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負擔治理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20 04: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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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監管,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發展和穩定的良好局面,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從保民生、保權益、保穩定、保增收的大局出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市《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不斷完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加大綜合治理力度,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證。
二、工作任務
全年重點圍繞六項治理做好農民負擔監管工作。
(一)開展亂收費問題的專項治理。一是加強對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農村義務教育、農民建房、計劃生育、治安戶籍管理、民政婚姻登記和殯葬管理、農機監理、農民專業合作社及企業等收費,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嚴格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必須向農民出具省財政部門印制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二是加強涉農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收取水利工程水費、農村用電、醫療衛生服務、政策性保險、村級訂閱報刊等費用,必須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必須使用稅務機關印制的稅務發票,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向農民收取經營性服務收費等亂收費行為。三是市、縣要清理和廢除加重農民負擔的有關文件。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出臺涉及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集資和攤派項目,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未經公示不得收費。
責任單位:市物價局、財政局、人社局、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農委、糾風辦(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主要監督農村綜合改革各項政策,下達給村級組織的財政性補助資金,發放給農民的各種補貼、補償、補助資金落實到位,進一步規范各項惠農資金發放的時間、對象、標準、范圍、方式。發現截留、挪用、克扣等情況的,及時與相關部門配合,堅決予以查處。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農委、糾風辦。
(三)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各地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加強對基層“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組織實施的指導和監督,積極引導農民按照民主程序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運作。重點加強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范圍、對象、標準、議事程序、所籌資金和勞務管理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嚴禁超標準、超范圍和違法民主程序議事,嚴禁強行籌資籌勞和以資代勞,嚴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平調、挪用“一事一議”所籌資金和勞務。同時要防止和糾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和新農村建設中違背農民意愿、加重農民負擔和損害農民權益的突出問題。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繼續執行《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要繼續發揮《農民負擔監督卡》是強農惠農政策宣傳卡、涉農收費明白卡作用,嚴禁卡外增項加碼收費。監督卡由省減負辦監制,市減負辦印制,工本費由縣區財政負擔,不得向農民收取;面向農民收取的各種費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水費等代收款項,均納入《農民負擔監督卡》統一管理;監督卡的入戶率須達100%??h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要對《農民負擔監督卡》嚴格審核把關。
責任單位:市農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深入開展打假護農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行為,有效遏制區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農資行為;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提高放心農資覆蓋率;完善農資市場準入機制,健全農資質量監控體系,加強農資監管信息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農資監管工作經常化、規范化,保證農資質量安全。
責任單位:市農委、工商局、質監局。
(六)實施重點地區的綜合治理。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選擇一個或幾個農民負擔問題較多的鄉鎮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實行綜合治理,著力解決區域性、綜合性的農民負擔問題。在綜合治理中,對縣(區)內所有涉及農民負擔的問題要全面排查,對違規收取的錢物要如數退還,對相關責任人處理要及時到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相關制度要進一步完善。當年未達到治理目標的,要繼續實施監控,直到農民群眾滿意為止。
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糾風辦。
各縣(區)、市減負成員單位要按照任務分解認真抓好落實,并于12月底前把進展情況和年終總結報市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措施
1、切實加強減負工作的組織領導。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重點在縣區,在基層,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作為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常抓不懈。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減輕農民負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農監部門專門抓、有關部門協同抓的農民負擔監管的組織領導機制,確保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整體合力不減弱。不斷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涉農收費部門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聯絡聯系制度、工作報告制度,進一步強化“誰主管、誰負責”的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度,逐步構建“市縣聯動、部門協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監管”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場所和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順利開展。要健全農民負擔監管考核機制,將減輕農民負擔考核結果納入部門責任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加大考核力度,確保各項減負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控機制。一是著力抓好農民負擔重點監控,凡農民負擔比上年加重,農民負擔信訪件比上年增加,農民負擔案(事)件數量比上年上升,對上級明察暗訪到的農民負擔案(事)件查處不及時、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入重點監控。各級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本級有關部門實施重點監控,及時解決農民負擔熱點問題,消除引發農民負擔惡性案件、群體事件的隱患。二是進一步加強市、縣兩級農民負擔動態監測點和農民負擔社會監督員隊伍建設,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懂政策、素質高、服務意識強的農民擔任農民負擔監督員,加強對農民負擔監督員的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落實監測點補貼經費,切實發揮社會各界對預防和控制農民負擔反彈的監督作用,不斷建立健全“分級負責,點員結合,信息匯總,預警分析,動態監管”的農民負擔監測工作機制。三是檢查并督促涉農稅收、價格、收費公示制度落實情況,防止不合理負擔項目的出現。四是不斷加強減負宣傳工作,擴大農民知情權,充分利用公布的農民負擔舉報電話,形成反饋機制,并對發現的重點問題進行專項查處。
3、加大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健全以農民負擔監管部門明查暗訪為主,各部門專項治理為補充,日常檢查與重點督查、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減負監督檢查機制。市級農民負擔監管部門每年組織成員單位開展農民負擔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成員單位專項檢查不少于1次,縣鄉自查不少于2次。進一步加大對省級明查暗訪到的、重點治理中自查發現和其他渠道發現的涉及農民負擔案件的查糾力度,凡是查實屬于加重農民負擔的,都要嚴肅查處和舉一反三抓好整改。對部分農民負擔較重、問題較多的地區,要加大檢查、整改、立制全程監督力度,予以重點監控。
4、構建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善于發現和總結新經驗,及時掌握和反映減負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繼續健全完善負擔卡、負擔監測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堅持不懈地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市減負辦要主動會同有關部門,總結減負經驗和規律,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努力推動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規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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