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履行情況檢查方案

時間:2022-07-15 02: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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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履行情況檢查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要求,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方案。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土地調查條例》。

(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區(市)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

(四)《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五)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下達區(市)級政府耕地保護目標2012年分解指標的通知》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下達2012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通知》(青土資房發〔2012〕207號)、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下達2012年第二批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通知》(青土資房發(土字)〔2012〕576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達鎮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2012年分解指標的通知》。

二、檢查內容

(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檢查各鎮(處)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以及實際耕地和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

(二)依據土地利用計劃有關規定,檢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的執行情況;

(三)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有關規定,檢查涉及基本農田的規劃調整、占用和補劃數量、質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實等情況;

(四)依據耕地占補平衡有關規定,檢查非農建設經依法批準占用耕地后補充耕地數量、質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實等情況;

(五)依據《考核辦法》和《分解指標的通知》,檢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年度履行的自查情況。

三、步驟及時間

(一)6月19日至21日,各鎮(處)組織自查。各鎮(處)按照國家、省、市《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方案》和本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和檢點,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完成本行政區域內2012年度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情況的自查工作,書面報送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6月22日,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農業局、市統計局組織檢查。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農業局、市統計局組成五個市檢查組,對各鎮(處)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三)6月23日,向市政府呈報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報告。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農業局、市統計局進行綜合匯總分析,形成全市2012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報告,上報市政府。

四、組織機構、方法及范圍

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農業局、市統計局負責研究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的重大事項。市國土資源局下設辦公室,負責檢查工作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日常事務等工作。

考核采取業內檢查和外業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內業檢查:具體采取聽取工作情況匯報;查閱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臺帳;調閱土地違法占地處罰文件、卷宗、圖件,核查相關資料和數據;查閱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基礎性工作的有關資料、檔案和臺帳;查看開展土地動態巡查的文件、臺帳,抽閱土地案件查處卷宗。

(二)外業檢查:現場察看、核對耕地和基本農田變化情況、補充耕地和補劃基本農田位置、面積和質量;未經批準占用的耕地和基本農田現場。

五、檢查結果處理

對于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鎮(處)給予表彰。對于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責令限期糾正,限期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和補劃數量、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對整改不力的鎮(處),由市國土資源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該鎮(處)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