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治安整治方案

時間:2022-10-25 09:29:07

導語:辦事處治安整治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辦事處治安整治方案

為配合市創建省級文明城市,根據市、區綜治委統一部署,從9月底開始,集中一個月時間,以城區范圍為主,開展一次社會治安集中整治行動?,F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和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為目標,集中查處一批影響城區治安的典型案件,治理一批影響城區治安管理的難點頑癥,讓群眾在短期內感受到治安進一步好轉的明顯變化,切實增強群眾的安全感,享受城市文明的豐碩成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集中整治,對城區及城鄉結合部的出租房屋、小旅館、洗浴房、網吧等重點場所進行嚴格排查,消除治安隱患,突出解決城區社會治安亂點,嚴厲打擊“兩搶一盜”、“黃賭毒”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增強群眾安全感,強化基層治安防控能力建設,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三、工作重點及責任主體

以打擊街頭“兩搶”犯罪活動,入室盜竊犯罪活動、盜搶機動車輛犯罪活動和涉黃、涉賭、涉毒、涉惡、涉黑等違法犯罪活動和整治特種行業、交通管理秩序和出租房屋為重點。對上述整治重點,分成三個組,按照“各司其責、條塊聯動”原則進行集中整治。

1、集中打擊整治組。責任主體:公安機關,配合單位:各有關單位。

公安機關要將近兩年來的未破積案,在冊逃犯和涉惡、涉黑、涉黃團伙成員全部摸清底數,登記造冊,組織力量對已掌握的對象開展集中抓捕行動。要通過打擊整治,使近兩年來的“兩搶”未破案件偵破70%以上,未破盜竊案件偵破60%以上,現行案件要即發即破。追回各類逃犯50以上,其中涉惡、涉黑、涉黃逃犯100%追捕歸案。涉毒刑事案件發現一起查破一起,并送強制戒毒。對城區范圍內的出租房屋、小旅館、洗浴房、網吧及游戲廳、賓館、印刷業、典當業、廢舊物品收購業、危爆物品保管單位、消防重點單位組織力量展開全面檢查,凡發現涉黃、涉賭、涉毒現象的,一律予以停業整頓;凡發現有窩贓、銷贓行為的,一律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2、治安巡邏組。責任主體。辦事處治安巡邏隊,配合單位:辦事處綜治辦和各有關單位。治安巡邏隊主要負責城區24小時巡邏,對重點部位、重點路段進行蹲點守候,加大對現行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3、宣傳教育組。責任主體。司法所,配合單位:綜治辦、各有關單位。

主要負責對群眾和在校學生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在宣傳欄上宣傳,協助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廣泛宣傳整治活動成效。

4、督導檢查組。責任主體:綜治辦。

主要負責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和各單位、巡邏護院、門衛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整治行動深入有效開展。

四、組織領導

成立辦事處社會治安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辦事處黨委副書記簡欠根任組長,珠珊派出所教導員李江平、司法所所長易小保、主任助理李建勇任副組長,綜治辦人員、各有關單位綜治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由龔春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各組及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信息通報、督促檢查工作。

五、工作步驟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1、摸底和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9月28日)。根據整治的重點和要求,打擊整治組、治安巡邏組、交通整治組三個工作組在9月28日前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摸底,并制訂詳細的實施方案。各部門和單位要層層進行發動,廣泛動員,營造人人參與、上下聯動的整治氛圍。

2、集中整治和規范管理階段(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25日)。從9月29日起,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在集中整治的同時,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治理責任和各項措施。

3、檢查驗收和總結階段(2012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由辦事處督導檢查組和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整治成果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檢查集中整治效果、規范管理到位情況、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等。并推薦一批先進單位和個人到市里接受表彰獎勵。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這項整治行動。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要廣泛動員和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密切配合。要設立集中整治行動群眾舉報獎,進一步提高群眾參與熱情,推動集中整治行動深入開展。

2、周密部署,加強協調。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進行認真研究,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了。具體工作方案于9月29日前報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部門特別是參與整治行動的各單位,要服從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加強情況交流和協調配合,堅決杜絕相互推諉和扯皮現象的發生。

3、落實責任,嚴肅紀律。此次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全年綜治工作年終考核內容,對整治工作開展不力,整治責任落實不到位,單位轄區內及責任區內發案較多的單位,或因工作方法簡單、態度粗暴,或辦事不公、執法不嚴,被群眾投訴,查證屬實的,將按照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實行責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