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消防集中治理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22 0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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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消防集中治理實施方案

為深化縣消防安全“打非治違·消除隱患”專項行動,根據市、縣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六月底前開展局歸口企業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縣消防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成立由分管副局長為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集中工作指導小組,聯系科室設在行業管理科。

二、整治內容和措施

整治內容:企業內連接相鄰廠房、架設空中連廊、搭建簡易棚等占用消防車道、占用防火間距、擴大防火分區等突出安全隱患,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備案)擅自使用、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未依法重新辦理相關手續等消防違法行為。

整治措施:對企業連接相鄰廠房、架設空中連廊、搭建簡易棚等占用消防車道、占用防火間距、擴大防火分區的違法行為,依法責令改正并處罰;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備案)擅自使用、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未依法重新辦理相關手續等建設工程消防違法行為,依法責令停止施工,責令停止使用。

三、工作步驟

本次活動從即日起至2013年6月底結束,分4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布置階段(即日至2013年4月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召開工作會議,明確工作內容,布置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治理工作任務。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2013年5月15日前)。各企業對照方案要求,開展自查自糾,主動整改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抽調力量組成檢查組,對企業進行排查,登記造冊。通過橫向檢查、縱向排摸,排列企業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確定整治對象。各歸口企業違法違章行為對象花名冊于5月8號前交我局行業管理科。

第三階段:整改階段(2013年6月15日前)。對排摸掌握的企業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公安、消防、住建、城管等相關部門制發相應的法律文書,督促企業依法整改,依法查處;對拒不整改的,將其列為“三拆一改”行動的首要對象先拆先改;對排摸發現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進行掛牌整治。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2013年6月底前)。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一次驗收、評估,及時制定相應制度,建立健全企業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整治、管理的長效機制。各企業將工作情況于6月28日前送交我局行業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各企業要在站在貫徹“十八大”和全國“兩會”精神的高度,本著對企業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意義,按照方案要求,細化工作內容,周密部署,迅速開展排查治理工作。

(二)積極推進。要建立專項治理工作責任制,企業負責人要采取督查指導、跟蹤督辦、分片包干等形式,明確排查任務,落實整治措施,確保專項行動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