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辦食物中毒事件處置方案

時間:2022-06-16 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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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辦食物中毒事件處置方案

為有效預防、科學處置、及時控制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確??焖?、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省食物中毒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預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區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環節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二、工作原則

(一)完善制度,落實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善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建立健全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度,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二)積極處置,措施果斷。發生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立即進行處置,并根據事件等級及時向市局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依靠科學,加強合作。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要充分依靠科學,組織開展防范和處置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的教育培訓,與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加強合作,實現資源共享,有效預防和處置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

三、分級和管轄

(一)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級

根據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依據《省食物中毒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預案》的分級標準,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級)

影響特別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國家衛生部報國務院批準后確定。

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4、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且未出現死亡病例;學校、幼兒園及承辦全國、全省性重要活動的接待單位,一次發生食物中毒人數在5人及以上、30人以下的;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管轄

1、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級)主要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分局負責管轄。

2、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級)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管轄,區局負責做好前期控制和處置配合工作。

3、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級)分別由省和國家有關部門響應和管轄。市局和區局配合做好前期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應急組織體系及其職責

(一)設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分局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事件應急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通報、事件的重要信息的審核;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審議批準各工作組提交的應急處置建議和工作報告等。

(二)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

1、組織協調組。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牽頭,協助領導小組開展各項工作。組織相關人員深入調查事件發生原因,作出初步調查結論;聯系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醫療救治、檢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涉及學校食堂的要及時聯系教育行政部門配合工作;匯總信息并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抽調專家進行情況分析,向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有關情況,向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

2、技術指導組。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大隊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置提出具體落實意見;參與制定、修訂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3、調查處置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大隊牽頭負責,迅速組織現場調查工作;對相關單位、食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根據衛生行政部門對事件的定性,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等措施;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4、后勤保障組。由辦公室牽頭負責,負責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有關情況,為事件處置提供車輛等后勤保障和政策法規支持。

五、預警與報告

(一)預警

1、加強日常監管。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服務環節高風險食品的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作出預警。

2、建立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監管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人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件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信息及時作出預警。

3、應急準備和預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及時進行分析,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各工作組接到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方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

(二)報告

1、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事發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聯合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或者接到有關食物中毒事件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經核實屬實的,應當立即采取相關措施,并按照程序通報區衛生行政部門,并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對發生在轄區內的下列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件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于6小時內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2)事件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于2小時內通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事件涉及人數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于1小時內通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4)事件發生在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等集體用餐單位或地區性、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于1小時內通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食物中毒事件。

2、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2)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餐飲服務單位;

(3)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其它單位和個人。

3、責任報告人

(1)行使監管職責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六、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響應。在接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后,接報人員應立即向分管領導報告,經初步調查核實后,由領導小組啟動應急處置方案。

(二)組織實施。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啟動應急方案指令后,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組織協調組:組建技術指導組,對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置提出落實意見,對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負責向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事件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處置進展的情況。聯系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醫療救治、檢驗檢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組織協調其他小組開展工作。

調查處置組:接通知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前往事件現場進行調查取證,做好以下工作:

1、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中毒患者進行救治。

2、采取臨時行政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協調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食物中毒現場環境、設備、工具、餐飲具、可疑食品原料、剩余飯菜、從業人員及廚師的手等進行采樣檢驗;

(4)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責令餐飲服務提供者停止經營并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3、對現場進行檢查和調查。

(1)對食品加工、經營場所、設備、工具、食物及其加工經營過程進行現場檢查或勘查,搜集食物中毒證據。

(2)調查食譜,篩查可疑中毒食品。制作可疑食物加工的工藝流程圖,分析造成食物中毒的污染點及原因。

(3)如發生事故的為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必須調查供餐范圍,立即追蹤其他供餐范圍內有無病人。

(4)對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包括對管理人員、采購人員、加工人員、直接為消費者服務人員的詢問調查,做好詢問筆錄。

(5)食品原料的來源和質量衛生狀況。

(6)可疑中毒食品的配方、制作工藝,包括食品加工方式、烹調方法,加熱溫度、加熱時間等。

(7)食品加工過程和現場環境衛生情況:加工條件、加工流程、洗刷消毒、食品分裝及儲存條件、溫度及時間、剩余飯菜的保存和處理、是否留樣等。

(8)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有無健康證、近來病史等;健康培訓情況及個人衛生習慣。

4、根據本級衛生行政部門關于事件的結論性意見,對發生事故單位作出進一步處理。

后勤保障組:負責提供后勤保障,提供法律法規支持,向媒體通報有關情況,通報稿件應經局領導、區政府批準。

(三)響應結束。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隱患或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后,處置工作終結。組織協調組應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檢測評價確定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事件發生后,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力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二)責任追究。紀檢監察部門對在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關部門和單位、個人未依照本方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情形的,或者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其行政責任。

(三)實施約談。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的通知》要求和事故管轄分工,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參加約談的人員不得少于2人。

(四)總結報告。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急領導小組對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問題進行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

八、其他

(一)區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制定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演練計劃,并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適時組織應急演練,明確演練的隊伍、內容、范圍、場所、頻次、組織、評估和總結等,鍛煉應急處置隊伍,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根據《市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暫行)》方案制定本轄區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

(三)本方案為試行方案,并將根據國家、省、市新出臺的規定及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