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污染整治工作方案3篇

時間:2022-08-21 04: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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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污染整治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燃氣專項整治方案

為規范我縣燃氣行業使用、誠信經營,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加強監管職責,標本兼治,嚴格管理,扎實推進,強化責任追究,促進我縣燃氣使用的安全穩定。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徹底排查燃氣安全隱患,規范燃氣的管理、儲存、使用,明確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安全教育培訓,及時排查和整改事故隱患或問題,全面提升對燃氣使用的安全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整治范圍、重點

1、燃氣公司(站)各類消防設施的配備;

2、嚴厲查處未進行定期檢驗或已報廢鋼瓶的再使用;

3、要求從正規的燃氣點灌裝充裝燃氣,并且相關證照要求齊全;

4、開展燃氣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加大燃氣安全使用宣傳教育力度,完善燃氣企業安全、值班、應急預案及各崗位人員的管理機制,確保燃氣使用安全。

四、檢查方法

按照市、縣對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生產供應、設施運行安全。

努力提高企業職工安全保障,保證安全生產和穩定供應,服務環境整潔美觀,服務標識統一醒目,執證上崗,服務設施、供應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明顯提高,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推行優質服務,樹立行風新風。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服務理念,以“沒有最好,只為更好”的工作目標,全面提升服務水平,創新經營理念,完善服務體系。

3、管理機制健全,管理方法科學有效。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管理機構健全,管理法規完善。要樹立大局意識、防范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加強操作規程、應急搶修搶險隊伍建設,有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保證應急處理快速有效,在全行業形成公平競爭、服務規范、管理有序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

各燃氣企業要把此次專項活動作為當前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從嚴抓緊抓到實處,要立即行動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計劃,迅速予以落實。

2、加大執法力度,認真排查隱患。

按照檢查要求,嚴格細致地進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對達到報廢年限仍繼續使用的液化氣罐、燃氣器具要堅決予以報廢;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未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要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保證各類隱患及時得到整治;縣城管局、質監局、安監局、消防大隊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各燃氣企業每月對站(公司)開展自查活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重要崗位和人員加強監管,做到有制度、有落實,崗位明確,責任到人。

3、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氣氛。

要加強專項整治力度,增強人員的安全使用意識。要利用教育培訓、橫幅、宣傳單、電視等廣泛宣傳,鼓勵廣大員工積極支持、配合和參與整治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曝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導向作用。

4、強化檢查督查,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要立即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制定整改計劃,確保不發生事故。因為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徹底而導致生產事故發生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安全措施

1、液化氣鋼瓶應堆放在容易搬動、通風、干燥、不易腐蝕的地方,禁止放置在密封櫥柜內;

2、液化氣鋼瓶嚴禁摔、踢、滾、倒立和撞擊;

3、液化氣鋼瓶嚴禁暴曬,嚴禁靠近明火或溫度較高的地方,嚴禁用火燒烤或用開水澆;

4、液化氣鋼瓶與灶具要并排放置,瓶與灶的最外側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80厘米;不允許灶臺上放灶,灶臺下瓶這種直接放置的方式;

5、發現鋼瓶瓶體、角閥漏氣時,應及時通知或送往氣站處理,嚴禁私拆,不得自行處理;

6、絕不可用明火(火柴或打火機)點火的方式尋找燃氣器具或管線的漏氣處;

7、嚴禁進入燃氣異味濃烈的房間,以免燃氣中毒;

8、嚴禁自行維修燃氣器具;

9、嚴禁液化氣與其它商品混裝(經營);

10、加強企業、用戶間的宣傳,不可短斤少兩,切記安全使用。

第二篇:建筑工地治理粉塵污染方案

為深化“愛護家園”行動,切實推進和諧,文明、秀美建設,不斷增強市民的幸福感和滿意度,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更好地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藍天·碧水”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縣城區建筑工地現狀,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關于積極行動起來,舉全縣之力推進“三大工程”建設的號召,堅持城區建筑工地全面綜合治理,落實防治粉塵污染責任制,采取嚴管重罰過硬措施,把城區建筑工地粉塵污染問題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目標

