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業事故排查方案

時間:2022-07-29 08: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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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業事故排查方案

為認真貫徹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第8個“隱患集中排查月”活動,有效遏制事故發生,根據安委辦《關于開展2012年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長安委辦〔201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廣泛開展的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交通建設、道路運輸以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促進各項安全責任落實,有效杜絕重特大事故、防范和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

二、成立組織

局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領導組。并組建四個督查組,具體人員安排如下:

三、排查治理范圍

(一)道路運輸行業。主要為客運企業、貨運(特別是危運)企業、車輛維修企業、車輛檢測企業、客(貨)運站場、營運車輛等。

(二)交通建設行業。主要為交通建設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公路、橋梁、機械設備等。

四、排查的主要內容

一是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是安全工作人員配備、安全經費使用情況;

三是安全生產日常管理落實情況;

四是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落實情況;

五是營運車輛的安全檢查管理情況;

六是客貨運站場安全監管落實情況;

七是交通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八是危橋、危路排查整治情況;

九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危險源監控情況;

十是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制定與演練2012情況;

十一是信息報送和值班等工作落實情況;

十二是行業管理部門的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監督情況。

五、排查方式與時間

1、排查方法:采取自查和排查相結合,抽查和督查相結合方式。自查由單位、公司自己組織;對運輸公司、維修企業、客運站場排查由轄區交管站落實;公路、橋梁、施工現場的排查由縣鄉公路站和工區落實;督查與抽查由局領導組組織實施。

督查與抽查采取聽匯報、看資料、現場查看等方式進行。

2、時間安排:

(1)2012年3月3日――2012年3月10日為單位與企業自查。

(2)2012年3月11日――2012年3月20日為交管(稽查)站對轄區客貨運公司、客運站、維修企業的安全檢查;縣鄉公路站和工區對道路、橋梁的安全檢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及道路警示標牌設置情況的檢查。同時對限期不能消除的安全隱患進行評估認定,建立檔案并上報。

(3)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25日為督查小組對交管站、運輸企業和道路橋梁及施工現場進行督查。

(4)2012年3月26日――2012年4月5日做好縣安委辦和市局領導的抽查和督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的有力抓手,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組織,認真落實,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分工,形成合力。各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或轄區交管(稽查)站。各交管(稽查)站和縣鄉公路站對轄區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負總責,指導本行業企業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局領導組督促做好重大事故隱患的掛牌督辦和整治等工作。

(三)積極推動,落實責任。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相關責任人和專業技術人員認真、細致、全面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過場、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一般隱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隱患要落實整改責任和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逐級報告,一時難以整改又嚴重影響安全的,要采取停產整頓等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徹底消除隱患。

(四)加強檢查,落實監管。各交管(稽查)站隊要認真履行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職責,在企業自查整改的基礎上,組織力量對企業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重大隱患而不認真整改的企業,要責令停業整頓。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將嚴明紀律、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