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城市管理年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10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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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標準化城市管理步伐,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提升轄區環境衛生水平,推動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關于印發市城市管理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煙政辦發〔2012〕18號)和《關于標準化城市管理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設和諧社會為主線,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要求,堅持“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和“長效管理、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標準化城市管理為主線,深入開展“凈化、美化、綠化、亮化”和市容秩序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建立科學化、長效化的城市管理機制,全面提升我區城市環境質量。
二、整治任務、標準和時限
“城市管理年”活動的目標任務重點是圍繞“凈化、美化、綠化、亮化”和市容秩序等工作,堅持“凈化”先行原則,深入開展環境整治,改善群眾居住環境。
1.實行衛生保潔全覆蓋管理
(1)主次干道衛生保潔
包括道路、人行道和綠化帶衛生保潔,要求責任到人,制度落實,環境整潔、美觀。(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公路局、財政局;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2)社區和街巷保潔
建成區衛生保潔實行街道(園區)屬地管理,社區衛生、街巷衛生實現定人、定責、定崗管理。轄區社區、街巷(含綠地)內無衛生死角,無亂堆亂放、亂扯亂掛、亂潑亂倒、亂貼亂畫、無狗糞污染等問題。社區綠地養護良好,無垃圾,無樹掛,無病蟲害,無破壞綠地行為;清除遮擋居民樓光線的樹枝,修補裸露綠地。及時協調涉市、區相關部門和物業等單位加強責任區內環境衛生、綠地養護管理。同時,按照《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要求,與轄區企業、物業管理部門、網點等相關責任人簽訂責任書,做好責任區內衛生保潔、清掃冰雪、清除亂貼亂畫等工作。(牽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城郊區片環境衛生
由街道(園區)牽頭,在城郊區片居民區組建衛生保潔隊伍,做到人員數量充足,保潔制度落實,衛生隨時清掃,垃圾箱無損壞,箱體整潔,周邊無新形成的“野垃圾場”。(牽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4)駐區企業單位衛生保潔
由街道(園區)負責,及時督導市屬小區、學校、醫院、部隊、旅游景點、停車場、車站、碼頭和駐區中央、省、市部門、單位加強衛生保潔力度,統一保潔標準,實現全區環境衛生同步提高,不留空白。(牽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駐區企事業單位;協辦單位:區建設管理局、教育體育局、旅游局、衛生局、公安分局、駐區各企事業單位;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2.加強市容秩序整治
(1)清理野廣告
城管部門負責城區主次干道野廣告進行清理、覆蓋;街道(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社區、街巷等區域的野廣告、臨街商點櫥窗即時貼等清理、覆蓋,并督導郵政、通信、電力等部門清理公用設施野廣告,做到責任區內亂貼亂畫及時清除。公安部門加大對制假證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治理野廣告泛濫。通信部門負責對野廣告涉及的電話通訊予以停機。(牽頭單位:承擔相應職責的有關單位;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2)整治污水外溢、無主井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園區)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維修、疏通、修補,并按照服務民生原則,妥善處理無主井蓋等無主事件。做到轄區內基本無污水外溢、井蓋無丟失。(牽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相關產權單位;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清理海面、海灘、河面、河道漂浮物
對區屬海面、河面、景點等區域進行整治,達到海面、河面無漂浮物,海灘、旅游景點、河道無垃圾。(牽頭單位:區海洋漁業局、旅游局;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4)整治建筑工地環境及建筑垃圾運輸
對區屬建筑工地進行排查,建筑工地要設置符合標準的圍檔,工地現場整治規范;對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運輸和出入建筑工地的車輛要嚴格管理,杜絕粘帶撒漏等問題。(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結合施工進度隨時整治)。
(5)整治公廁衛生
區屬免費公廁按照規劃時間開放,清掃、消毒及時;未免費的公廁,管理規范,衛生整潔。(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相關產權單位;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6)整治違規養犬行為
規范犬類交易秩序,落實犬只登記和強制免疫制度;查處無證養犬、養犬擾民等行為;明確遛犬時間、方法等要求,集中清理流浪犬,保證主次干道、公園景區等公共區域無流浪犬出沒,建成區內公共場所無犬類糞便污染。(牽頭單位: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建設管理局;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7)整治門頭牌匾、戶外廣告
環境藝術部門按照經營城市理念,對責任區內戶外廣告等城市管理資源實施招標管理,注重城市空間資源的有效利用。城管執法部門繼續對城區主次干道兩側破舊、違規門頭牌匾和戶外廣告、即時貼等影響市容市貌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拆除。街道(園區)負責加強街巷、社區內門頭牌匾、戶外廣告管理,及時聯合相關部門查處;結合社區宣傳情況,選擇適當的位置設置小區公眾信息欄。(牽頭單位:建設管理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8)拆除違法建設
