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整治工作方案10篇

時間:2022-08-15 08: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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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整治工作方案10篇

第一篇:街道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的執法理念,形成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府的部置要求,以全面推行公安派出所綜合警務改革為抓手,進一步健全事故預防綜合機制,通過強化交通安全宣傳,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強化車輛駕駛人源頭管理,強化路面管理,強化對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實現轄區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事故“四項指數”同比下降。

三、組織領導

成立街道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交通安全宣傳

1、進農村、進社區,將轄區5個村、5個社區劃分為5個警務區,每個警務區所轄村的交通安全協管員每月安排二天組隊跟隨警務區民警進村入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積極營造交通安全宣傳聲勢和氛圍。

2、進單位,由街道安辦牽頭,每季度召開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會議1次,結合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二)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1、建立隱患路段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由街道安辦牽頭,聯合公路站、農機站、綜治辦等部門,抽調各村工作組長,聯合各村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深入各村、社區路段全面細致排查,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危險路段為重點部位交通安全設施隱患的滾動排查,將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街道黨工委、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中,對屬于上級有關部門整治范圍的要及時書面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2、開展隱患路段的排查整治。由街道安辦組織公路站、農機站等部門對我轄區內的道路及交通標志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疏通,并上報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強化人車源頭管理

1、加大安全宣傳力度,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通過有線電線,宣傳欄進行道路交通警示教育,在街道上下形成高度重視交通安全的濃厚氛圍。

2、加強重點車輛管理,強化轄區內的車輛管理,認真落實車輛安全聯系戶管理工作,指定人員負責,對聯系車輛進行嚴格監督,將“無牌無證”駕駛,違章載人等嚴重違章行為納入重點清理對象,要通過抓基層、打基礎、強監管等有效形式,搞好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大會戰工作。

(四)加強應急值守

各村(社區)、街道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協作配合,在監管執法及突發事件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實進行。

五、工作要求

街道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措施,是我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各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務必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綜合整治局面,建立起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長效機制。街道安全辦將組織人員對各級各有關部門的整治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篇:街道創建藥品安全示范活動方案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督、消除藥品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創建藥品安全示范縣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街道實際情況,決定開展創建街道藥品安全示范街道和藥品安全示范村活動,目前以“躍進村”、“里塘村”為試點村,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決定成立街道辦事處

創建藥品安全示范活動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街道藥品協管辦,辦公室主任由協管辦負責人兼任,負責帶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街道藥品安全示范街道和示范村創建活動的實施。

二、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

街道辦事處成立創建藥品示范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召開創建活動動員大會及工作會議。

(二)部署實施階段

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根據創建活動的要求明確專人負責,對照方案分解落實創建任務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創建活動順利實施。

(三)自查整改階段

按照創建的標準、認真做好自查、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完善各項工作檔案。

(四)迎評迎檢階段

街道創建藥品藥品安全示范村領導小組、對各村創建活動進行檢查,各村、特別是試點村等有關部門做好迎檢的準備工作。

三、工作要求

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各村社區要從規范藥品生產、經營、使用行為入手,著力構建藥品安全長效機制、建立安全責任制、查找問題、制定措施,強化整治與監督、有效的解決藥品安全問題。

第三篇:道路交通安全綜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為主題,全面加強人車、路、環境的安全管理,推進交通安全社會管理創新,為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我街道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推行公安派出所綜合警務改革為抓手,進一步健全事故預防綜合機制,通過強化交通安全宣傳,強化隱患治理,強化車輛駕駛人源頭管理,強化路面管理,強化對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實現轄區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事故“四項指數”同比下降。

三、工作措施

強化交通安全宣傳

加大安全宣傳力度,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通過有線電視,宣傳欄進行道路交通警示教育,在街道上下形成高度重視交通安全的濃厚氛圍。

強化人車源頭管理

強化轄區內的車輛管理,認真落實車輛安全聯系管理工作,指定人員負責,對聯系車輛進行嚴格監督,對“無牌無證”駕駛,違章載人等嚴重違章行為納入重點清理對象,要通過抓基層,打基礎,強監管等有效形式,搞好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大會戰工作。

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建立隱患路段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由街道安辦牽頭,聯合公路站、農機站、綜合辦等部門,抽調各村工作組長,聯合各村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組長等,深入各村、社區路段全面細致排查,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危險路段為重點部位交通安全設施隱患的滾動排查,將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街道,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中,對屬于上級有關部門整治范圍的要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加強應急值守

