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城鄉環境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21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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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城鄉環境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城鄉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解決城鄉環境衛生“臟、亂、差”問題,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我區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百日行動”成果,根據《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全區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和諧城鄉建設行動為契機,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為目標,按照突出重點、全面展開、綜合治理、務求實效的原則,集中整治影響城鄉環境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管理,著力創造整潔優美、和諧宜居的城鄉環境,努力建設以富裕、生態、文化、幸福、平安為標志的活力、魅力山城,全力開創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和諧發展的新局面,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整治內容

(一)治臟

1.加強城區衛生管理。嚴格落實保潔責任制,消滅衛生死角和盲區,主要道路定時沖洗和每日灑水降塵,次干道及沿線、背街小巷“墻到墻”范圍內無散落垃圾和白色污染。完善環衛設施功能,公廁、果皮箱、垃圾中轉站服務半徑合理,管理規范,運行良好,公共廁所實行免費開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及時清理和沖刷挖掘道路、清掏下水道等產生的污泥,防止污染路面。(責任單位:區市政環衛局,各街道)

2.抓好農村垃圾治理。健全鎮村環衛管理體制,完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體系,加強環衛管理隊伍建設,各鎮、街道、開發區按5~10人的標準配備管理人員,做好全區鎮村保潔員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和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大轄區內衛生保潔和垃圾治理的監管,全面清理村內、村外特別是村莊連接處的積存垃圾,清除穿村河道、河溝、水塘內多年積存的垃圾渣土,撿拾村莊周邊的白色污染,鎮村道路“墻到墻”范圍內無散落垃圾和白色污染。實行垃圾密閉化管理,建立“戶集、村收、鎮壓縮、區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6月底之前,開發區、池上鎮、源泉鎮、鎮、石馬鎮、八陡鎮、白塔鎮垃圾壓縮中轉站建成并投入使用,整合偏遠農村的垃圾集中堆放點,加強管理,對簡易填埋場要及時覆土,進行綠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市政環衛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3.提高道路沿線垃圾治理水平。加強城市干線公路、縣鄉路路面及兩側可視范圍內的衛生保潔,配足配齊保潔人員和設備,道路定時灑水降塵。開展平交道口整治,平交道口設置規范,距路面邊緣硬化長度不少于50米,并保持整潔、衛生,杜絕貨運車輛撒漏和帶泥上路污染路面。(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公路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4.加大建筑工地治理力度。城區和交通干道兩側的建筑工地,必須按標準設置施工圍擋;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出工地車輛進行沖洗,嚴禁帶泥上路。(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5.加強拆遷工地管理。拆遷施工現場要設置封閉圍擋和警示標志,具有有效的降塵、降噪音措施,工地周邊無施工揚塵。(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二)治亂

1.整治市容市貌。采取疏堵結合方式,規劃設置農貿市場、經營攤點、臨時疏導攤位或便民街等,依法清理、取締城區內違法占道的洗車點、車輛維修點、店外鋁合金加工點、店外食品加工點等;依法清理、取締未經批準擅自越門出攤、占道經營、流動經營及未經批準設置的早市、夜市、探頭市場等;清理、整治城區內的集市、露天燒烤、露天餐飲、配貨市場等。依法取締影響環境和居民生活的廢品收購點。(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2.清理亂貼亂畫。清理、涂刷轄區范圍內各種建筑物、構筑物、墻體、各類城市基礎設施、樹木及路面上的亂貼亂畫,清理各店鋪門頭亂貼亂掛廣告、宣傳語等問題。(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3.深度治理戶外廣告。拆除沒有規劃手續和手續到期的大型立柱廣告牌,統一整治、設置門頭牌匾,嚴格控制臨時性宣傳廣告的設置。(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三)治差

1.加強重點區域治理。針對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對車站、旅游景區、農貿市場、商業聚集區人流量大,城中村(開放式舊小區)、城鄉結合部、城市出入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徹底整治重點場所及周邊環境,確保無衛生死角和暴露垃圾。(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區市政環衛局、區旅游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2.加大河道治理力度。清理河道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加強監管,保持河道整潔;及時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體清潔。(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3.加強鐵路高速公路沿線治理。以“拆舊、綠化、遮擋、潔凈”為重點,進行高標準整治。(責任單位:源泉鎮、鎮、八陡鎮、白塔鎮、山頭街道、開發區)

(四)治污

1.實施大氣污染治理。對全區所有燃煤電廠、集中供熱、建陶、輕質碳酸鈣、鋼鐵、焦化、水泥、磚瓦、耐火材料、陶瓷、礦山開采、物流運輸等行業實施二氧化硫、煙塵、粉塵、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對交通干線、鐵路沿線兩側可視范圍內所有排放煙塵、粉塵及化工異味污染企業加強監管,加快揚塵污染治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2.搞好化工異味治理。對產生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重點化工企業、產生其他異味的非化工企業和全區所有加油站進行綜合治理,達到排放標準。(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3.加強農村環境管理。重點抓好分布在農村的化工、建陶、建材等企業的監管,嚴厲打擊私拉亂倒、偷排偷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確保轄區內工業污染源穩定達標,杜絕煙囪冒黑煙、杜絕粉塵揚塵、杜絕化工異味、杜絕私拉亂倒和偷排偷放。逐步將污染企業規范搬遷進入園區集中發展,嚴禁農村新建化工、“土小”企業。(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各鎮、開發區)

