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23 10:49:57

導語:全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全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健全完善黨員教育管理長效機制,切實增強黨員意識,促使黨員履行權利義務,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精神為指導,以《黨章》及黨內有關規定為準則,以黨的作風建設為重點,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找準黨員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學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原因,采取相應的措施認真整改,使黨員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促進全鄉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評議內容

評議的主要內容是:學習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情況;學習、遵守、貫徹、維護黨章,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遵守法律法規,講大局、講團結,維護黨和政府形象及社會穩定的情況;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各項決議決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深入基層和工作第一線,積極參加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情況;是否按期繳納黨費、積極參加黨組織生活、黨員活動日等情況。

各基層黨組織要針對不同職業、不同類型黨員的特點,提出不同要求,加強分類指導。農村要以爭做服務群眾貼心人、美麗鄉村建設帶頭人及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維護農村穩定為目標,著重圍繞黨員在“三培兩帶兩服務”、“設崗定責”等活動中發揮作用的情況開展評議。機關事業單位要圍繞轉變工作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增強服務意識、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參與“連心、強基、模范”三大工程活動、創建“黨員先鋒崗”為民服務承諾等活動進行評議。

三、評議格次及標準

民主評議黨員,分好、一般、差三個層次。對個別問題較為復雜一時難以定格的黨員,可暫不定格,待問題查清后再進行復議定格。評為差的限期改正的黨員,期限為一年,一年后按程序進行復評復議。符合《黨章》規定,并能根據本行業、本崗位特點和要求,自覺履行好黨員義務的,評為合格黨員。

一般、差限期改正、不合格勸其退黨或黨內除名的標準,參照《省民主評議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四、方法步驟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在基層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黨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進行。黨員人數較多,設有黨小組的支部,可在黨小組會上評議。但形成組織定格意見和處置決議必須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有應到會黨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才有效。

具體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動員

各黨支部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法,組織黨員學習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系列講話精神、學評議工作有關規定,掌握評議工作指導思想、評議內容、方法步驟等具體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黨員的黨性意識,打牢思想基礎。在學習教育的同時,要采取適當方式聽取群眾意見。

(二)民主評議

1、開展談心交心活動。支委成員之間、支委成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廣泛開展談心交心活動,通過談心,達到交流思想、增進共識、增強團結的目的。

2、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由黨員先自查自評,再開展相互批評。

3、測評確定格次。支委會召開黨員大會,對黨員進行民主測評(黨員民主測評表見附件1),黨支部根據測評結果和黨員的平時表現,確定出每一位黨員的格次。對于黨員得到“差”票達到30%以上的,經上級黨組織審核,可定為不合格黨員。年內受到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處分的,定為不合格黨員,不作限改處置。對年老體弱和因病行動不便、不能自理的黨員,經支部同意,可不加集中評議,但支部應聽取他們的意見,并向其通報評議和處置情況。評議結果要在黨務公開欄公布。

(三)組織處置

對不合格黨員,在支部大會上要作出限改或勸退、除名的決議,寫出有關材料,填寫有關表格,報基層黨委進行審查,黨委審查后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備案,再召開黨委會形成正式決定,然后在支部黨員大會上宣布組織處置結果。對不合格黨員進行組織處置,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預備黨員要參加評議,但不定格次,對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延長預備期,對不符合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不能作限改處理。

(四)總結提高

民主評議工作結束后,黨組織對表現突出、評價好的黨員要大力宣傳和表揚;對評議中反映出來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出組織的和個人的整改措施。要逐級形成工作總結、匯總表格并上報。民主評議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歸入本單位黨組織工作檔案。不合格黨員的有關材料歸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歸入本人黨員檔案。

五、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在評議前,應對軟弱渙散的基層黨支部進行整頓,為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提供組織保證。對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不起來的單位,要派出得力干部指導、幫助評議。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解決。要嚴肅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不走過場,對放松標準應處置未處置的,要進行重新評定,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或組織處理。

2.把握政策。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置,要遵循積極穩妥、實事求是、公開平等、懲教結合的原則,劃清界限,做到理由充分、事實清楚、處置恰當、程序規范、手續完備、黨員思想穩定。要認真做好基本合格黨員、不合格限期改正黨員的幫教工作,促其轉化。對不合格勸退、除名的黨員,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正確對待組織處置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