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辦建筑工程火災隱患治理方案
時間:2022-05-19 0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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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預防建筑施工現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決定在全區開展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全面、認真、細致地排查整治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嚴厲打擊建筑工程消防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各類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治理內容
(一)轄區內建設工程項目是否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建設單位是否隨意肢解工程、壓縮合理工期,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安全措施費用;施工單位是否存在超越資質范圍承包、違法分包、轉包工程,是否違規托管、代管、掛靠和無相關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證書超出有效期,非法從事建筑活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是否發包給具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是否按要求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二)施工現場鍋爐房、廚房及其他固定用火作業區是否與可燃物堆放區或倉庫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鍋爐房、廚房是否采用磚混結構,是否按規定設置為單層,且獨立設置,廚房內15公斤以上容量燃氣瓶罐是否單獨隔離設置在廚房外臨時設施內,現場工人是否在公共廚房以外私自開伙。職工宿舍每排連續設置是否不超過10間,板房門是否按要求外開;每間宿舍門外是否配備ABC4型滅火器。施工現場臨電的設置是否按照規范規定,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等臨電規范要求,各級配電箱是否使用標準式電箱,配電箱防護棚是否按照要求配有ABC4型滅火器。
(三)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是否嚴格按照遵守動火審批制度。從事電氣焊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電氣焊、切割、噴燈等明火作業是否按要求遠離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是否落實好周邊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監護,是否按規定禁止切割盛裝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密閉容器。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存放間距是否大于10米,存放數量是否少于5瓶,使用間距是否大于5米,距明火距離是否大于10米。
(四)氧氣、乙炔氣瓶和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是否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庫房是否按要求設置在辦公、生活區25米以外,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是否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在建工程及職工臨時宿舍是否違反規定作為倉庫使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是否做到限額領料,并按要求隨領、隨用、隨清、隨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是否有避免在陽光下長時間暴曬的規定和措施。
(五)施工現場是否按要求設置消防通道,其寬度是否大于3.5米,消防車道是否保持暢通;在建建筑內是否按要求設置標明樓梯間和出入口的臨時醒目標志及臨時照明設施。
(六)高層建筑是否專設消防水源和加壓泵,是否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保證水壓和流量,每層樓是否都設有消防水源接口和消防水帶。
(七)年6月1日之后開工的工程,臨設采用輕鋼活動板房的,是否按規定使用玻璃絲綿、巖棉等絕燃材料作為填充物。職工宿舍是否統一布線,穿管敷設,過墻線是否加設絕緣套管,并做防水處理。每間宿舍是否配有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器等安全裝置,每床位是否設有不少于5孔的專用插座,每人用電負荷是否小于100W,每房間總用電負荷是否小于2KW;職工宿舍使用電熱毯是否具有“3C”認證標志,購置發票是否能及時存檔備查;施工現場是否設有足夠的開水爐,并能滿足職工正常生活需要。宿舍內是否違反規定使用熱得快、電熱棒、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是否嚴禁職工燃燒木柴、炭火等明火取暖。
(八)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是否高于B2級,是否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作防護層。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外墻保溫材料,是否經過阻燃性能檢測合格后投入使用;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是否經質量檢測合格。
(九)施工現場是否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值班和每日巡回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十)施工現場是否按要求組織對所有員工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職工是否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應急救援常識,施工現場是否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三、治理實施步驟
本次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專項治理工作,采用企業自查和相應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分為如下階段:
(一)自查階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由各施工、監理企業對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全面自查。
(二)抽查階段(12月10日至12月18日)。在各施工、監理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由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消防部門聯合抽查。
(三)整改總結階段(12月19日至12月28日)。各部門針對檢查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逐一進行整改,有重大消防隱患的實行掛牌監督,保證問題及時有效的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到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的緊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絕消極應付、走過場、確保將此次治理的各項內容落到實處。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會同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全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工作檢查。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成立消防專項檢查小組,認真組織好檢查活動,逐級落實工作責任。要針對當前影響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現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要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嚴肅檢查,嚴格執法。對自檢不認真、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項目責令停工整改,并約談施工和監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同時,按照程序暫扣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監理企業項目總監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安全監管資格證書,取消該工程文明工地評選資格,并給予全區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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