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稅源管理方案

時間:2022-07-30 09: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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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稅源管理方案

根據《市國家稅務局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工作運行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運行模式及職責范圍

根據《市國家稅務局稅源專業化運行工作職責》要求,在稅源專業化管理運行期間,我局現有機構設置與名稱保持不變,依據“業務一級式、職能不交叉”原則,對現有各部門的職能重新整合,按“政務服務、綜合業務、收入核算、行政財務、人事教育、紀檢監察、日常管理與服務、納稅評估、稅務稽查”9個序列開展運行工作,具體職責范圍如下(除了下列列舉外,各序列、各崗位還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政務服務職責

運行期間,政務服務職能由現辦公室承擔,原則上維持現有運行模式不變。負責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二)綜合業務職責

運行期間,綜合業務職能由由現政策法規和征收管理科承擔,對應市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征收管理處、大企業和國理處、政策法規處5個業務處室,主要負責稅政、征管等政策解讀及業務指導,為辦稅服務機構、納稅評估機構和稅務稽查機構提供業務支持。

1.貨物和勞務稅崗。負責對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購稅等各稅種的政策落實與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具體業務問題的辦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控發票的管理;負責對增值稅防偽稅控、稽核、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發票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憑證審核檢查等系統的指導和督促;參與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購稅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開展系統內的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購稅業務培訓和輔導;對防偽稅控等系統的技術服務單位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上報調查報告;負責上報豐源工程重點項目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認證的審核上報;負責配合市局貨勞處納稅評估工作;負責參與市局相關貨勞稅政策的調研、討論;負責辦稅服務機構及納稅評估機構提交的政策請示;負責防偽稅控專用設備管理;負責車購稅完稅證明領、發、使用監督。

2.所得稅崗。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落實和征收管理;參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納稅輔導和咨詢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調查研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組織、企業所得稅重大案件的審理、重點稅源的評估、企業所得稅征管軟件的推廣與應用,以及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考核工作;負責備案類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等事項企業的后續管理;負責對有關部門所得稅政策執行情況考核;負責所得稅征管系統升級、維護及工作流中問題的處理;負責解答稽查、評估、納稅服務與管理提出的所得稅相關稅政問題。

3.征收管理崗。負責貫徹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征管改革,稅收征管業務工作流程的制定;負責承辦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稅收分類管理,風險管理,組織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的管理,組織開展稅務登記驗換證工作,組織開展聯合辦證、聯合辦稅工作;負責增值稅合并納稅的調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征管范圍劃分及戶籍遷移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個體和專業市場的稅收征管;負責延期申報的管理工作,以及延期繳納稅款的上報;負責發票的計劃、印制、調撥、盤存等管理工作,普通發票的政策解讀,發票的庫房管理,開展發票真偽鑒定,組織開展發票檢查,組織實施發票的換版、繳銷工作;負責稅收征管文書的印制和發放工作;負責征管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4.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崗。負責組織對走出去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國際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對國際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轄區活動管理工作;負責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報批;負責承擔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負責國際稅收情報交換。

(三)收入核算職責

運行期間,收入核算職能由現收入核算處、信息中心承擔。

1.收入核算科。負責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落實稅收計劃;開展稅收收入月度、年度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管理;稅收質量綜合評價體系運用;減免稅調查、稅收調查;稅收票證管理;本級金庫的稅票銷號、對帳管理;會統核算;會統數據指標的監控管理;稅收風險監控管理;稅收風險分析及應對;數據質量綜合管理、稅收征管指標質量監控分析;稅源管理平臺和第三方涉稅信息應用。

2.信息中心。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受理并及時提交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四)行政財務職責

運行期間,行政財務職能由現辦公室從事財務工作的崗位承擔,原則上維持現有運行模式不變。

1.財務管理崗。負責貫徹落實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系統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編制本級經費收支預決算;承擔醫藥費、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負責編制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報批;政府采購的預算、統計及其計劃報表上報工作;組織制定招標文件、合同及信息檔案管理;政府采購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2.機關服務崗。承擔機關后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系統參與機關后勤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臨時用工等工作;承辦本系統后勤服務工作。

(五)人事教育職責

運行期間,人事教育職責由現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原則上維持現有運行模式不變。

1.人事崗。負責落實組織、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干部任免、人員調配、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考核、獎懲及管理、專業技術職務和部分非在編人員的招聘、工資福利管理等工作;承擔縣局中層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