與市規劃部門積極協調,拆除當年產生的違法建設,對已有的違法建設制定清理整治計劃,分批拆除。涉農街道(園區)負責聯合城管、國土、規劃等部門,對轄區內違法建設進行普查、登記,及時拆除違法建設,堅決杜絕新的違法建設。(牽頭單位:規劃分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建設管理局、國土分局;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9)噪聲防治
加強建筑施工噪聲防治,禁止夜間違規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杜絕擾民問題。(牽頭單位:區環保局;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加強城市管理難點問題整治
(1)整治城市出入口環境
重點整治影響城市形象的煙大輪渡、鐵路、高速路等區域周邊環境,做到衛生整潔,無垃圾,無亂搭亂建等。(牽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建設管理局、公路局、車務段;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2)嚴格經營點管理、審批
對目前存在的店外經營、占道經營、周邊環境衛生臟亂差、不符合經營條件的商店網點,由工商、城管部門聯合交通、環保和街道(園區)等部門和單位查處,限期整改,到期未達到整治要求的業戶,由各執法部門依據本部門主體法進行處罰,直至暫扣《營業執照》責令停業整頓。責令停業整頓仍不達標的業戶,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或注銷《營業執照》手續。今后,審批小餐飲點、小廢品回收點、小洗車點、小修理點、小加工點、小商點,須經交通、城管、環保、街道(園區)等部門和單位前置審查,符合條件后,工商部門方可辦理手續。(牽頭單位:區工商分局、建設管理局;協辦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沿街攤點
由城管執法大隊牽頭,對全區范圍內的早餐攤點、冷飲攤點、露天燒烤、啤酒廣場、文化廣場等進行全面普查,凡未審批的,由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門聯合取締;符合條件的,由所在街道(園區)、工商、財貿辦等部門聯合提出意見,由城管部門統一審批。加強沿街臨時攤點管理,對未審批的,堅決予以取締;對有利于群眾日常生活、不宜取締的,由所在街道(園區)牽頭,城管、環保、工商、公安等部門加強綜合整治徹底杜絕臟亂差和無人管理的問題。(牽頭單位:區城管執法大隊,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區工商分局、財貿辦、公安分局、交通局、衛生局;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整治農貿市場
對農貿市場管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整治衛生死角,清理亂搭亂建等。實現農貿市場管理規范,衛生整潔;經營單位衛生管理制度落實;無脫管市場,消除市場外延現象。(牽頭單位:區工商分局;協辦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公安分局、衛生局、財貿辦,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5)規范便民臨商市場
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規范城區馬路市場、夜市、早餐攤點和啤酒廣場等,制定城區公共區域設攤導則和具體的管理辦法,規范審批手續,增加政府收益。規范10處便民臨商市場,明確攤點種類、經營時間、保潔要求等,探索建立具有我區特色的臨時便民市場管理模式。(牽頭單位:區城管執法大隊、財貿辦;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6)整治城區綠地
圍繞“爭創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加強區屬綠地、社區綠地和規劃區內林地、山體綠化管理。區建設管理局牽頭負責清理占用社區綠地及種菜等問題,并補栽補種缺損樹木。整治后,街道(園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大對轄區社區綠地養護管理力度,確保綠地管理不留空白。同時,街道(園區)負責督導轄區涉中央、省、市企事業單位、部隊、學校,加強責任區內綠地建設改造、養護管理,創建“花園式單位”和“花園式小區”,確保城區綠化上檔次,病蟲害及時消除。區農發、民政部門牽頭聯合城管、園林等部門,負責規劃區內林地管理,確保無亂搭亂建,無飼養家畜家禽、無毀林開荒、無亂建墳頭,山體兩側無樹掛污染。(牽頭單位:區農發局、建設管理局、民政局;協辦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推進標準化城市管理
(1)打造標準化示范路
提高解放路、屯路、環山路、大馬路、二馬路、紅旗中路、北馬路、大海陽路、濱海路、南大街等10條道路衛生保潔、綠地養護、城管執法標準,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其中,戶外廣告、門頭牌匾管理方面,城管大隊實行每日巡查,集中清理拆除區級責任區內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門頭牌匾、門窗即時貼等;查處并糾正責任區內戶外廣告、門頭牌匾、霓虹燈缺損不全等問題;做到戶外廣告統一整潔,門頭牌匾統一規劃,設置規范,整潔美觀;無違章設置拱門、亂掛橫幅和條幅標語現象,對到期、過期的橫幅、標語及時清除;環境藝術管理部門負責門頭牌匾、戶外廣告規劃,積極推廣使用新型材料、新工藝、新形式設置戶外廣告、門頭牌匾、霓虹燈等。道路兩側綠地改造方面,升級改造道路兩側綠地;綠地修剪整齊美觀,無懸掛物,樹木花草維護良好,無枯樹、斷枝,無病蟲害,樹箅無損壞。整治市容秩序方面,道路兩側無占道經營等行為;機械化清掃率提高到50%;結合人員和裝備實際,逐步構建網格化管理格局。(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區工商分局、財政局;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2)整治特色街
按照“規范統一、協調美觀”的標準,對南洪街、北大西街及周邊商貿中心區域,聘請專業設計公司進行規劃設計,改造門頭牌匾、粉刷樓體外墻、清理店外經營、占道經營等。加強朝陽街、海關街等特色街管理,清理亂堆亂放、店外經營等,實行24小時保潔。同時,由街道(園區)牽頭與周邊業主簽定責任書,確保責任區內環境整潔有序。(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區工商分局、財政局;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幸福區片部分道路
