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21 03: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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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建質函〔2012〕45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查范圍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內容

1.各地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5號令)、《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省政府第203號令)等法規以及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加強建筑工程使用鋼筋質量管理等文件的情況,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情況,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及質量問題查處情況等;

2.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及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工程質量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3.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及抗震設防情況、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重點檢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接料平臺及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情況。

(二)建筑市場檢查內容

1.各地貫徹落實《建筑法》、《招投標法》、《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規范和整頓建筑市場秩序的情況;

2.法定建設程序的執行情況,重點是檢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招投標、辦理施工許可、工程合同備案等情況;

3.工程各方主體履行責任情況,重點是檢查施工、監理等企業是否具有相應資質證書承攬業務,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資質掛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為,是否存在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時間安排

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初-6月10日)。各地結合本地區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實際情況,制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同時圍繞檢查活動,強化宣傳引導,著力提高全行業的質量安全意識,營造規范有序的建筑市場環境。請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2012年6月5日前,將本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報我委安全質量管理科。

(二)全面自查階段(6月11日-7月10日)。所有在建工程要進行全面自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委屬有關單位要通過抽查、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其中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檢查。對檢查出的質量安全問題和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處罰。

(三)分析總結階段(7月11日-7月20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自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并于2012年7月15日前,將本地工程質量自查情況報市工程質監局,將工程施工安全及建筑市場自查情況報市建管處。

(四)督查迎檢階段(7月21日-9月底)。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我委將于今年7月15日—25日組成檢查組,對各地進行督查(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督查結束后,將通報和上報督查結果,并做好迎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住房城鄉建設部7月至9月督查的準備工作。請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1-2名同志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程質量安全和建筑市場檢查有關事宜,并于2012年5月30日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報我委安全質量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對于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增強質量意識,落實質量責任,規范建筑市場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委屬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工作,確保本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