各村(社區)街道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協作配合,在監管執法及突發事件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實進行。

四、工作要求

街道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措施,是我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各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務必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綜合整治局面,建立起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長效機制。街道安全辦將組織人員對各級各有關部門的整治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第四篇: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屬地管理、部門配合、綜合整治的原則,通過開展炸魚、毒魚、電魚等違法捕撈行為的專項整治,有效地遏制炸魚、毒魚、電魚等違法漁業行為上升的勢頭,進一步規范漁業生產行為,維護正常的漁業生產經營秩序,促進漁業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二、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范圍

全縣19個鄉鎮(街道)的所有水域,以溪流域、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為整治的重點。

(二)時間安排及主要內容

專項整治行動從7月25日起至10月25日止,為期3個月。

1.調查摸底階段(7月25日至7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從事溪河水域專業或兼業捕撈的人員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并造冊登記,于7月31日前報縣打擊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宣傳教育階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鄉鎮(街道)根據摸底調查情況,通過召開會議,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宣傳教育。

3.自動上繳階段(8月11日至8月31日)。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非法捕撈人員的法律意識,限在8月31日前將毒魚藥品及電魚機主動上繳至各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凡能主動上繳的,一律免于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至10月10日)。由縣農業局負責,縣直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密切配合,嚴厲打擊炸魚、毒魚、電魚等漁業違法行為,一經查獲,一律依法從重從嚴處理。

5.工作總結階段(10月11日至10月25日)。專項整治結束后,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在10月25日前將書面總結報縣打擊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成立縣打擊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任組長,縣公安局局長、縣農業局局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水利局、廣電局、財政局、教育局、工商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公安局以及各鄉鎮(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負責全縣打擊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縣農業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定具體工作人員,制定工作方案??h打擊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縣農業局: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業務指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炸魚、毒魚、電魚違法人員進行查處,并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

縣公安局:負責在專項整治炸魚、毒魚、電魚行動中,對抗拒、阻擾、妨礙執法或者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人員予以治安處罰或刑事立案查處。

縣工商局:負責市場整治,查處生產、制造和銷售電魚工具的不法行為。

縣財政局:負責專項整治經費的落實和撥付。

縣教育局:負責全縣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

縣環保局:負責漁業水域污染的相關情況調查處理。

縣水利局:負責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的采砂行為調查處理,以及開展溪河漁業資源增殖放流相關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運輸環節和所管轄船舶的宣傳教育和檢查。

縣廣播電視局:負責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時報道專項整治工作動態,擴大社會影響,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摸底調查、宣傳教育、日常監管,并配合縣農業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縣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的督查。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1.動員宣傳??h打擊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大會;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分別召開會議進行廣泛宣傳;縣電視臺要積極做好宣傳工作。

2.通告宣傳。制定《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炸魚毒魚電魚及使用禁用漁具違法捕撈活動的通告》、《縣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溪半刺厚唇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通告》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張貼,并在電視臺上進行宣傳。

3.法律宣傳。通過懸掛宣傳標語、出動宣傳車、印發宣傳單、召開漁業捕撈從業人員會議等,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4.案例宣傳。通過電視臺對查處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和宣傳,開展警示教育,努力營造良好氛圍。

(三)依法查處,嚴格整治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相關規定的,按以下情形進行處理:

1.對使用禁用漁具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二仟元以下的罰款。

2.對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五仟元以下的罰款;

3.對制造、銷售禁用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禁用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4.對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爆炸物品炸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動群眾,積極舉報

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并通過電視臺廣泛宣傳,充分發揮全社會力量,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舉報。凡提供視頻、照片、電話舉報并核查屬實的給予一定的獎勵:提供清晰可辨識違法人員現場視頻的獎勵500元;提供清晰可辨識違法人員現場照片的獎勵100元;電話舉報違法線索的經確認屬實獎勵50元(同一案件,多人舉報的,獎第一舉報人)。

(五)嚴格考核,獎懲分明

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縣打擊炸魚、毒魚、電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此次行動開展考核評比并召開總結大會。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拖拉推諉、無成效的,給予通報批評。

(六)實施目標管理

將漁政管理工作納入各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目標管理,年終進行考核。對轄區內屢次發生炸魚、毒魚、電魚違法事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負責人向縣政府述職。

