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法治建設方案
時間:2022-05-1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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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基本目標
1、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各級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緊緊圍繞科學發展、富民強區主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為保障我區率先突破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基本目標。到2015年,基本實現以下目標:
──政府職能轉變取得切實成效,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
──各項制度建設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能夠充分反映客觀規律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夠為全區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協調發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正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違法違紀行為得到堅決糾正和制裁,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和各種風險的能力顯著增強。
──政府決策基本實現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能夠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意愿;提供政府信息全面、準確、及時,行政監督和問責機制進一步完善,行政監督效能顯著提高。
──效率高、成本低、參與廣泛、形式多樣地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機制基本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觀念顯著提高,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圍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顯增強,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處理各種社會矛盾。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3、加強宣傳教育,著力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全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以依法治國、執政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堅持黨的領導為基本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習慣,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4、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全區各級行政機關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加以落實,做到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每年領導班子集體學法、舉辦專題法制講座等不少于4次。要落實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組織學習依法行政知識,每季度學習一次。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度,各行政執法單位每年要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行政執法人員每年參加法律知識培訓的時間不少于40小時。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公布后、施行前,負責實施的政府部門要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和考試。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和專業法律知識培訓情況、考試成績記入考核檔案,作為考核內容和職務晉升的依據。
5、推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擬任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任職前組織部門應考察其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政府部門安排工作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必須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法制部門統一組織的法制培訓,通過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的法律知識考試,取得《省行政執法證》。
三、加強制度建設,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
6、加強重點領域制度建設。圍繞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解決深層次矛盾,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科學發展,維護公平正義。重點加強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循環經濟發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優化產業結構、民生保障和改善、社會管理創新、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公共服務和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7、改進制度建設方式。建立法制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相結合的規范性文件起草模式。擴大公眾參與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聽證、專家咨詢論證等制度,保證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得到充分表達和尊重,合理訴求、合法利益得到充分體現,使制度建設符合客觀規律、解決實際問題。
8、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評估機制。政府法制機構與主要負責執行的部門應當適時對政府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經濟社會效益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評估。加強對評估成果的運用,充分發揮評估效用,為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提供科學依據。
9、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在全區建立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前置審查、集體討論、社會公眾異議審查、備案審查、定期清理、三統一管理(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備案檢查和通報、評估報告、統計和工作報告等十項制度。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發規范性文件要明確有效期,到期自動失效。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公開制度,未向社會公開的規范性文件不得執行。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延期執行制度,非緊急狀態下一般不得“從之日起執行”,防止“未教先誅”。堅持“逢文必審”,所有涉法涉權文件要經過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予上會,不得。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未經備案審查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完善規范性文件清理機制,每隔2年組織一次全面清理,對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上位法相抵觸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間明顯不協調的規范性文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四、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0、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全區各級行政機關要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合理劃分上下級政府之間、本級政府各部門之間的決策權限,根據不同層級政府、不同部門的特點和職責科學界定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不斷修訂和完善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工作規則,推進行政決策規范化。
11、完善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制度,保證公開聽取意見常態化。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決策事項,決策機關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規范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對聽證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要吸收采納。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在決策前要組織專家論證。
12、堅持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必須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或者論證,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作出決定。
13、建立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和實施后評估制度。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集體討論決定。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要通過抽樣調查、跟蹤調查等方式對行政決策的執行情況、經濟社會效果等進行評價,及時修正和完善相關行政決策。逐步推行決策評估制度。
14、完善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決策制定和實施過程的監督,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和權限、對象和范圍、程序和形式。對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造成決策失誤和重大影響的,以及決策內容違法,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推進文明公正執法
15、大力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在城管、農業、交通運輸、文化等領域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全面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著力解決執法不公等問題。
16、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和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實現行政執法的主體、權限法定化,行為規范化,文書格式化。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執法行為。嚴格遵守行政執法公開、告知、聽證、說明理由、回避等規定,保證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推動行政執法機制創新,建立行政指導、行政規劃、行政合同、行政獎勵等制度,發揮非強制性管理手段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實現管理與服務、執法與疏導、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17、深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深化執法責任制,推進行政執法部門文明、公正執法。依法清理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職權并向社會公布。落實法定職責,明確執法責任。重點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考評獎勵、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等制度,構建行政執法的考評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18、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嚴禁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政府法制機構要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檔案,對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執法人員信息化管理系統。在全區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證件“紅黃綠”卡管理制度。每年由政府法制機構對執法證件進行年審,對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執法能力、服務意識、民意評價”等四個方面實行百分制考核,80分以上,發給綠卡,繼續執法;60-80分之間,發給黃卡,予以警告;59分以下,發給紅卡,暫扣執法證。對發生嚴重問題的執法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吊銷其執法證件。通過對執法證件的動態管理,達到以證管人、以證管事的效果,努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六、探索化解社會矛盾新機制,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