2.教育崗。負責制定系統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落實省、市局培訓任務。負責具體承辦縣局機關的文明(行)創建工作;負責系統評先評優工作組織實施;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系統稅務文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考勤工作。

3.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全系統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4.離退休干部管理崗。負責承擔本系統離退休干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干部活動。

(六)紀檢監察職責

運行期間,紀檢監察職責由現紀檢組監察室、政策法規和征收管理科承擔。原則上維持現有運行模式不變。

1.監察室。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負責糾風工作;負責系統案件管理工作和本級管理干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運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等。

2.政策法規崗。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及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和效能評估;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并定期進行清理;負責牽頭并商相關業務部門承辦的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涉稅文件的會辦工作;牽頭組織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承辦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承擔系統面向社會的稅收法制宣傳咨詢。

(七)日常管理與服務職責

由現雙墩分局、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納稅服務科承擔。個體戶管理原則上維持現有運行模式不變。

雙墩分局、稅源管理二科,轉變職能,專門從事戶籍日常管理(原下塘分局管理的個體戶交給稅源管理二科管理)等工作。

稅源管理三科,專門從事行政審批、出口退稅初審和復審、新開業個體戶稅額核定和票種核定工作。

納稅服務科,專門從事納稅服務(保留現有兩個辦稅服務廳)。

1.戶籍管理崗。負責納稅人初始基本信息采集和設立(變更)登記、停(歇)業信息的調查核實;采集并維護納稅人的各類涉稅信息;督促納稅人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承擔外出經營報驗登記和報備資料登記管理工作;督促納稅人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足額繳納稅款、報送其他涉稅資料和信息;審核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資料;備案類減免稅后續管理;掌握納稅人欠稅及資產處理等情況,依法實施欠稅清理;開展非正常戶認定和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個體定額年度核定與定額調整,委托代征稅款征收信息錄入、發票驗舊與超定額補稅;告知納稅人涉稅相關事項;“四小票”比對不符、增值稅專業發票抵扣憑證的審核等各類發票的核查;執行國稅機關對納稅人做出的核定(企業)、認定及處理、處罰等決定;注銷結算和清算;組織電子信息及紙質資料傳遞管理工作,對各類征管資料收集、整理、歸檔。

2.稅法宣傳崗。承擔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宣傳、培訓、咨詢工作;承辦“納稅人學校”的組織、安排、協調工作;了解納稅人服務需求,編印稅法宣傳資料;外網納稅服務欄目的規劃、管理和內容維護,承擔短信服務平臺的日常管理;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承擔12366納稅服務熱線內容維護;為納稅人提供風險提醒服務;上報需要的欠稅公告、發票及稅務證件掛失信息。

3.辦稅服務崗。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稅種核定、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征收、發票發售、發票代開、發票審驗、發票繳銷(包括個體超定額審核補稅開票入庫);個體定額年度匯總申報;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受理失控發票的登記、稅務證件和發票掛失;辦理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請;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受理納稅咨詢,提供辦稅輔導;受理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的申請及各項涉稅文書發放;辦理涉稅備案事項;開具各類稅收證明;防偽稅控系統發行管理;發票和稅票的保管、發放和管理。外資企業年審;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的三方協議簽訂工作;健康數據檢查、財務報表數據補錄等工作;面向納稅人的應用系統推廣。

4.權益保護崗。貫徹落實納稅人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納稅服務過程中投訴舉報的受理、轉辦、承辦、處理、反饋工作,建立納稅人反映問題快速反應機制;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貫徹注冊稅務師行業政策和稅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5.行政審批崗。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超標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監控管理;稅收優惠資格認定等涉稅事項的備案、調查核實及審批;按稅收審批權限審批各稅種的減、免、抵、退稅的調查核實(包括備案類增值稅減免稅);調查并轉辦延期繳納稅款延期申報申請;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首次和限額調整、使用經營地發票等事項進行調查、審批;生產型出口企業免抵退稅的初審、復審和審批工作;新辦個體戶定額核定;發票票種核定。

(八)納稅評估職責

納稅評估職能由現下塘分局、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四科承擔。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的稅源監控與納稅評估工作。下塘分局,專門從事全縣批發和零售業、個體工商戶的稅源監控與評估工作;稅源管理一科,專門負責制造業稅源監控與評估;稅源管理四科,專門負責金融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房地產業等服務業的監控評估。