(七)促進資源增殖

通過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縣財政安排資金、鼓勵民間資金投入等渠道,每年組織在禁漁區開展魚類人工增殖放流,促進漁業資源的恢復與可持續發展。

第五篇:安全生產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批示和講話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以引導全鎮各村、有關單位更加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職工安全技能為重點,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形勢、特點和任務,扎實地開展宣傳教育專項行動,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為保持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提供輿論支持和精神動力。

工作目標:通過全面、持續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企業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不斷增強,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能力得到明顯提升,推動各級干部、各生產經營單位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意識,強化企業安全教育工作主體責任落實,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推進生產經營單位三項崗位人員(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殊工種人員)全面持證上崗,使重點行業領域員工得到全員培訓,防止和杜絕“三違”現象,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督查內容

1、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計劃及實施情況。

2、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車間、班組教育培訓責任制建立及執行情況。

3、企業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和企業責任制考核內容情況。

4、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其它從業人員“三級教育”培訓情況。

5、企業教育培訓檔案建立情況。

6、企業教育培訓專項經費安排使用情況。

三、職責分工

1、公安派出所負責督查煙花爆竹、賓館酒店、道路交通等行業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2、流通信息站負責督查圣農、民爆、化工、供電、通訊、輕紡、機械等行業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3、水利工作站負責督查水利、水電、河道采砂等行業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4、公路站負責督查渡口安全、物流、客運、危險品運輸等行業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5、建設站負責督查建筑施工、重點項目在建工程、城鎮燃氣等行業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6、安辦負責督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行業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7、林業站負責督查竹木加工、林業采伐企業、下屬林場、伐木場等企業單位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8、廣電所負責督查下屬廣播電視網絡公司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9、質監部門負責督查鍋爐、壓力容器、客貨電梯、場內機動車等特種設備所屬企業人員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10、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督查探礦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11、其它相關部門按其職責落實所轄企業宣傳教育開展情況。

四、工作步驟

1、宣傳和自查自糾階段(5月中旬-6月下旬)。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開展全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并對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

2、檢查整改階段(7月)。各有關單位對所轄企業安全宣傳教育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宣傳教育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予以立案查處。

3、督查總結階段(8月-9月)。鎮安委會協同縣安委辦將結合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半年督查,對各有關單位、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內容。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專項行動由鎮安辦牽頭,各村、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

2、突出工作重點,各村、有關單位、企業要加大對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要把宣傳教育專項行動與監管監察重點工作結合起來,把抓安全生產工作與解決當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起來,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第六篇:水稻高產創建效益分析方案

根據縣農業局文件及街鎮關于2014年水稻高產創建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縣農業局關于2014年水稻高產創建效益分析工作考評方案的具體要求,結合我鎮實際(中稻、煙后稻二個高產創建萬畝示范區),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水稻高產創建工作要引導農民科學種田、推廣“五新”成果,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措施。要通過對示范區水稻種植效益進行定點調查、分析,提供翔實可靠數據,確保水稻高產創建效益分析工作落到實處,推進水稻高產創建工作的圓滿完成。

二、目標任務

要圍繞“高產創建出效益、效益分析促創建”這一工作目標,精心組織,認真選點。通過對調查戶的成本核算調查和經濟效益分析,對比示范區和非示范區的經濟效益差距,體現創建效果,推進創建工作。

三、實施工作內容

1、時間要求。

①、準備階段。(5月23日—6月15日)對示范區與非示范區農戶的基本情況進行具體落實。

②、實施階段。(6月16日—6月27日)根據對已確定20戶農戶的文化程度,編寫培訓材料,針對所調查的不同稻作(中稻、煙后稻)對調查戶、調查指導員進行分類業務培訓。(7月1日—11月9日)入調查戶進行跟蹤輔導,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

③、上報階段。水稻收割驗收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戶統計工作。統計完成后5個工作日形成效益分析報告,并上報農業局及蓮塘政府。

④、檔案管理。此項工作全面完成后,將調查戶的抽取、實施方案、培訓教材、調查統計表、效益分析報告等有關資料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確保分析資料完整、具體、真實。規范檔案管理。

2、根據種植面積、土壤肥力、文化素質、勞動力數量相近原則,在示范區選擇16個農戶,非示范區選擇4個農戶,作為樣本開展成本核算調查??紤]到數據的連續性、可比性,原則上選取上年的調查戶,若有特殊情況,僅作個別調整。具體分布如下:

