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文化戶口核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2 02: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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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文化戶口核查工作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扎實推進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實施教育“9+3”計劃,順利通過省人民政府對我縣縣級政府及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考核,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新一輪居民文化戶口核查工作。為確保此次核查工作有序開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發揚“不怕苦、不怕累”的拼搏精神,求真務實,全面動員,努力實現教育強縣的戰略目標,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不懈努力。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居民文化戶口核查工作的領導,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縣居民文化戶口核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同時,下設18個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的核查小組,由鄉(鎮)黨委書記、街道辦黨工委書記任組長,鄉(鎮)長、街道辦主任任副組長,包村干部、村兩委成員及學校教師為成員,按照鄉(鎮、街道)領導包村、村(社區)主任包戶、包村干部、教師包收集資料的工作原則,做到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項不失真的要求,形成人人身上有任務,個個肩上有擔子,齊心協力抓好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此次核查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安排

(一)統計階段(2014年2月19日至2月28日)。各鄉(鎮、街道)核查小組要以原文化戶口簿為藍本,以居民戶口簿為準繩,深入每家每戶逐一核查統計,并確保各項核查欄目的準確。

(二)錄入階段(2014年3月1日至3月8日)。鄉(鎮、街道)核查小組要將本區域內核查統計的文化戶口簿統一交到當地中心學校(原教輔站),由中心學校組織人員錄入信息,導入系統。同時,以村為單位,將文化戶口簿打印成冊。

(三)核對階段(2014年3月9日至3月15日)。鄉(鎮、街道)核查小組要對冊編的文化戶口簿進行逐家逐戶的核對,發現問題要立即更正修改,若確認無誤,須由戶主、村委會(社區)、核查人簽名,鄉(鎮、街道)領導審核簽字后,統一交到中心學校存檔。

四、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街道)要立即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核查小組開展文化戶口核查工作,各中心學校要組織相關人員積極參與核查工作。對不支持不配合的干部、教師要進行紀律追究,對不履行職責的干部、教師,年度考核均為不合格,對組織不到位、任務不落實的鄉(鎮、街道),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并以此作為領導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縣教育局要組織全縣核查人員開展業務培訓,使其了解核查的程序和要求,并掌握核查的具體辦法。

(三)縣直各部門要選派專人參與和督促所幫扶聯系村開展好核查工作,如所聯系的村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將追究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

(四)核查人員要深入農戶實事求是地開展核查工作,重點要做好0—18歲人員的信息核查,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隨意改動表冊內容,并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在核查統計過程中,如因核查人員工作不力,造成核查工作無法進行,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有弄虛作假的,視其情節,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按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五)為確保2014年3月15日前全面完成我縣的文化戶口錄入工作,各核查小組要對本鄉(鎮、街道)的核查任務進行分解,并根據任務分解情況如實填寫《文化戶口核查工作任務分解表》(見附件),于2014年2月22日前交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注意事項

(一)進行核查時,文化戶口上的村名、組名、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等信息一律以居民戶口簿上的信息為準,姓名不能用同音字代替,組名以整合行政村后政府設立的組名填寫。

(二)居民戶口簿上已經死亡、嫁出、外遷等該下戶而未下戶的一律作下戶處理;對于新增兒童、娶進、遷入等該上戶而未上戶的在本次核查工作中作上戶處理,但必須要求對方提供真實的信息。

(三)三類殘疾兒童、少年以核查的現實情況為準,三類殘疾專指視力、聽力、智力殘疾(智力殘疾另加以備注“輕度、中度或重度”)。

(四)核查時,在文化狀況欄中,實際文化與戶口文化程度不合的,要根據實際學歷填寫;在校內文化欄目中,一律填寫就讀學校的命名名稱;在校外文化狀況欄中,文化狀況要酌情填寫,嚴禁出現復盲現象,只有原來“兩基”工作中的殘疾人是文盲和現在的確是殘疾、又沒有讀過書才能定為文盲。

(五)此次核查信息一律使用電子文本進行管理,并以村為單位統一使用A4紙打印成冊后存放在鄉(鎮、街道)中心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