負責擬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總結報告;本部門各類紙質和電子文件收發、分類、傳閱和歸檔;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信息、宣傳報道;協調本部門與系統內其他部門的工作聯系;組織開展本部門的業務培訓和輔導;上報各稅種數據;負責納稅評估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的落實;負責數據質量管理和監督;負責納稅評估任務計劃管理、績效考核等工作。按行業承擔稅源監控評估工作。具體組織實施評估事項。

(九)稅務稽查職責

稅務稽查職能由現稽查局承擔。負責對轄區內年度日常稅收檢查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組織落實稅務稽查規章制度;具體實施轄區內稅收秩序整治工作;承辦市局稽查局交辦的舉報案件查處、稅收專項檢查等工作;承辦轄區內的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實施轄區內的稅務稽查工作。

二、工作銜接

(一)縣局內設科室與各部門的工作銜接

縣局各內設科室仍然負責向市局對口處室聯系相關工作事宜,包括匯總、上報各類報表、總結等。

1.綜合業務職能的銜接:縣局的政策法規與征收管理科仍對口接受市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征收管理處、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和政策法規處的工作任務和業務指導。

2.人事教育、紀檢監察職能的銜接:從事人事、教育、監察工作的人員仍保持不變,對應市局相應處室。

3.收入核算職能的銜接:稅收票證管理工作銜按新的規定執行。對應市局收入核算處

4.出口退稅工作的銜接:稅源管理三科負責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初審、復審工作。發現疑點需要發函的,傳遞給納稅評估機構通過出口退稅函調系統發函外調。對應市局進出口處

納稅評估機構負責對市局進出口處下達的評估任務實施納稅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匯總上報市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納稅評估機構負責對收到的出口退稅函調事項進行調查,并在出口退稅函調系統中復函。

5.信息中心工作的銜接:系統管理員的工作職責保持不變,仍然負責縣局的硬件網絡維護、信息安全和應用系統運維等工作。

6.戶籍管理的銜接:原稅源管理一科和下塘分局管轄的戶型,南部2鎮1區調整給雙墩分局;其余調整給稅源管理二科。

(二)辦稅服務機構與納稅評估機構的工作銜接

1.對轉辦類涉稅事項的評估,資料按規定傳遞給納稅評估機構,納稅評估機構按流程規定的時限完成,并將情況反饋給辦稅服務機構。

2.將通過納稅風險提醒服務不能化解風險或拒絕配合的信息傳遞至相關的納稅評估機構,由其實施評估。

(三)資料銜接

1.縣政府政務服務大廳的資料傳遞仍按原流程不變;

2.辦稅服務廳對需要傳遞的紙質資料按流程傳遞,并由最終辦結部門進行整理歸檔,不需傳遞的資料就地按照事項、日期分類整理,定期傳遞到縣局檔案管理部門匯總保管,形成的電子檔案按“一戶式”存檔;

3.2012年度發生的資料傳遞給調整后承擔現職責崗位的對應部門。

(四)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縣局辦公室統一負責組織實施。

三、運行前工作準備

(一)資料的準備

2012年2月29日前,各部門將納稅人2011年的征管資料收集整理完畢,整理歸檔后,交縣局檔案室保管。

(二)應用系統的準備

2012年2月29日前,各部門通過運維工作流系統將綜合征管軟件需調整的操作人員及用戶權限上報市局進行維護,對不進行綜合征管軟件等相關軟件操作的人員權限一律予以取消。其他應用系統權限由相關主管部門上報交市局進行維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專人負責。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稅收業務的交接、系統調整和資料歸檔工作,要明確人員具體負責。

(二)注重協調,廣泛宣傳。各部門及時向地方政府領導匯報稅源專業化管理工作;要向納稅人廣泛宣傳管理方式轉變的目的意義,通過召開座談會、短信、網絡和報紙等方式,說明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作用,贏得政府領導和廣大納稅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明確職責,平穩對接。各單位應對目前正在辦理的事項進行清理,及時辦結在辦事項,并在系統中進行相應處理,做好資料的交接工作。對特殊情況不能在職責調整前完成的工作事項,應整理相關資料,列明清單,統一移交至職責調整后的機構。

(四)積極試點,穩步推行。要充分認識到推行專業化管理涉及到崗位職責的變動,容易引發各種思想問題。要密切關注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化解工作中產生的矛盾,設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各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穩步實施,確保試點工作平穩運行,實現“工作不斷、業務不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