加強建筑工地現場監管,2014年城區所有在開發的建筑工地都要實行圍欄作業,工地進出口道路需硬化,設立沖洗平臺,淤泥沉淀池,確保車輛潔凈上路。其它還未開發的工地一律先登記,按照防止粉塵污染具體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后方可開工建設,杜絕帶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現象。

三、具體要求

1、城區建筑工地必須圍欄作業,圍墻1.8米-2米,砌在樹木內側,建筑材料、施工設備不準堆放在墻外。

2、所有建筑工地在進出口處必須硬化路面,設立沖洗平臺,有多個進出口的工地,要設多個沖洗平臺,沖洗平臺按余土辦下發的圖紙設立。

3、所有建筑工地必須按要求做好淤泥沉淀池,施工現場應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場地,房屋拆遷應邊拆邊灑水降塵,工程渣土應及時清運干凈。

4、建筑工地出入車輛一律沖洗潔凈才能上路。

5、所有分散的小建筑工地都必須在開工之前到余土辦登記,并按渣土調運要求作業。

四、主要措施

1、每個建筑工地開工之前余土辦向開發商收取伍仟元沖洗平臺建設押金,沒按要求設立沖洗平臺、淤泥沉淀池道路不硬化的,由余土辦在其押金中拿出相應資金聘請專業人員代為設立沖洗平臺和相關治污設施。

2、實行嚴管重罰,每發現一次車輛沒沖洗干凈帶泥上路按《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予以處罰,同時還必須清洗被污染的路面。

3、施工現場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應及時清運干凈,余土辦督查人員定時督查,下發督查單限時按要求清運干凈。沒按要求清運干凈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4、各工地粉塵污染治理工作納入工程驗收的主要內容,對未按方案要求施工的建筑工地,竣工時不予驗收,待整改到位后方可簽章。

五、責任分工

1、成立縣城區建筑工地治理粉塵污染工作領導小組。

2、將各工地的工作任務具體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頭上,規定完成任務的質量和時間,各工地責任人按各自的責任要求完成好工作(詳見責任分工表)。

3、定期督促檢查。各工作組每天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每周一分管領導向局里匯報一次城區建筑工地進展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驗收;每半年由分管領導向局主要領導匯報一次工作成果。

第三篇:藍天碧水工程實施方案

為深化“愛護家園”行動,切實推進和諧、文明、秀美建設,不斷增強市民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更好的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藍天•碧水”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局工作職責范圍,最大限度的治理城區粉塵污染,還市民一片藍天,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關于積極行動起來,舉全縣之力推進“三大工程”建設的號召,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相協調,人與自然和諧共處,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全面落實防治粉塵污染責任制,采取教育為主、疏堵結合、嚴管重罰等過硬措施,把城區粉塵污染問題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兩年的努力,使縣城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進一步控制,大氣、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建筑工地、亂扔垃圾、餐飲業、過境車輛撒漏等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實現環境整潔、水質優良、空氣清新、生態和諧的良好局面,2014年城區生活污水收集率及集中處理率達85%以上,所有建筑工地都實行圍欄作業,設立沖洗平臺,車輛潔凈上路,城區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率達90%以上;2015年,城區生活污水收集率及集中處理率達9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率及集中處理率達100%。

三、工作任務

1.推廣使用清潔能源。

2014年,取締城區內企業、學校、洗浴中心等所有燃煤鍋爐,改用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燃氣或其它清潔能源,推進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等“油改氣”工作,鼓勵民用車“油改氣”,倡導新風尚,引導城市居民勤儉節約、文明過節、少放或不放煙花爆竹。

2.加強餐飲業油煙治理。

2014年12月底前,城區內所有大中型賓館、酒店等餐飲服務業一律禁止使用煤炭,必須改用天燃氣、液化石油氣和其它清潔能源;2015年12月底前,凡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服務業、集體食堂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油煙機,實現油煙達標排放,采取措施規范沿街、沿路餐飲攤點、露天夜宵攤點經營行為,禁止違規排煙、排污。