示范區

一是煙后稻示范區(8個調查戶)。二是中稻示范區(8個調查戶)。

非示范區

一是煙后稻非示范區(2個調查戶)。二是中稻非示范區(2個調查戶)。

四、領導機構及工作分工

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成立水稻高產創建效益分析工作領導小組。

調查指導員應于每月底及稻作結束后10天內向辦公室書面報告所在村調查戶的材料登記、收集情況,確保調查材料的連續完整、不重不漏。調查指導員負責對調查戶的業務指導,及相關資料的匯總分析、檔案歸檔。

第七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2014年,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要以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平均下降25%,完成治理交通安全隱患1處,拖拉機上牌率、年檢率、持證率分別達90%、70%、75%,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努力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創造安全、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一、重點車輛的管控

進一步排查無牌無證,非法拼裝,逾期未報廢摩托車、拖拉機、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重點車輛,登記造冊,分類治理。全面實施中小學接送車安全工程,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無牌及使用違規車輛接送學生行為。加強車輛報廢監管,強化回收企業規范管理,提高便民服務,杜絕車輛擅自改裝和違法交易拆解。

二、全面抓好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安全設施,管理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轄區道路特別是校園周邊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等設置情況,年底前全面整治到位。

三、確實抓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一把手負總責的工作機制,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分類投入。

2、各村要設置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做到每周有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專題,持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宣傳。

四、加強道安工作組織保障力度

進一步明確鄉道安辦工作職責和定位,充分發揮道安辦的作用,落實各項工作措施,落實道安辦人員配備,辦公經費、辦公設備等,確保組織健全人員到位,工作落實。

五、建立健全道安工作考評機制

定期對道安工作開展檢查,專項督查和工作調研,同時,加強對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指導,協調與督促考評。

第八篇: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街道2014年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積極維護全街廣大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維護全街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街道2014年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牢握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進一步健全全街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網絡,完善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強化全街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突出重點場所、重點時段食品安全監管,明確工作職責,嚴明工作紀律,深入扎實推進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健康開展,努力預防和減少全街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街社會形勢的和諧與穩定。

二、具體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管工作領導,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網絡

街道成立以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街道食安辦、各社區、村、經管會、工商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辦公室,抽調專人辦公。街道食品辦全面負責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督導檢查、文檔整理、信息溝通報送等具體日常工作。13個居村確定一名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員,具體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管業務工作。

(二)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強化食品安全日常監管

1、嚴格執行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例會制度。每季度初由街道食安辦負責召集,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及各單位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員、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傳達上級黨委政府、食品監管主管部門重要通知、會議精神,通報、總結上一季度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存在問題,研究部署本季度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嚴格執行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基本信息定期排查、上報制度。各社區、村、經管會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業務管轄范圍內餐飲場所、商場超市、零售門店、食品加工作坊、單位食堂、衛生院所、銷售門店等的基本信息排查、上報工作,原則上每年年初排查、統計、上報一次,中途變更的隨時統計、上報。

3、加強食品安全動態管理,強化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除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之外,同時還要督促所有成員單位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職責或部門管理職責,經常性對轄區范圍內或業務管轄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監管場所進行日常監管、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督促落實整改。對于監管、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法線索,要及時上報食安辦,以便移交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4、突出重要節假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除每季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例行檢查外,春節、中秋、國慶等重要節假日期間,街道食安辦要組織工商、派出所等職能部門,重點加強轄區范圍內食品安全檢查,維護節日市場供應和社會穩定。

(三)抓好食品安全監管示范項目

1、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社區建設。推廣向南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示范社區的工作經驗,并在街道繼續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社區創建工作。

2、根據轄區食品安全的情況,在相對集中地街,高標準,高要求,開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創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街道食安辦全面負責全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督導檢查、文檔整理、信息溝通報送等具體日常工作。

2、加強信息溝通和部門協作,按照市食安辦的要求迅速開展各項工作,根據轄區實際,針對食品安全監管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3、各社區、村、經管會負責本轄區內小型餐飲場所、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監管,加強對食品小作坊、散裝食品、熟食產品、冷凍庫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摸底登記、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街道食安辦。

第九篇:瘦肉精等違禁物質整治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等違禁物質整治工作,現結合我市畜牧業生產實際,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生豬、肉牛、肉羊等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質違法犯罪行為,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全程監管,確保全年“瘦肉精”(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陽性檢出率控制在1%以下,“瘦肉精”案件立案率達到100%,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肉食品消費安全。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深入開展養殖環節整治。

