引導、配套投入、民辦公助、滾動發展”的原則,引入市場機制,利用市場手段,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及社會各界參與重點線建設的積極性,真正建立以農民為主體、政府輔助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參與的運行管護機制。

2、根據項目目標化管理的要求,結合項目特點,提出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并和當地政府結合,制定有關工程維護的制度。根據總的管理目標要求,層層落實責任,明確責權利。

3、建立農民用水戶管護組織。在國家實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戰略后,我區進行了大力宣傳、引導,并積極推行小型農田水利體制改革,引導、鼓勵農民自發成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用水戶協會。

4、計劃采取三級管理模式,即以街鎮為單元,注冊組建鎮級農民用水者協會統管,負責協調全街鎮農業灌溉工程的統籌管理;以村為單位成立農民用水戶協會主管,負責全村農業灌溉工程的用水管理;以井或其他水源地為單元組建農民用水戶小組直管,具體負責以井或其他水源地為單元的灌溉工程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5、項目工程運行應按市場機制運作,搞好水費的核算,按照成本補償、合理收費、公平負擔的原則,結合各用水戶協會實際,制定和調整供水價格。采用測量水新技術、新設備,配備齊全測量水建筑物和儀表,搞好測水量水和水費征收工作。

(二)對工程項目進行產權登記,將產權移交給農民用水戶合作組織。

1、工程建成后,要明晰產權,積極推動成立市場化運作的農民用水戶協作組織。形成以用水戶協會管護為主、基層水利服務組織為輔的工程管護機制,實現工程的長期高效運行。

2、工程完成后,及時進行產權登記和辦理產權移交手續,將產權全部移交給農民用水戶協會,明確工程產權和工程管護主體,按照“誰受益、誰負擔、誰管護”的原則,把工程產權移交給街鎮農民用水者協會,由村級農民用水戶協會負責工程的看護和管理。

3、結合農民用水戶協會的運行和管護,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灌溉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水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明確執委會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職責。各鎮也應相應制定各項制度,明確職責和運行管護標準。

(三)建立分工明確的監督管理機制。

加強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護主體的監管,是確保管護主體責任落實的重要環節。要充分發揮鎮、村的作用,加強對管護主體法人監管,分工負責,明確責任,確保管護真正到位和責任落實。

1、各鎮、村用水戶協會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章程、制度和操作性、針對性強的管護細則,并列入各級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年度考核內容。

2、區、鎮工程管護組織要對項目鎮、村工程管護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一般每半年檢查一次,年終進行總評。鎮、村應每季檢查一次,半年一小結,年終一總評。

3、上級管護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管護組織的工作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工程管護中出現的問題,對重大問題或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上一級領導機構。鎮人民政府要負責跨行政村的農田水利管理和維護,指導組織加強農田水利管理和維護;村委會要負責主持自然村和用水戶協會的農田水利的管理和維護。

4、各級組織都要建立工程管護檔案,內容包括:管護人員基本情況,用水戶情況,工程設施布局情況,管護內容,管護記錄和年度考核情況等。

5、加大項目管護宣傳工作,增強群管群護意識,實行“專管”與“群管”有機結合。區、鎮、村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工程管護的法律、法規,做到家喻戶曉,老幼皆知。加強宣傳用水戶協會組建的作用、意義,增強群眾組建協會的意識,充分調動村民主動參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的管理的積極性。

(四)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護的獎懲機制。

1、區領導小組對在工程管護工作中的先進單位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獎勵,同時對舉報、揭發破壞項目工程設施、設備的人員給予獎勵。

2、因管護人員個人行為,造成管護區的工程嚴重損毀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以經濟處罰。

3、對有意損壞項目工程或不聽勸阻尋釁鬧事,毆打管護人員的,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通過深入各村調查,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制定工作方案。

2、成立工作組。區、街鎮政府成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護機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督促各村開展改革工作。

3、召開培訓會議。區政府召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工程管護機制改革工作培訓會議,安排部署工作,并對街鎮、村協會和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4、選定改革村。選擇群眾積極性高、基礎條件好的行政村作為試點村。

(二)宣傳發動

1、召開村級農民用水戶協會和用水戶小組會議,宣傳上級小農水重點縣管護機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學習領會政策精神和主要做法。

2、把宣傳材料分給用水戶會員。

3、組織用水戶協會和水利工作人員深入用水戶開展宣傳,講清講透政策精神,使用水戶了解小農水重點縣管護政策,參與水利工程的管護。

(三)調查摸底

1、收集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的相關資料,進一步了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具體情況。

2、摸清村情民意:

①掌握本村小農水重點縣的總面積、總人數、總戶數、村民小組;

②摸清小農水重點縣工程的具體位置,權屬情況及管護形式。

③摸清村民對小農水重點縣工程的依賴程度和對小農水重點管護機制改革的想法、意見和建議。

(四)劃分和確定管護責任區

1、按照各村改革方案對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進行劃片分組,落實管護主體,明確每片地管護責任人。

2、街鎮協會和村協會組織管護責任人到項目區分別確認管護責任區。

(五)簽訂責任書和管護合同

街鎮協會與村協會簽訂《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項目管護行政責任書》,村協會與管護責任人簽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護合同》。

(六)改革資料歸檔

改革方案決議、各種會議記錄、公示情況、行政責任書、管護合同、監管合同、改革的各項表格以及工作小結等資料應按村歸檔,并做到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七)檢查驗收

對完成工作任務的村,由鎮政府根據省、市檢查驗收方案進行自查,自查驗收合格后,由區小農水重點縣管護機制改革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小農水重點縣管護機制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是一項事關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和穩定的大事。各街鎮要落實管護主體,確保所有者權益,發動廣大群眾參與改革的積極性,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并如期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組織協調全區小農水重點縣管護機制改革工作進展,區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的管護機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水利局);各街鎮也要成立以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管護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各街鎮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把試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并組建專門工作隊伍,進駐鄉村抓好各項工作。

(三)廣泛宣傳發動。各地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召開村用水戶協會會員、用水戶小組會議,傳達上級關于管護機制改革創新的精神,領會機制創新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做法。要印發有關宣傳材料,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和建議。

(四)籌措工作經費。項目工程管護維修所需資金本著“誰受益、誰負責”、“以工程養工程”的原則,走自我積累,自我完善的道路,采取用水者協會自己收取水費、群眾集資、鎮財政適當補貼等多種形式籌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