19、認真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按照自愿、合法、平等、及時的原則,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做好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之間的銜接協調,發揮“大調解”機制的作用。建立行政調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行政調解工作。加強基層行政調解組織建設,做好行政調解員的培訓。實行行政調解員持證上崗制度,提高調解工作的質量。
20、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強化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行政復議機構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依法受理。設置方便群眾申請的行政復議專門受理窗口,逐步采取網上申請行政復議等便民措施,暢通復議渠道,依法及時受理和處理行政復議申請。審理行政復議案件,要重證據、重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復議和解制度和審理簡易程序,建立行政復議聽證制度和案卷公開查詢制度,公正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堅決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行政復議申請按時辦理率和辦結率要達到100%。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決定督查落實等制度。全區各級行政機關必須堅決執行上級行政機關的行政復議決定,否則,嚴格按照《行政復議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1、切實抓好信訪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信訪條例》,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秩序,落實信訪責任,加大問責力度。綜合運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依法、及時、就地、合理、有效地處理好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建立健全信訪情況反饋與政策研究聯動機制,對信訪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社會問題,及時完善和調整相關政策。
七、完善行政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22、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司法和社會監督。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向其報告工作,依法報備規范性文件;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聽取政協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司法監督,主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和裁定,認真落實司法建議;接受社會監督,通過設置舉報箱、意見箱、電子信箱、開通熱線電話等形式暢通監督渠道;接受媒體和群眾監督,對新聞媒體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和回應。
23、加強專門監督。加強行政監察,確保政府工作人員廉潔從政,保證政令暢通。重點圍繞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土地礦權出讓、征地和城鎮房屋征收拆遷、農村土地承包、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強農惠農政策落實以及其他關系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監察力度,提高監察水平。加強審計監督,強化對政府投資管理、重點建設項目和國有企業以及稅收征管的審計監督,加強財政收支情況和領導干部任中審計監督。
24、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認真貫徹執行《省依法行政監督辦法》,嚴肅立案查處違法行政行為。完善經常性監督措施,健全定期執法檢查制度、專項執法檢查制度、重大行政處罰和重大行政強制措施備案制度、新頒布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反饋制度。設立區依法行政監督舉報電話,完善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處理制度,高效處理群眾投訴的違法行政行為。
八、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25、深化政府機構改革,依法合理界定職能。依法界定和規范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把政府職能轉變到制定規則、強化管理、加強監督、優化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依法合理調整、確定政府部門職責范圍,界定政府部門之間的權限,把相同或者相近的事項交由一個部門承擔,避免或減少部門之間的職權交叉。
26、加強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加快綜合性應急隊伍建設,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進一步完善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依法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不受侵犯。健全各鎮街、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建設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和專業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
27、依法加強財政管理。進一步完善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構建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為目的績效評價體系,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整規范、科學有效、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管理制度。嚴禁設立單位小金庫。完善行政賠償制度,積極探索建立行政賠償程序中的聽證、協商、和解制度。將執法經費列入部門預算,切實保障行政執法經費。
28、建立政府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的機制。全面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充分保障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嚴禁干預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范圍內的事情,不得要求群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履行的職責。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規范和管理,把社會組織可以自我調節和管理的職能交給社會組織履行。
九、健全政務體系,提升服務質量
29、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完善行政審批制度。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明確行政審批管理權限,做到權責一致;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項目,加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著力推進政府管理方式創新,促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健全落實行政審批事項后續監管、過錯問責等制度。穩妥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完善“并聯”審批,創新審批服務方式。拓寬服務渠道,推行網上查詢、網上辦理審批的方式。
30、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完善基層便民服務網絡。強化公共服務意識和公共服務職能,建立健全統一、公開、公平、公正的現代公共服務體制,提高公共服務的水平。在鎮街、村(社區)以及各部門公共服務窗口單位組織開展便民服務活動,公開工作流程,明確職責權限,健全和落實限時辦理、“一站式”服務、上門服務等制度。
31、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政府上網工程建設,建立政府與部門、企業、群眾信息溝通的平臺。加快建立政府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和信息公開的社會評價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規則和程序,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重大決策、財政預決算、重大投資建設項目、環境和生態保護、食品藥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教育、醫療衛生、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災害以及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等公眾關注的政府信息工作,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事項外,行政機關應當公開全部信息。涉及社會公共事務的內容應當在政府會議結束后24小時內公開,主動公開的政府文件在印發后3個工作日內公開,做到公眾關注的重大政府信息可以在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免費查閱、下載。
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
32、強化組織領導。全區各級行政機關的主要領導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要及時調整和充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定期研究部署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確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重點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33、健全獎懲機制。上級機關要定期對下級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責令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繼續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從整體上提高工作水平。加強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并納入各鎮街、各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績效考評體系,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依法行政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對不履行職責、頻發行政違法案件的單位及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給予處分。
34、加強法制隊伍建設。全區各級行政機關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法制機構隊伍建設的要求,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機構,為法制機構提供必需的經費保障和人力支持,確保其工作能夠正常開展。全區各級行政機關法制機構要切實擔負起依法行政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的職責。法制工作人員要不斷加強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勤奮工作,恪盡職守,積極主動地當好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
35、完善報告制度。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年要向本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情況;政府各工作部門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本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全區各級行政機關要認真安排本地區、本部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工作要點,并將工作要點抄送上級政府及其法制機構、同級黨組織、同級人大組織。
36、抓好工作落實。全區各級行政機關要把落實本規劃與實施《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緊密結合起來,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主體,分年度確定工作重點,扎扎實實地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務求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實現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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