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醫療保障方案
時間:2022-07-16 0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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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區農村兒童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參合農民重大疾病負擔,根據市衛生局、市民政局《關于開展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的通知》(濟衛新合發〔2010〕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
在保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健康發展并使廣大農村居民公平享有的基礎上,提高對農村兒童重大疾病的醫療保障水平,有效緩解農村居民重大疾病的經濟負擔。
二、保障范圍
根據新農合和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能力,優先選擇危及兒童生命健康、醫療費用高、經積極治療預后較好的重大疾病開展試點。試點工作先從解決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單純性唇裂三類疾病的0—14周歲(含14周歲)農村兒童入手,將兒童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兒童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兒童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及其它復雜先天性心臟病如法洛氏四聯癥,兒童單純性唇裂等病種納入重點保障的基礎上,再將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納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圍。
三、費用補償
對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限額內醫藥費,新農合報銷70%,醫療救助再按照20%的比例給予補償。兒童單純性唇裂限額內新農合報銷70%。
四、報銷流程
1.兒童重大疾病患者到定點醫院就診,由定點醫院出具確診證明。
2.兒童重大疾病患者就診后五日內,其家長(監護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合作醫療證、定點醫院確診證明,先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新農合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出院時實行新農合即時結報,報銷完畢后,再到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
五、加強醫療保障服務管理
本著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則,及時做好參合農民的轉診工作,簡化并規范試點疾病的結算報銷流程。與省、市級定點醫院簽訂即時結報服務協議,對重大疾病實行即時結報,并與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相結合,方便參合人員及時得到補償。簡化結算程序,及時結算定點醫院的墊付資金。
參合患者在省、市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診療,享受規定的補償。
六、加強試點工作組織領導
做好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是政府關注民生的重大舉措,是提升新農合保障層次、探索建立農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辦法的有益實踐。各街道辦事處要將開展提高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和醫改工作目標,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做好對參合農民的宣傳。要積極爭取紅十字會或慈善救助等組織對試點疾病補償工作的支持,在項目開展、基金使用、救助對象等方面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形成救助合力,探索建立多層次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通過多渠道籌資,共同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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