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清牌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05 03: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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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清牌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面落實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和《推進鄉村清牌減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寧國實際,現就我市推進鄉村清牌減負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鞏固基層、于法有據、群眾需要、大幅精減的原則,整治村級組織牌子多、檢查評比多、臨時機構多等問題,切實減輕村級負擔,規范村級事務運行,加強村級組織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基層群眾自治水平,健全村級組織聯系服務群眾長效機制。

二、主要工作

1.建立村級工作事務準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村級工作事項清單,實行村級工作準入制度。屬于基層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隨意轉嫁、延伸給行政村;應由行政村協助的事項,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

2.全面精簡村級考核評比。對鄉村工作實行綜合考核評比,建立統一的考核評比指標體系,將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指標一并納入,建立以基層群眾滿意度為主要評價標準的考核評比機制。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考核評比活動。

3.全面精簡村級組織機構。除屬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設置的專門工作委員會以外,不得隨意要求村級組織成立臨時性工作機構。對有利于服務群眾,確需延伸到行政村的組織機構,由設立單位報“市清牌減負辦”審核匯總后,報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4.全面精簡村級標識標牌。村級辦公場所加掛的各種牌子,只保留村黨組織、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經濟合作組織四塊標牌。今后因工作要求確需新增機構活動場所牌子的,由設立單位報市清牌減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匯總后,報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三、實施步驟

1.摸底調研階段(2015年12月底前)。研究成立鄉村清牌減負工作領導小組,對我市村級組織掛牌、檢查評比、臨時機構設置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制定清牌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2.試點運行及總結階段(2016年1月至3月底)。各鄉鎮、街道選取1-2個村試點推進,各市直相關單位要明確試點工作責任人和工作時限。在全面系統總結試點運行情況,分析梳理存在的問題,及時完善工作實施細則。在4月初擬召開全市鄉村清牌減負工作經驗交流推進會。

3.全面實施階段(2016年4月至6月底)。按照時序進度在本地全面推開清牌減負工作,及時總結鞏固工作成果。

4.鞏固提升階段(2016年7月至12月)。對全市鄉村清牌減負工作進行“回頭看”,跟蹤問效工作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到位,鞏固提升清牌減負工作成果。

四、有關要求

1.精心組織領導。成立我市鄉村清牌減負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專職副書記擔任組長,市委組織部部長、市政府分管市長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市鄉村清牌減負辦”),負責清牌減負的日常組織實施和協調督促工作。

2.提高思想認識。各鄉鎮、街道和市直相關單位要從深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的高度,切實認識鄉村清牌減負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村級組織要轉變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把更多的時間、精力和場所投入到基層組織依法治理、服務群眾及促進發展上來。

3.強化督查落實。各鄉鎮、街道和市直相關單位要按照鄉村清牌減負工作時序要求,全面抓好實施方案各項任務的落實。市鄉村清牌減負辦要會同市直相關單位,跟蹤督查工作落實情況,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