4.堅決杜絕城區煙囪冒黑煙現象。城區企業的爐窯要安裝脫硫除塵設施,茶水爐、小餐飲食灶、浴池鍋爐等要全部改燒清潔燃料。(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各街道)

5.整治水環境污染。對出水水質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對生產廢水進行深度處理。依法查處偷排廢水行為,關停取締或搬遷轉移水源地保護范圍內的污染源。(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區水務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6.依法取締關?!巴列 逼髽I。依法取締關停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生產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的企業及“土小”企業。(責任單位:區環保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五)綠化、美化

1.加強“兩沿三環”綠化工程建設與管理。抓好建成區外沿水系、沿道路、環城鎮、環企業、環村莊“兩沿三環”綠化工程,保持綠化帶內無雜草、無垃圾、無白色污染,不得種植農作物,無人畜毀壞林木現象,及時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時補植,保持綠化帶整潔、美觀、完好。(責任單位: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公路分局,各鎮、開發區)

2.提升建成區綠化水平。對建成區內實施綠化美化、亮點打造、環境提升,抓好城區便民綠地建設。加強對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繁華地段、車站及周邊道路綠化帶、精品綠地的養護管理,保持綠化帶、精品綠地整潔、衛生。(責任單位:區園林局、區市政環衛局,各街道)

3.加強道路管理。道路路面平坦、完好,路緣石順直,路面各種井蓋保持平整、齊備、完好,排水順暢,無積水、溢水現象。(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公路分局、區市政環衛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4.凈化美化建筑立面。對破舊建筑進行清洗、粉刷、整修,確保沿街建筑物、構筑物外形完好、色彩協調、整潔美觀;對主次干道兩側沿街破殘、危舊建筑物、構筑物及時整修裝飾或拆除。臨街建筑安裝的空調等設備整齊美觀,保證安全。(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六)實施村容村貌整治

按照省、市村容村貌綜合整治要求,實施村容村貌綜合整治,年度重點抓好全區76個行政村(社區)村容村貌綜合整治工作,將村容村貌整治的著力點放在改善村民生活條件和改良村民的生活習慣上,實施“三清”(清理糞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廁、改灶、改圈)、“四通”(通路、通電、通自來水、通寬帶網)、“五化”(硬化、凈化、亮化、綠化、美化)建設。將“五化”建設作為村容村貌整治的重點和突破口,整治后的村莊,努力達到村容整潔、路面硬化、飲水達標、廁所衛生、垃圾收集、設施配套、環境優美、村風文明。(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街道、開發區)

三、工作安排

本次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從現在開始,到年7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整治階段(3月1日—4月30日)。各鎮、街道、開發區,區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據任務分工制定各自的具體實施方案,突出工作重點,查找薄弱環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扎實開展環境綜合整治,確保取得明顯成效。

(二)鞏固提高階段(5月1日—6月30日)。按照“抓鞏固、防反彈、上水平”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治理,策劃實施一批整治項目,進一步擴大范圍,提升標準,促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向縱深發展。

(三)長效管理階段(7月1日—7月31日)。在城鄉環境集中整治的基礎上,注重從源頭上解決個別區域管理不到位、管理體制不理順等問題,劃清管理責任,落實人員、經費,完善檢查考核措施,實現日常管理的規范化、常態化,進一步鞏固環境整治成果。7月31日前,全區要建立完善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體系。集中整治活動結束后,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綜合整治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并通報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納入年底目標管理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確保整治集中行動順利進行,決定成立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本次整治工作按照區鎮(街道、開發區)聯動,以鎮(街道、開發區)為主,屬地管理,鎮(街道、開發區)負總責的方式實施,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和督導全區城鄉環境整治集中行動開展情況;各鎮、街道、開發區及區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實,按照“全覆蓋”管理原則,消除管理盲區,加大工作力度,確保集中整治行動順利進行。

(二)加強監督,嚴格考核。建立“區—鎮(街道、開發區)—村(居)”三級監督考核管理體系,在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的基礎上,進一步分解任務,并將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村(居)加強日常管理,做好轄區環境整治及監督管理工作。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加強對村(居)環境整治工作的督查,落實日巡查、周通報制度,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通報到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及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進度每周報送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強化督導檢查,城區及近郊、農村、河道、道路、“六亂”治理五個督查工作組繼續在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區政府督查室、組織部、監察局等部門組成的專門督導組對五個督查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五個督查工作組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加強監督考核,落實周督查和不定期暗訪制度,每周向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督查情況。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匯總督查和活動開展情況,每月組織各相關單位采取隨機抽樣、指定檢查和推薦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限期反饋整改結果;對行動慢、力度小、重視不夠、督導工作不力而影響整治工作全局的責任單位和督查組進行通報批評。加強輿論監督,定期組織新聞媒體對全區各鎮(街道、開發區)環境整治活動成效進行報道,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曝光。

(三)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各鎮、街道、開發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的重要意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發動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設立專欄,大力宣傳集中行動開展情況,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環境綜合整治。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集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及時編發活動簡報。要設立舉報電話,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