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住房救助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29 0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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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針原則
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要按照“科學規劃,規范設計,經濟實用,合理布局,規避災害,確保質量”的原則和“政府領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工作方針,充分尊重農村困難群眾意愿,采取自建為主,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加快建房進度,提高建房質量,堅持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小城鎮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扶貧開發工作和改善群眾生活相結合,與“減災安居工程”相結合,切實增強農村困難群眾住房的抗災減災能力,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
二、救助范圍
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必須嚴格按照贛府廳發[2011]47號文件的規定,只救助農村低保對象中無房戶、危房戶和住房處于自然災害嚴重地段,不適合居住的新建、重建住房和救助農村分散五保供養對象維修住房。
三、救助標準
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救助標準原則上定為:農村低保戶常補對象建房每戶救助15000元,非常補對象建房每戶救助10000元;農村五保對象維修住房,根據房屋破損程度實施分檔救助,救助標準最高不得超過1500元。有如下情況之一的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不列入救助之列:
1、已列入五年規劃重建、新建的家庭不得救助其維修住房;
2、已救助維修的住房不再列入重建、新建五年規劃;
3、農村五保分散供養對象中的無房戶和危房戶,統一納入集中供養,不再救助其新建、重建住房;
4、至2012年6月1日止,凡女滿55周歲、男滿60周歲的農村低保戶應投靠子女,原則上不列入農村困難群眾危改造救助。
四、對象認定
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救助對象的認定必須堅持個人申請、村委會評議、鄉鎮評審、縣民政局審核、市民政局審批的工作程序。在評議、評審、審核時,都必須上門調查核實,具體了解實際情況和征求村民的意見。村委會評議情況、鄉鎮評審情況和民政部門審核、審批結果都必須在村委會和村民小組進行張榜公示。如無反饋意見,將最后確定為危房改造救助對象,并落實救助資金。所有救助對象還必須與所在鄉(鎮)民政所簽訂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協議書。協議內容包括:開竣工時間、救助標準、現房拆除、違約責任等。
五、資金管理
1、救助資金的籌集。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由省財政統一安排,縣財政集中管理,統一使用,民政部門負責發放管理。
2、救助資金的發放。對農村困難群眾建房,經鄉(鎮)政府核實,確認建房戶符合當地統一規劃和建房計劃要求,按建房進度分二次撥付建房救助資金,基礎工程完工后,先預撥50%的救助資金,待新建住房一層封頂后,且建房戶現有住房已拆除,建房救助資金全部撥付到位。對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維修住房救助資金,經鄉(鎮)民政所核實,確認維修住房符合維修計劃要求,并已完工,維修救助資金一次性撥付到位。救助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形式直接撥付到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戶手中。
3、救助資金的管理。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救助資金,要確保用在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項目上,實行??顚S?,不得挪作他用。民政、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的跟蹤審計和監督檢查。對貪污、挪用、克扣、私分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救助款物者要嚴肅查處。
六、優惠政策
為了保證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部門要本著“大力支持、簡化程序、依法辦事、盡量優惠”的原則,凡涉及到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的收費項目,全部實行零收費。中介組織的服務性收費要做到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盡量做到少收費,零收費。
各鄉(鎮)要結合當地實際,相應出臺有關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的優惠政策,為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創建有利條件。
七、方法步驟
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要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按照以下幾個階段開展工作。
1、宣傳發動。為了讓廣大群眾了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救助政策,省民政廳專門編印了《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政策解答》小冊子,各地要及時發放到村、組,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在全縣范圍內對有關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的救助對象、救助標準進行準確完整的宣傳,提高農村困難群眾對危房改造工作的認識,動員社會各界都來關心、支持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
2、突擊重建。全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要在六月中旬全面鋪開,確保九月底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資金籌措以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戶自籌為主,輔之以政府救助、政府減免、保險理賠、銀行貸款、社會捐贈、結對幫扶等措施,要動員和組織多方面的力量幫助農村困難群眾進行危房改造。
3、檢查驗收。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開始后,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地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進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在危房改造工作各個階段,要以鄉(鎮)為單位按以下標準進行驗收:⑴鄉(鎮)成立了高效精干的專門機構,準確完整地開展宣傳;⑵危房改造對象與批復相符;⑶新址用地沒有糾紛隱患;⑷新建、重建房屋符合規劃設計要求;⑸原有住房及時拆除;⑹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紀違法行為。
八、目標要求
1、為了加強對全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民政領導為組長,成員由民政、財政、發改委、國土、水利、建設、扶貧、文廣、交通、林業、公安、物價、環保、房管、設計、供電、工商、稅務、審計、監察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對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規劃、設計、資金籌集及分配使用和工程質量檢查、稅收等方面進行統一管理、協調和指導。各有關部門必須各司其職,積極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我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各鄉(鎮)要相應成立以鄉(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國土、水利、林業、工商、稅務、紀檢等為成員組成的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
2、落實危房改造工作責任制。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要實行項目管理,定時間、定任務、定資金、定責任,確保危房改造工作的落實。
3、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危房改造資料。凡是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的項目,都要有完整的資料備案。既要有個人檔案,也要有工作檔案。個人檔案內容包括:戶主申請書、資助住房申請審批表、住房情況調查表、新、舊住房照片、資助住房協議書、住房竣工驗收單、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薄復印件、農村低保證復印件、殘疾證復印件、農村五保證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工作檔案內容包括:村委會評議記錄、鄉(鎮)評審記錄、縣民政局審核記錄、張榜公布情況、上級相關文件等。項目全部竣工后,縣民政局要及時寫出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總結呈報縣委、縣政府等四套班子。
4、各地要把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當作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上下同心,齊抓共管,努力完成我縣今年的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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