對幸福中路、幸福路、幸福南路等道路兩側環境進行整治,拆除違規門頭牌匾、戶外廣告,清理衛生死角、占道經營、店外經營。粉刷沿街建筑立面,對部分區域設置裝飾的圍墻進行圍檔,提升文化品味。(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協辦單位:區工商分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4)綠化升級改造道路兩側綠地
按照“國家綠色模范城市”要求,綠化升級青年南路(魯東大學門前至新石南路紅綠燈路段)裸露山體,提升周邊環境。對環海路等道路兩側綠地實施改造,提升檔次。對文化路等41條道路缺損樹木進行補栽補種,挖坑、補植、回填土和清理周邊垃圾等工作要當日一次性完成,保證周邊無渣土,環境整潔。(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協辦單位: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5)推行社區綜合整治
①社區綜合改造方面,對屯社區、里等10個小區實施整治,粉刷樓體立面、升級改造綠地、安裝地埋式垃圾箱、更換小區破損道板、改造門頭牌匾等,提升檔次,做到小區綠地、門頭牌匾和戶外廣告管理規范、達標,樓體、外墻整潔。整治達標后交由街道(園區)管理。(牽頭單位:區建設管理局;協辦單位: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②社區服務隊管理方面,社區整治后達標后,由街道(園區)按規定配齊配足保潔人員,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管理。(牽頭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協辦單位:區建設管理局、財政局;完成時限:2012年9月30日前)。
(6)加大宣傳力度
在電視臺、網絡設立“城市管理年”活動專欄,在社區設立整治活動宣傳板,多方位、多視角開展爭做文明市民宣傳活動,掀起“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熱潮,及時報道正反兩個方面典型(專欄節目每周不少于1期)。公開區直部門、街道(園區)舉報電話,及時解決群眾投訴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協辦單位:區直相關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完成時限:2012年6月30日前)。
三、方法步驟
此次管理年活動方式以專業治理與全民參與相結合、專項整治與全面治理相結合、突擊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5月10日—25日)
各部門各單位對照職責分工,制定整治方案;深入發動,動員全民參與,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全面整治階段(2012年5月26日-9月30日)
各部門各單位對照方案要求,對責任范圍內存在的問題分類、逐項進行全面整治(整治工作進度要求、標準詳見附件2)。區直機關工委、團委、婦聯、總工會、武裝部等單位要組織廣大機關干部、團員青年、婦女、職工、駐區部隊開展義務勞動,積極投身整治活動。各部門各單位對已整治達標的事項,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效果;對未達標的整治事項,繼續深入整治,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10月1日-30日)
“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照職責分工和配檔表內容,逐一進行檢查落實,對各部門單位開展情況隨時進行通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活動的組織和領導工作,解決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管理局,具體負責城市管理年活動的檢查、考核等工作。各單位定期組織開展義務勞動,集中清理衛生死角等難點問題。各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要確定一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城市管理各項工作,并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送區“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二)加強財力保障。區財政部門要按照市、區城市管理職責劃分標準,協調增加綠地養護、衛生保潔經費標準;為“城市管理年”活動提供資金保障。區建設管理部門要積極探索和建立市場化運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行業管理,提高社會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目標考核機制,對城市管理部門和街道、園區城市管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科學評價,實行績效掛鉤,通過獎優罰劣,嚴格獎懲,有效推動城市管理工作扎實開展。
(三)加強配合聯動。針對馬路市場、店外經營、洗車點、廢品收購點等城市管理難點問題,區工商、公安、交通、財貿、建設、衛生、環保等部門要主動聯合,科學規劃,完善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條件和時限等,為業戶提供便利。對不符合經營條件的經營點,堅決取締。對符合經營條件但店外經營屢禁不止的,城管要聯合相關部門予以查處,從根本上遏制店外經營、馬路市場等問題。
(四)嚴格監督考核?!俺鞘泄芾砟辍被顒愚k公室按照《“城市管理年”活動目標考核方案》要求,每周對整治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對整治效果不合格的單位給予通報。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要加大信息采集力度,重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占道經營、污水外溢、亂堆亂放、亂貼亂掛等事項進行采集、反饋,處理,考核結果納入目標崗位責任制考核;同時,完善數字化城市管理機制,加快區直部門數字化管理進度,建立完善工作流程,用限定的時間、規范的標準、明確的責任、記錄評價城市管理責任單位工作績效,實現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標準化和精細化,加快實現城市管理的無縫覆蓋。
(五)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和導向作用,大力開展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重要意義和城市管理法規政策的宣傳,開設“監督臺”、“曝光臺”,“城市管理年”活動辦公室、區直部門,各街道(園區)要公布“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確保新聞監督、社會監督有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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