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27 09: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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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創新環境監管方式為抓手,以“整合管理資源、提升監管效能、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目標,以解決環境監管盲區死角為重點,形成“各村(社區)各負其責、轄區居民(村民)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實現環境監管工作的規范化、精細化、長效化,從源頭減少環境安全隱患,提升我辦生態環境質量。

二、目標任務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以辦事處,村(社區)為責任主體,明確各級環境保護職責,構建“任務明確、責任具體、考核公平、獎懲公平”的環境監管網格,確保全辦環境監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三、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一)網格劃分

以辦事處為單元,劃分二級環境監管網格,責任主體為辦事處的主要領導,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及包村、包社區領導為環境監管網格的主要責任人,各村、社區主任為本村、社區環境監管網格的直接責任人。全辦共劃分網格36個,二級網格下劃分三級網格。

(二)網格體系建設要求

1、實行“五定”。網格內部要實行“五定”。即: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做到“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并對上述情況進行信息公開。

2、建立責任制。網格﹝街道與村(社區)﹞之間要逐級簽訂責任狀,按照聯席會議、聯合執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形成環境監管合力。

3、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逐步建立全辦統一的網格化環境監管平臺,健全環境監管“一企一檔”數據庫,實現全辦環境保護的動態管理;加快推進轄區重點行業、企業自動監控體系建設,逐步實現信息化網格監管。

(三)網格職責

一是制定轄區網格化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包村人員的環境監管責任;二是組織對轄區內排污企業、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河道溝道、焚燒秸稈(垃圾)等進行巡查監督,對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及時制止和處理;三是按要求上報轄區環境違法信息,并配合上級有關單位做好查處工作;四是完成上級交辦的環境保護工作。

村(社區)主任環境監管職責:一是向轄區村(居)民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保障群眾環境知情權;二是收集群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有關單位反映;三是定期開展巡查,對發現的各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及環境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有關單位報告,并配合做好處理處置工作;四是做好轄區秸稈(垃圾)禁燒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處置工作;五是完成上級交辦的環境保護工作任務。

(四)網格運行

1、日常巡查。網格責任人要定期開展巡查,對發現的違法生產、違法排污、違規建設、非法開采、濫伐濫砍、焚燒秸稈(垃圾)、亂倒垃圾、亂排污水等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制止和處理,不具備處理能力的要迅速報告,并協助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2、調查處理。網格責任主體及其各有關單位對巡查發現、下級網格報告和群眾舉報的環境違法問題要迅速組織查處;對涉及多個單位職責管轄的,要組織多個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調查;對不屬于本級或本單位管轄的,要及時向上級報告或按規定進行移交移送,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3、信息反饋。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結果要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對下級網格報告和群眾舉報環境案件的查處結果要及時告知下級網格責任主體或答復舉報人。

4、評價考核。每半年對本級網格運行情況進行自評,考評結果要逐級上報。

(五)網格監督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廣大群眾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利用黑板報、條幅、宣傳頁、網絡等媒體宣傳環保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公眾環保意識,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

對失職瀆職和未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環境監管責任的,紀檢監察部門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6年元月10日前)。辦事處制定本轄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實施方案,合理劃分網格,明確各級網格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做到職責到單位、責任到個人。

(二)體系建立階段(2016年元月31日前)。各村(社區)根據實施方案,及時安排部署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工作,明確網格邊界、責任人和工作職責,確定重點監管對象,劃分監管等級,健全監管檔案,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督查考核階段(2016年2月)。各村(社區)負責組織對本轄區網格建設、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辦事處組織對各村(社區)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運行情況進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況將進行全辦通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推進全辦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包社區領導為成員的鄉級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辦網格化環境監管的檢查指導、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順利進行、任務全面落實。

(二)健全管理機制。建立網格化管理制度,明確網格責任主體和督查、查處、報告等工作要求,明確各村(社區)在網格化環境監管中的職能,保障網格的高效運轉;落實聯席會議和聯合執法制度,有效解決環境保護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保障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落實信息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情況、網格的職責和責任人員、重點排污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查處環境違法問題和區域環境安全隱患等情況。

(三)嚴格考核問責。辦事處將加大對轄區網格環境監管工作的監督考核力度,并將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運行工作納入各村(社區)年度目標工作考核內容,確保此項工作扎實取得實效。各村(社區)要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工作有序推進。對因不認真履職、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導致發生較大環境污染或是引發群體性環境事件的,依法依規實行問責,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