要加強對養殖場(戶)的管理,積極推進養殖場(戶)對“瘦肉精”的自檢和畜牧獸醫部門監督抽檢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督促養殖場(戶)完善養殖檔案,如實記錄商品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并保留相關憑證;加強對養殖場(戶)飼養技術指導和服務,提高其科學飼養水平;要求養殖場(戶)加強對“瘦肉精”的自檢,切實擔負起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活畜出欄無“瘦肉精”承諾制度;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活動,對規定期限內主動上繳的養殖場(戶)免予處罰。

要加強對轄區內養殖場(戶)擴大監測范圍,提高監測頻率。對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豬場要100%監管,市本級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巡查和抽檢,鄉(鎮)街道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巡查和抽檢,并做好巡查抽檢記錄;對年出欄5000頭以下的養殖場(戶),要擴大檢測面,加強日常巡查和抽檢。

為確保重大節日期間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全市統一組織以中小型豬場和專業戶為重點開展節日期間養殖環節“瘦肉精”專項監測,根據我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安排的專項監測數量和項目認真完成專項監測。

各鄉(鎮)街道應根據監管工作實際,擴大檢測范圍,對檢出“瘦肉精”的養殖場(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追根溯源,對在養殖環節中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為,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深入開展收購販運環節整治。

要會同工商等部門加強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的監督管理,督促建立相關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信息記錄制度;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活畜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含“瘦肉精”的活畜,要追根溯源并監督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堅決實施無害化處理,觸犯刑法的及時移送公安部門查處。督促從事活畜收購、批發、零售、販運的經營者,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活畜收購販運經紀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購販運“瘦肉精”檢測不合格活畜的行為。

要加強對外調(調出省外)的監管。加大外調生豬“瘦肉精”的抽檢力度,一律實行外調生豬每車抽檢制度,由檢疫人員對外調生豬進行抽樣檢測,對抽檢合格并經檢疫合格的準許外調,對抽檢不合格的不得開具檢疫證明,并及時抽樣送省上確認,對確認呈陽性的,及時溯源并依法進行查處;要在檢疫檢測中詳細了解并掌握外調生豬的來源和相關信息,做好檢疫檢測和相關信息記錄。

(三)深入開展屠宰環節整治。

一要加強對進場屠宰生豬的監督檢查,派駐動物檢疫人員,把好查證驗物關,對沒有檢疫合格證明、準調證(外省)、不能確定來源的生豬不得進場屠宰。進一步完善屠宰檢疫和“瘦肉精”檢測制度,按照《市牲畜定點屠宰廠(場)檢疫工作制度》要求,嚴格執行屠宰檢疫程序,加大屠宰環節“瘦肉精”檢測力度,各鄉(鎮)屠宰場(點)內必須設立“瘦肉精”檢測室,結合待宰動物巡查,開展“瘦肉精”等違禁物質抽檢,要求每日生豬“瘦肉精”檢測數量不低于日屠宰量的3%且不少于1頭,對檢出“瘦肉精”的要依法固定證據,立即移送公安部門偵辦。對含“瘦肉精”的活畜在依法取證后堅決實施無害化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責任落實。

各鄉(鎮)街道獸醫站要積極協調當地“食安辦”加強對“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統籌安排,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要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細化對“瘦肉精”生產銷售、牲畜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流通(包括倉儲)等各環節的監管職責;要切實落實生產經營企業畜產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企業質量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感;要建立違法案件督辦、查辦責任制,確保違法案件的查處;要建立健全“瘦肉精”監管責任追究制。要強化行政監察和問責,對監管中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二)加大投入,強化監督抽檢。各地要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做好人員、設施設備的保障工作,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和食安辦爭取檢測、監督工作經費、保障檢測和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制定“瘦肉精”監督抽檢計劃,按照風險可控、監管有力的原則,科學確定抽檢比例;對牲畜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和進出口等重點環節,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查頻次,擴大檢查范圍。要強化“檢打聯動”,發現飼料、畜尿、肉品等樣品抽檢不合格的,應立即報送當地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并向當地食安辦和上級部門報告,并一律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加強執法,嚴厲打擊懲處。各地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配合,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實現“瘦肉精”各監管環節緊密銜接。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及時通報案件線索,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偽造檢驗檢疫合格證書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從嚴查辦違法犯罪分子。要強化“檢打聯動”,在“瘦肉精”生產銷售、牲畜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流通(包括倉儲)等各環節查出“瘦肉精”或飼料、畜尿、肉品等樣品含有“瘦肉精”的,都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追根溯源、嚴查到底,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沒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機關報告的,必須追究相關監管人員行政責任,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加強調研,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強化“瘦肉精”監管長效機制建設。加快研究制定牲畜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辦法;研究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使該項民聲監管工作常態化。