3.控制揚塵污染。

一是加強建設工程現場監管。施工場地都要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工地車輛出入口要設置沖洗平臺,施工現場應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場地,房屋拆遷時應邊拆邊灑水降塵,工程渣土應及時清運干凈;二是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工作,對城區裸露地面進行綠化、硬化,擴大建成區綠地規模,做到黃土不露天,禁止焚燒垃圾和固體廢棄物,禁止在人行道或城區道路上燒柴、烤火;三是大力整治超限超載車輛。全縣裝運礦產品、水泥石料、沙石余土等可能產生粉塵污染的運輸車輛,上路前必須沖洗,所載貨物不得超過車廂,全部要遮蓋防塵布,并劃定行車線路。

四、工作措施

1.排放消塵。縣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要積極主動聯合環保、工商、工業園、天燃氣公司等單位,強力推進“油改氣”工程,使用清潔能源,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公交車、出租車、大中型賓館酒店、沿街營業餐飲業、職工食堂、園區企業逐漸使用清潔能源,從源頭上控制和杜絕排煙、排污現象。

2.清掃除塵。一是縣城環境衛生實行全天候清掃保潔,并督查到位。二是重點路段出動機掃車進行清掃。增加機掃車輛,機掃車由原來的一部增加至兩部,噸位由原來的3噸增加至8噸;擴大機掃范圍,機掃范圍由原來的;提高機掃面積比例,由現在的20%提高到40%。

3.工地控塵。加大對建筑工地的執法力度,要求建筑工地對工地進出口進行硬化,設立沖洗平臺、淤泥沉淀池,配齊高壓槍等沖洗設備,進出工地的車輛在沖洗平臺將輪胎沖洗干凈后方可上路,管住泥土源頭,杜絕帶泥上路污染路面現象。

4.灑水降塵。改變縣城一車灑水的現狀,每天確保兩部灑水車上路灑水,噸位由12噸增加至22噸,車速控制在20碼以內,確保水量,調整灑水次數(冬天天晴每日3次,高溫天氣每日4次),將灑水范圍逐步擴大至部分小街小巷;實行夜間沖洗作業,每天凌晨1點至5點,對縣城街道逐條輪流沖洗,做到縣城主要街道每半月沖洗一次,其它街道(含小街小巷)每個月沖洗一次,確保街道、人行道衛生清潔,解決“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老大難問題。

5.綠化吸塵。一是全面啟動國家園林城創建工作。對城區園林綠化進行整體規劃設計,重點加強對主要街道的公共綠化改造,制定出臺符合我縣實際的縣城公共綠地養護管理機制和庭院綠地監督管理機制,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實現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5%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46%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以上,城區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主干道沿街單位100%實施拆墻透綠;二是抓好社區“五聯創建”活動。結合縣委“五聯創建”活動,著力做好社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增加小區的配套綠化,實現園林式單位、園林式小區達標率60%以上。

6.外圍堵塵。一是常年整治無遮蓋過境車輛。堅持聯合交警、公路等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重點整治,平時開展經常性的整治活動;二是與交警、交通、路政聯合成立整治小組,常年治理超限超載車輛。通過部門間的聯合整治,嚴管重罰,逐步分流和杜絕裝載砂石、石英砂、瓷土等載重車輛進入城區,減輕城區粉塵污染程度。

五、組織領導

1.成立縣城市管理局防治粉塵污染工作領導小組。

2.按照項目化、時間表、責任人的工作要求,將整治粉塵污染的各項工作細化到具體的責任領導、責任人,規定完成任務的質量和時間(詳見附表)。

3.定期督促檢查。每周星期一匯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驗收,每半年由責任領導向局主要領導匯報一次工作成果,年終將防治粉塵污染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設立防治粉塵污染工作單項獎,獎勵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對工作開展不力,治理效果不好或不明顯的責任領導、責任人,必須向局主要領導作出書面檢討,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