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法制示范縣創建活動方案

時間:2022-05-27 09: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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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法制示范縣創建活動方案

為加強我縣民政法制建設,提高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開展民政法制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和《市關于開展民政法制示范縣(市、區)創建評估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民政工作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的十八大關于建設法治政府,推動依法行政重要思想的新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政法制工作的意見》以及省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部署民政中心工作任務,以建設法治民政、提高民政執法水平、強化民政法制監督為目標,引導和教育廣大干部職工自覺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民政法治化管理水平,為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民政,實現全縣民政事業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制實踐活動,大力培育和弘揚法治精神,進一步增強民政工作人員法制意識,不斷提高民政社會事務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努力實現法制創建活動和手段與全社會學法用法需求相一致,民政系統干部職工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與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水平相一致,民政社會管理服務法制化水平與人民群眾的期望相一致,全縣民政部門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制度建設。要逐步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與民政行政管理部門決策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要針對法規規章及時制定配套實施的規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民政法規政策體系,為整體推進民政法制建設創造條件。要嚴把規范性文件的關口,各類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符合本地實際,不得另行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要公開征求意見,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要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嚴格執行有關規范性文件備案的規定,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切實維護法制統一。

(二)加強依法行政。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促進管理方式創新,切實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法治民政建設。要建立完善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制度,減少行政審批環節,建立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務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完善信息公開平臺。要依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做到方案具體,措施到位、責任落實、成效明顯。要加強機關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教育,完善學法用法制度,定期開展依法行政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規范行政執法。要認真貫徹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要求,努力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做到執法主體合法、流程規范、要求具體、期限明確,使用法律文書符合法定形式。要健全行政執法案卷歸檔、評查制度,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定期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要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建立考核組織,明確考核內容,制定考核標準,確定考核方式,并制定和落實相應的激勵措施。要認真分解行政執法職權,科學規范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等具體行政行為中的裁量權,細化裁量基準和適用規劃。要建立和完善民政系統審批事項程序性規定,完善審批工作流程和管理規范,明確每個審批環節的審批標準、審批職責和審批時限,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審批權限。

(四)加強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要重視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消除不和諧因素,息訴止爭,維護穩定。要建立完善行政復議有關程序和具體工作制度,準確把握受案范圍和受理條件,嚴格遵守辦理時限,嚴肅對待案件事實,認真規范文書格式、加強檔案管理。要依法認真做好答辯應訴工作,自覺履行生效的行政判決和裁定,建立案件上報備案制度。

(五)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認真實施民政普法規劃,健全完善民政部門學法和培訓制度。要將民政法律法規納入民政干部日常學習內容,并積極創造各種學習條件和機會,讓民政干部職工學習和掌握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和民政法律法規,熟悉民政執法流程和規范,提高執法水平。要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和城鄉社區平臺,緊密圍繞民政系統改革發展的重點目標任務和人民群眾關注的重點熱點問題,擴大普法宣傳成效。要積極探索法制宣傳教育與依法規范民政行政行為相結合,與開展相關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相結合,與解決民政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相結合的新辦法新途徑,確保普法規劃落到實處。要不斷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普法重點對象、法治創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評估體系。積極組織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群眾廣泛參與的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

四、具體要求

1.對行政職權及行政裁量權進行認真梳理,將行政職權、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辦理流程圖及相關文件匯編成冊,有關工作流程圖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向社會公示。

2.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和聽證制度、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自由裁量權公開制度、行政處罰聽證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

3.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經法制機構審查后;主動或配合法制機構按時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活動。

4.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確認等行政執法行為,做到執法主體合法、流程規范、使用法律文書符合法定形式、檔案材料完備。年內至少開展一次執法案卷評查活動,至少開展一次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全面檢查。

5.做好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建立完善行政復議具體工作制度,嚴格遵守辦理時限,及時向市局上報復議及應訴案件。加強政務公開和行政權力運行公開,公開形式、內容規范,檔案資料健全。

6.建立并落實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制學習制度和年度學法計劃,并組織落實,每年集中學法不少于2次。嚴格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組織機關工作人員積極參加行政執法考試。

7.積極主動邀請司法部門來單位傳授法律、法規知識,提高法制工作理論水平,要充分利用“5.12”防災減災、清明、“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村(居)換屆選舉等活動,組織策劃好法制創建主題實踐活動和法律服務活動。特別是要大力宣傳在創建活動中出現的好經驗好典型,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到兄弟單位進行現場觀摩和參觀考察。

五、方法步驟

創建活動從2015年3月9日起到2015年10月30日止,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成立機構。時間安排在3月9日至31日,主要任務是制定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成立創建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動員部署。時間安排在4月1日至30日。主要任務是召開各鄉鎮(街道)民政辦主任、局機關干部職工、局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動員部署會議,傳達省、市創建民政法制建設示范縣的部署精神,學習本實施方案,部署創建活動工作。

第三階段,培訓干部,完善制度。時間安排在5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務:一是深入學法,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憲法和民政專業法規;二是主題教育,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主題教育活動,教育引導干部群眾依法維權,自覺履行義務,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三是法制講座,舉力各鄉鎮(街道)民政辦主任、局干部職工、局直屬單位領導參加的法制講座,邀請相關專家授課,增進干部職工法律意識,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四是建制修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清理規范性文件,篩減審批項目,修改自由裁量權,規范審查事項,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維護法制統一。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迎接驗收。時間安排在9月1日至10月30日。主要任務是:各鄉鎮(街道)、局直各單位和局機關認真總結創建活動成果和經驗,尋找薄弱環節,補缺補漏,整改提高,迎接省、市檢查驗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民政局開展民政法制示范縣創建活動工作領導小組,把創建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解決創建活動中的重要問題。各股室、各單位要將創建活動做到有計劃,有安排,將依法行政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確保創建活動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2.加強檢查考核。局機關將定期不定期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及時總結經驗,指出存在問題,促進法制創建活動各項任務的落實,取得實效。

3.加強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墻報、標語和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大對創建活動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宣傳創建活動的意義、任務和工作重點,宣傳創建活動中出現的好經驗好典型,努力擴大創建活動的群眾基礎,為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