(五)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知識,推廣實施效果好的機制、模式、經驗和做法,廣泛宣傳“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監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成效,提振消費信心。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及時公布典型案件,形成強大宣傳聲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機制,鼓勵輿論監督,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加強溝通,及時報送信息。要建立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反映進展、成效和問題,確?!笆萑饩睂m椪喂ぷ魅〉脤嵭А<訌姂碧幹煤托畔笏凸ぷ?。要加強部門聯動和信息報送,各地要及時總結整治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每季度末20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按時報送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重要情況隨時報告。各地應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將“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該報送信息列入年度肉食品安全、動物防疫監督延伸績效考評內容。

第十篇: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基礎建設,嚴格安全培訓責任追究,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內容規范化、方式多樣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現代化和監督日常化,努力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培訓,切實減少“三違”行為,促進街道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推動我街道企業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實現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100%持證上崗,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經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上崗,企業一般從業人員接受培訓覆蓋率、考試合格率達100%。

三、工作步驟和內容

專項整治行動從4月份開始至6月底結束,為期三個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和自查自改階段(4月份)

街道安辦負責制定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利用宣傳欄,橫幅、LED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營造活動聲勢和氛圍;組織協調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培訓事宜,向市安監局爭取本市辦班,降低企業培訓成本。要充分利用督查、通報、媒體曝光等形式,加強專項行動的動態監督,防止活動流于形式。

各社區、村、經管會召開轄區企業動員會議,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負責將《街道“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發放至屬地各企業(需由企業簽收);指導企業開展培訓教育和自查自改。各社區、村、經管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報街道安辦。

各社區、村、經管會、企業要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對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4號)等法規規章和本方案的要求,迅速開展培訓教育自查自改活動。企業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完善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方案、人員、資金和時限和約束措施。要實現培訓教育全覆蓋,老員工重點要做好“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和知識更新,新員工、易崗員工及從事新工藝崗位員工要確保足額的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要加強勞務派遣工、臨時工的崗前培訓教育,杜絕臨時雇傭人員未經培訓教育或安全交底上崗現象。要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健全完善安全培訓制度、檔案,切實提高企業員工安全素質。

(二)指導督促和檢查整改階段(5月——6月中旬)

各社區、村、經管會對照檢查表(附件1)開展檢查督查。重點查看企業培訓制度、資料、記錄等,現場抽測員工,真實把握企業安全培訓開展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要落實檢查責任,實行“誰檢查、誰負責”。各社區、村、經管會對轄區企業的檢查覆蓋率要達100%;街道實行重點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行業企業的30%,行業企業數量不足20家的,檢查覆蓋率要達100%。

(三)復查驗收和打擊懲治階段(5月下旬——6月底)

堅持“依法治安”原則和“先教育、后懲治”工作方式,在前兩階段工作的基礎上,街道采取檢查方式對所轄所管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情況進行復查驗收,對經下達整改指令書仍拒不整改、逾期不改或偽造安全培訓記錄等典型違反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四個一律”要求直接實施行政處罰(相關規定參見附件3),并在報刊媒體曝光。

為提高專項整治活動成效,形成安全執法震攝力,參考街道目前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實際狀況,原則上街道有1起以上處罰。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相關部門實施,各社區、村、經管會不具備行政處罰權的部門單位應將典型違法行為報送相關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社區、村、經管會、企業要高度重視,把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作為安全生產的核心工作來抓。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確保專項整治活動的人、財、物到位,并帶隊開展檢查活動。要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將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工作責任層層落實,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為契機,夯實安全基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二)強化督查,落實約束。街道將加強專項行動期間的監督督查,對工作行動遲緩、部署不力、敷衍了事的社區、村、經管會將予以通報批評,甚至預警通報;同時將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列入年度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分值占年度安全管理分的10%。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企業再發生因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主要表現為“三違”行為)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并按上限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倒查屬地、部門管理責任。

(三)總結提升,長效推進。各社區、村、經管會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將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作為常態工作抓緊抓實,并按序時進度將工作情況報送至街道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