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綜治辦法

時間:2022-05-24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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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年綜治工作要點》(綜委[]3號)和《關于下達<年區綜治委成員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的通知》(綜委[]4號),為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以及全國、省、市、區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的任務和目標,結合城管執法工作,認真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把綜治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扎實推進“和諧城管”創建和“平安”建設,為區“五大基地、一座新城”建設營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局成立綜治和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局長組長,副調研員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人員由綜合科、督查科、法規科各抽1名工作人員兼任,辦公場所掛靠在綜合科。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綜治和平安建設的領導、實施、協調和檢查考評等工作。

三、具體工作

(一)深入開展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活動,營造輿論氛圍

根據《年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工作計劃》(綜委[]5號)和《年綜治宣傳月活動意見》(綜治辦[]6號)的計劃安排,利用城管法制宣傳欄和戶外宣傳廣告牌、滾動電子屏等平臺,懸掛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標語,每季度更換1次;結合編印城管執法宣傳材料,適時印發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內容;借助“綜治宣傳月”、普法宣傳、“6.26”國際禁毒日、“12.4”普法宣傳日等時機,選擇在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利用城管執法宣傳車,深入鎮(街)、村(居)、學校、企業開展綜治和平安建設宣傳;倡導采用平安彩鈴,適時編發綜治宣傳短信;積極撰寫和報送綜治與平安建設相關信息、經驗做法、先進典型、調研文章,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每季度至少報送1條以上綜治和平安建設信息與新聞稿件,年內完成1篇調研文章。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措施,持之以恒抓好落實

健全會議制度,局綜治領導小組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綜治和平安建設專門會議,分析安全形勢。適時開展綜治和平安教育活動,結合政治教育、會議、組織生活、談心等時機,組織經常性安全教育。完善檢查考評機制,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每月組織1次自查;局每季度組織1次檢查、每半年組織1次綜合考評;重大活動、特殊時期必須組織綜治排查。嚴格落實綜治責任制,局長為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第一責任人,分管局領導為具體責任人,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嚴肅責任追究,綜治工作組織機構不健全、綜治工作制度不嚴格、文檔資料不規范、綜治領導責任不落實被扣分而影響局綜治考評成績的;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執法不嚴、違法違紀而引發矛盾糾紛和突發事件的,將依照《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追究單位責任領導的責任和當事人的責任。

(三)認真履職盡責,有效控制和化解矛盾糾紛

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和全體黨員干部要站在維護全區穩定這一大局,切實把與本職有關的安全穩定工作做好。推進人性化執法,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變執法為服務,樹立為公、為民的執法指導思想,耐心聽取管理相對人的意見,細心做好解釋和告之工作,力所能及幫助管理相對人解決合理訴求,努力把管理相對人的損失降低到最小。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局“110”值班人員要保證24小時有人接聽電話,及時接轉群眾舉報電話;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按照“分級管理、歸口調處”的原則,及時查處領導批示件、市長專線和群眾來電來信的投訴案件,并將查處情況按照要求予以反饋;局督查科要跟蹤督查各類信訪件的查處,做到有訪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及時消除和化解矛盾糾紛。加大查處涉及民生的違法違章行為力度,針對噪聲油煙擾民、假冒偽劣產品坑民、非法經營易燃易曝危險品害民等違法違章行為,及時組織開展或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標本兼治、糾建并舉,建立健全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長效機制。

(四)積極協調配合,構建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聯動機制

完善應急方案、組織應急演練、完備應急物資、落實應急措施,全力以赴執行區委區政府賦予的急、難、險、重任務,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當先鋒、打頭陣。按照政法部門的安排,積極配合開展“嚴打”整治斗爭,嚴查“黑網吧”,嚴打盜版和淫穢音像制品與書刊,嚴控校園周邊占道經營和無業游民侵擾,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和苗頭。充分發揮綜治委、安委會等成員單位的職責,加強請示報告,嚴肅認真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主動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安全隱患排查糾治活動。各駐鎮(街)行政執法中隊要服從鎮(街)黨委、政府在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方面的領導、指導和管理,積極完成鎮(街)黨委、政府賦予的工作任務。

(五)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內部和諧穩定

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的方針,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依據局制定下發的相關制度規定,完善本單位治安和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不發生泄密案件、被盜案件和安全事故。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負責人要掌握所屬黨員干部的思想動態、家庭情況、情緒反映,及時靠上去做好思想教育引導工作,年內各單位負責人至少要與所屬人員談心1次以上,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談心,努力化解同事間、家庭間存在的矛盾糾紛和消除黨員干部自身存在的不安全、不穩定因素。加強黨員干部和職工的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和職工認真學習國家法律和黨紀條規及局內部管理規定,自覺做到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確保全局黨員干部、職工和單位不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職務犯罪案件。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主動為見義勇為勇士募捐獻愛心,培養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意志品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加強對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的組織領導,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常議常抓,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推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要求,強化責任

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認真領會局制定下發的綜治和平安建設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工作措施,創新方式方法,確保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廣泛動員,齊抓共管

各科、各中隊、綜合執法隊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認真學習領會上級關于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的會議與文件精神,努力把思想統一到局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斷激發和調動黨員干部職工參與綜合工作和平安建設的主動性、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