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考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07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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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市社機關2011年度工作人員考評工作,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全市科及科以下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按照東人字[2008]180號《關于做好2008年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規定,結合市社《“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內容
按照《“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中的考核內容及標準進行考評。
二、考評范圍
機關各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農村流通科、農產品體系建設科、基層組織科),在職在崗工作人員。
三、考評辦法
市社考核領導小組對照《“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評分標準,結合工作人員個人述職與民主測評情況,對各科室、個人實行綜合考核。
四、考評步驟
(一)按照《“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考核計分。請各科室長將相關考核材料于1月16日前向考核辦公室提供積分結果和依據。由考核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對各科室和個人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計分統計、匯總,并進行公示。
1、督查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2、宣傳調研。由辦公室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3、考勤。由人事教育科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4、學習。由人事教育科負責分數統計、考核和公示。
(二)召開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評大會,科以下工作人員個人述職,進行民主測評。
(三)根據“百分制”考核得分和民主測評票數,按得票順序先后,取前兩名為先進科室、前6名為先進工作者。
五、考評結果使用
1、先進科室、先進工作者予以表彰獎勵。
2、上報市公務員局優秀等次人數,根據先進工作者評選結果順序,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優秀名額上報。
3、按照《宣傳調研考核獎勵辦法》,對取得前兩名的為宣傳調研先進科室、前三名的為宣傳調研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六、具體要求
1、請參加考核人員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個人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考評大會定于2012年2月3日(周五)召開。
2、述職要突出2011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主要工作措施及2012年工作打算和建議。時間控制在6分鐘以內。
3、參加2011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于2月6日(周一)前將填寫的《年度考核登記表》(16K紙印)一式二份交人事教育科,由人事教育科上報審批后存入本人檔案。(《年度考核登記表》電子文檔請到人事教育科拷制)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機關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確??己斯ぷ黜樌M行,考核科室要在“百分制”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考核紀律,確保按時完成年度考核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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