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局文明評選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2 08: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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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局文明評選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文明衛生意識,推動創建文明縣城工作深入開展,縣文明委決定,在縣城范圍內組織開展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工地、文明家庭、文明經營戶評選活動。為確保此次評選活動有序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選標準

(一)文明社區評選標準

1、創建工作扎實。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文明社區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奮斗目標、具體措施、職責任務和考核辦法;建立健全運轉有序的工作機制,確保組織領導、人員機構、資金投入、管理協調、監督激勵“五到位”;檔案管理規范,各類文件、資料齊全,逐步實現社區管理科學化、制度化、法制化。

2、環境整潔衛生。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面平整、干凈;社區單位和家庭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制度落實,無亂堆亂倒的垃圾和雜物,無亂擺亂放的攤點和車輛,無違章搭建、亂涂亂貼現象;社區內集市、菜場管理規范,整潔有序;下水道、排污管道通暢,無污水積存現象;綠化布局合理;環衛設施齊全、完好;群眾對環境衛生有較高的滿意率。

3、文化生活豐富。大力開展生動活潑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社區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質。思想文化教育有陣地,有活動。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充實,社區居民學習、友愛、互助、團結、奉獻氛圍濃厚。

4、治安秩序良好。社區無“黃、賭、毒”和練習者,無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組織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得力,暫住人口和私房出租等管理措施落實。

5、服務功能完善。社區服務網絡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內容全面,廣泛組織開展各種社會公益活動。

6、共建活動普遍。制定共建規劃,簽訂共建協議,明確共建責任,落實共建任務,社區共建參與率達到駐區單位的60%以上,社區群眾對創建工作的滿意度達到90%以上。

(二)文明單位評選標準

1、領導重視文明創建工作、群眾創建意識強、創建機制健全、創建活動扎實,積極參加和支持創建文明縣城活動。

2、“門前三包”制度落實,單位內外無亂扔亂倒的垃圾,無衛生死角死面,無亂貼亂畫和亂堆亂放,整體環境整潔、優美、舒適,達到花園式單位標準。

3、領導班子團結有力、開拓進取、清正廉潔、艱苦奮斗、作風民主、群眾滿意、表率作用突出。

4、工作實績突出,服務優質,秩序優良,管理優化,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達到全縣同行業領先水平。

5、文明單位創建檔案內容齊全,管理規范,經常總結創建經驗,能夠形成自己單位的創建模式,為我縣文明單位創建和精神文明建設理論研究做出貢獻。

(三)文明工地評選標準

1、工地四周按規定設置連續、密閉、整潔、美觀的圍欄;標志醒目、布置圖齊全、宣傳教育圖板完備;施工手續齊全、施工方案合理、安全設施完備、安全制度落實、人員持證上崗、設備定期檢修,保證施工的安全進行。

2、施工場地主道路硬化、輔道路平整暢通、管線設置合理、材料堆放整齊;工地“門前三包”落實到位,工地圍欄外無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無亂搭亂建現象,無廢水污水、泥漿,無衛生死角死面,無亂貼亂畫的小廣告。

3、施工人員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作業,做到凈車出場、密閉化運輸,保證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運輸途中不飛揚、灑落或流溢,不污染道路和環境;有效控制揚塵、消除煙塵,嚴格夜間施工、控制噪聲擾民。

4、現場住宿、飲食等生活設施安全牢固、整潔衛生、通風防潮,按照衛生標準和環境衛生作業要求設置相應的廁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建立定期清掃保潔制度,落實專人管理,場地經常整理,保持清潔。

5、符合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其它標準。

(四)文明家庭評選標準

1、家庭成員自覺依法履行公民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區公約,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愛護社會公物,積極參與、支持創建文明縣城各項活動。

2、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家庭成員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亂扔亂倒垃圾,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并按照要求定時定點投放;室內室外清潔衛生,各類物品擺放有序;積極種植花木,逐步做到家庭環境美化、綠化。

3、積極倡導社會主義榮辱觀,家庭和睦,夫妻平等,敬老愛幼,鄰里融洽,明禮誠信,扶貧濟困,見義勇為。家庭成員崇尚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積極參與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反對封建迷信活動,不打架斗毆,無黃、賭、毒現象。家庭環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

4、通過合法途徑勤勞致富,提高居住條件和家庭生活水平,家庭生活質量不斷提高。

5、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無早婚、非婚生育及超生現象,積極主動配合各級計生部門做好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工作。

(五)文明經營戶評選標準

1、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制度,店內干凈整潔、商品擺放有序,無店外店和占道經營現象,店鋪墻壁上無亂貼亂畫的小廣告;不亂扔亂倒垃圾,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并按照要求定時定點投放,店鋪(攤點)周圍無臟、亂、差現象。

2、積極參加和支持創建文明縣城活動,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和公益活動。

3、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文明經營、依法納稅,無偷稅、漏稅行為,無制假售假及銷售劣質產品行為。

4、店鋪(攤點)業主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積極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科學文化知識,崇尚科學、反對迷信,無黃、賭、毒、打架斗毆行為。

二、評選辦法

(一)組織領導

1、縣文明委設立評選活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文明辦,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督查考評、表彰獎勵等工作。

2、文明社區的評選活動由城關鎮和縣民政局負責,文明單位的評選活動由縣文明辦和縣直工委負責,文明工地的評選活動由縣建委和縣市容局負責,文明家庭的評選活動由城關鎮和縣婦聯負責,文明經營戶的評選活動由縣市容局和縣工商局負責。

(二)評選名額

本次評選活動共評出文明社區2個,文明單位40個,文明工地3個,文明家庭100個,文明經營戶50個。由縣文明委進行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同時推薦申報市級文明單位15個,省級文明單位5個。

(三)評選程序

評選活動分步驟按程序進行,時間為2012年5月至9月。

1、宣傳發動:縣文明委設立評選活動辦公室,擬定評選方案,部署評選活動??h文明辦、城關鎮、縣直工委、縣建委、縣市容局、縣工商局、縣民政局和縣婦聯按照評選任務分工,廣泛發動城關鎮各社區、縣直單位、城區居民和工商戶開展創建活動。

2、組織推薦:城關鎮和縣直有關單位依照評選標準和評選名額對參評對象進行實地考評,確定推薦名單上報縣文明辦。

3、初審報批:縣文明辦對推薦對象進行初審和實地檢查,提出建議名單,報請縣文明委審批。

4、媒體公示:縣文明委審議批準后,在縣級媒體上公示擬表彰名單,廣泛聽取社會反映和群眾意見。

5、表彰獎勵:公示未發現問題的,給予表彰獎勵。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城關鎮和各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作為推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的重要抓手,制定詳細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充分發動縣城各級各部門廣泛參與。通過深入細致、扎實有效的工作,使推薦評選過程成為總結經驗、改進工作,不斷提高創建工作水平的過程,成為學習先進、激勵后進,不斷提高縣城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質的過程。

(二)認真組織評選。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標準規范操作,認真篩選,優中選優,真正把工作基礎扎實、創建成績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進典型評選出來,也可通過自薦、互薦的方式推薦申報,確保評選工作的客觀、科學、公正。

(三)廣泛宣傳發動??h直各單位、城關鎮要充分認識開展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工地、文明家庭、文明經營戶評選活動的重要性,對評選活動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充分調動單位、社區、商鋪及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到此項活動中來。要以開展評選活動為契機,積極開展群眾性文明創建活動,大力整臟治亂,努力創建整潔優美、衛生有序的市容環境,不斷提升創建文明縣城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