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三個強化”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04-01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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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建設“三個強化”專項行動方案

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根據中央和省市縣紀委工作部署,重點圍繞“項目化推進、常態化問責、剛性化執紀”,進一步強化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追究、強化責任擔當。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尊崇《黨章》,嚴格執行《準則》和《條例》,緊緊扭住主體責任“牛鼻子”,揚起責任追究“牛鞭子”,督促各黨(總)支切實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應盡之責、分內之事,落實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責任主體,實行項目化推進

1、派發“季度工單”。根據上級紀委工作部署,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年度重點工作,派發街道黨工委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季度工單”。

2、細化“三項清單”。各黨(總)支部要根據黨工委派發的“季度工單”,結合本地本單位職責任務和工作分工,進一步細化制定主體責任清單、“第一責任人”責任清單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并進行公示。

3、強化過程監管。突出動態管理,細化分解責任指標,督促指導黨(總)支完成一項、錄入一項,做到處處有痕、件件留印,街道紀工委負責實時監督,定期通報。

4、強化巡察監督。貫徹落實巡視《條例》精神,突出問題導向,通過開展問卷調查、訪談、信訪調查等方式,梳理問題清單,明確巡察方向。突出巡察重點,選擇問題反映強烈村和權力集中、資金密集的重點部門開展巡察監督,進行廉政“體檢”,著力查究違反政治紀律、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損害群眾利益、權力制約監督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二)強化責任追究,實行常態化問責

1、突出責任追究重點。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腐敗問題、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對巡察監督和其他專門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不整改不查處問題,以及落實季度工單、權力制約監督等制度文件落實不力的,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責任追究的重點。

2、深化“三查”工作機制。堅持用好責任追究“撒手锏”,堅決把責任追究“抓手”硬起來,對十八大以來特別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開展以來查處的案件進行“大起底”,全面深化“一案雙查”普查機制、責任倒查和多案追查“三查”機制,不僅追究當事人責任,而且追究領導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

3、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紀律為準繩,堅決把執紀監督“四種形態”用實用好,把管黨治黨落到日常工作中,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問責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是極極少數。

4、規范流程扎口管理。責任追究工作在黨工委統一領導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負責,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問題呈報表》、《決定書》、《建議書》、《登記表》、《申訴表》,實行“一月一匯總、一季度一通報”,不斷釋放越往后問責越嚴的強烈信號。

(三)強化責任擔當,實行剛性化執紀

1、深化“兩為”整治。緊緊圍繞全街道中心任務,立足職能定位,強化履職監督,為黨工委、街道辦重大決策部署、重大工程項目、重點民生實事順利實施保駕護航。持續扎實推進“兩為”專項整治,堅決問責亂作為,重點整治不作為、慢作為,嚴懲廉而不勤、懶政怠政行為,推動廉而有為、廉而能為。

2、常態嚴糾“四風”。深入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堅持定期通報曝光警示提醒,形成執行制度不走樣、監督檢查不間斷、問責曝光不手軟的作風建設新常態。持續開展作風效能建設專項督查行動,盯住節日節點、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持續加大暗訪檢查、專項督查力度,從嚴查糾公務接待由明轉暗、會議費使用造假變通、公車改革變形走樣、獎金津補貼發放巧立名目等“隱身”和“變異”問題。

3、堅持執紀為民。制定出臺加強街道、村居正職權力制約監督實施意見,組織實施“百村輪審巡察”強基行動,針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掛圖作戰、掛牌督辦、直查快辦。對村長(村支部書記)、所長、站長、校長、院長等“小五長”“四風”和腐敗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民生領域執紀“亮劍”行動,重點查處項目申報和審批、資金撥付和發放、項目實施和驗收等環節中的突出違紀問題,嚴肅查處截留、挪用、擠占、套取、騙取民生項目資金,增加群眾和企業負擔、謀取私利、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讓群眾真切感受到懲治腐敗的實際成效。

4、提升紀律審查水平。突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針對黨員干部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函詢、誡勉談話,給予關愛提醒。堅持紀嚴于法、挺紀在前,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精準打擊,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的頂風違紀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各黨(總)支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的重要意義,把開展“三個強化專項行動作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緊緊抓住細化分解、推進落實、考核追究三個關鍵環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擔當。街道紀工委要加大對“三個強化”專項行動的跟蹤督查,相關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做到數字準、情況明、工作實。

(二)強化責任傳導。各村(居)、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三個強化”專項行動的具體方案。每月20日前,要將“三個強化”工作進展情況,特別是責任追究情況報街道紀工委。

(三)強化長效管理。各村(居)、各單位既要對照目標任務,創新工作載體,推動各項措施落實;又要著眼長遠,聚焦黨風廉政建設中心工作,對工作中發現、查處的問題及時研判,查找問題根源,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