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設施盜竊整頓方案

時間:2022-10-02 0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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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設施盜竊整頓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2012年4月27日召開的全省電力設施保護和反竊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厲打擊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電網安全可靠運行和正常供用電秩序,決定從2012年6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打擊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專項行動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以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秩序,嚴厲打擊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活動為重點,堅持“依法治電”和“打防并舉”的方針,按照“組織到位,職責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合作到位”的工作原則,采取宣傳發動、集中普查、重點突破、組織督查等工作方法,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糾正違章用電,打擊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活動,查處損壞、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各種行為,創造良好供用電環境,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電力保障。

二、整治目標

總目標是: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社會綜合治理范圍,對可能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和施工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經貿委、公安等部門和電力企業緊密合作的長效機制,依法有效打擊和防范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活動。

具體目標是:

(一)破獲一批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案件,嚴厲打擊一批嚴重破壞電力企業生產設施、盜竊正在使用的重要生產設備的違法犯罪分子。

(二)嚴厲打擊竊電行為,搗毀一批竊電窩點,拔掉竊電“釘子戶”,整頓供用電秩序。

(三)清理整頓供電企業周邊的廢品收購點,非法的一律取締,違規收購電力企業專營器材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依法處理,徹底堵塞犯罪分子的銷贓渠道。

(四)加強供電企業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強化企業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建立起專業與群眾相結合的護線隊伍及反竊電的長效管理機制,對電力設施保護區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安裝相應的電力設施保護標識牌。

(五)嚴格執行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施工許可制度,對需要爆破、開挖、取土等各類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章施工、違法亂建等損害電力設施、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

(六)進一步宣傳《電力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使廣大人民群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明顯增強,同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作斗爭的自覺性、積極性明顯提高。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部署階段(6月15日至7月15日)

組織召開動員會議,進行宣傳動員,廣泛發動有關部門、單位、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和支持專項行動工作。要充分運用各種宣傳工具,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6月份是“全省電力設施保護、反竊電宣傳月”,要進一步宣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省反竊電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一是要制作一部電力設施保護和反竊電法律、法規知識或案例宣傳錄像片在電視臺進行播放宣傳;二是在中心廣場組織開展一次宣傳和咨詢活動,并發放有關宣傳材料;三是運用宣傳車在縣城和鄉鎮巡回宣傳;四是打擊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公告,并在轄區內廣泛張貼;五是將舉報電話號碼通過電視向社會進行公布,發動群眾積極舉報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6日至12月10日)

在開展專項行動工作中,要做好深入細致的調查摸底工作,認真梳理近年來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尚未查破的案件,收集案件線索,集中由經貿委、公安機關進行查處、偵破。要認真梳理近年來外力損壞、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各類事件和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竊電案件,集中由經貿委進行查處。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合理安排時間和人力,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專項行動,實行專案專辦,力爭打出聲勢,整出聲威,取得實效。在專項行動工作中,經貿、公安、供電企業要結合自身職責和執法權限,積極主動地組織開展整治工作。

1、經貿委要集中力量對城市建設、公路建設、工業園區建設、房地產開發等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普查,對目前各類施工建設違規野蠻施工損壞、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突出問題加大行政執法和查處力度;對一些施工單位在施工建設中損壞、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各種行為要及時制止和限期整改;對各類損壞電力設施的單位或個人除進行行政處罰外,同時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對損壞的設施進行修復;會同有關部門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各種違章建筑、影響輸電線路安全的超高林木要責令撤遷、整改和清理;要加強對供用電市場的管理,對群眾或供電企業舉報的竊電案件要認真受理并及時處罰。

2、公安機關要集中力量破獲一批破壞、盜竊電力設施案件和重大盜竊電能的案件,依法嚴懲一批嚴重破壞、盜竊電力設備和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分子,搗毀一批竊電窩點和破壞、盜竊電力設施的犯罪團伙。對打擊、報復、圍攻執法人員和用電檢查人員的違法犯罪人員要堅決予以嚴懲,維護電力設施安全和整頓供用電治安秩序;清理整頓廢品收購點,非法的一律取締,違規收購電力企業專用設備、器材的,責令停業整頓或依法處理,徹底堵塞犯罪分子的銷贓渠道。

3、供電企業要及時將近年來的破壞、盜竊電力設施案件和損壞、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事件和重大竊電案件分類登記造冊,分別報經貿委和公安機關進行查處;要組織開展一次對輸電線路、供電設施的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隱患;要根據有關要求,對電力設施保護區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安裝相應的電力設施保護標識牌;要加強對電力線路的巡線護線工作力度,強化物防、技防措施;要加大反竊電檢查工作力度,落實領導帶組,分片、分臺區反竊電責任制,進一步完善供電臺區或片區線損率指標考核工作;要在經貿委、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對本供電區域進行一次全面用電檢查,糾正違章用電,查處竊電、內外勾結竊電的違法違紀行為,重點對一些個體企業、高能耗企業、酒店、賓館、茶樓、娛樂場所等進行重點檢查。

(三)總結表彰階段(12月11日至12月30日)

專項行動結束后,對電力設施保護和反竊電專項行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對專項行動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落實措施。對領導重視、組織有力、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單位將予以表彰,對在專項行動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整治效果不明顯、工作措施不力的單位,要限期整改并進行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全縣電力設施保護和反“竊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同志任組長,縣經貿委主任同志任副組長,縣經貿委、縣公安局、縣供電公司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經貿委??h經貿委、縣公安局、縣供電公司要把電力設施保護和反竊電專項行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認真組織,精心部署,扎扎實實地把專項行動工作抓出成效來。在工作中要按照“合作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的原則,加強部門間的協調,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調動各方面參與專項行動工作的積極性。

(二)廣泛發動群眾,大造專項行動的聲勢。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整治,檢舉揭發犯罪線索的積極性,形成打擊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專項行動工作的濃厚氛圍。

(三)明確職責,確保打擊措施落到實處。經貿委要充分發揮電力行政管理職責,依法行政,嚴格執行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施工許可制度,對需要爆破、開挖、取土等各類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要加大案件的偵破力度,快偵快破一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切實做到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要加強對電力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幫助電力企業落實各項治安防范措施。電力企業要按照“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企業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到企業管理之中,建立以企業領導責任制為重點的管理機制,將企業的生產保衛、要害部位保衛和內部治安管理的各項措施納入到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切實增強企業防盜、防詐騙、防破壞、防火災、防治安災害事故的能力。

(四)認真總結經驗,搞好信息上報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匯報整治情況,特別是在集中整治階段每半個月要書面報告一次進展情況,重大情況要隨時上報,以保證信息渠道暢通。專項行動結束后,縣政府將在縣供電公司召開總結座談會議,認真總結經驗,鞏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