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突出問題整改分工方案
時間:2022-08-15 04:53:52
導語:脫貧攻堅突出問題整改分工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區脫貧攻堅突出問題整改推進會議精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靠實責任,建立穩定持續脫貧長效機制,扎實開展脫貧攻堅突出問題整改專項行動,根據彭黨發【2018】80號《關于印發<縣脫貧攻堅領域突出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局脫貧攻堅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分工方案。
一、突出問題及整改措施
1、整合2015-2017年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2018年在全縣氣候條件適宜的10個鄉鎮1.4萬戶農戶(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2500戶)發展以紅梅杏為主的庭院經濟林2.8萬畝,通過產業扶持給群眾留下“恒產”。
2、認真落實產業扶貧政策,立足貧困戶產業發展技術需求,積極開展林業實用技術培訓,擴大林業產業扶持政策的覆蓋面,提高貧困群眾發展林業產業技術水平,加大林業產業扶持政策的落實力度,努力實現產業增收。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林業服務中心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底前
3、利用縣整合財政涉農資金,實施縣2018年六盤山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區域造林綠化面積18.75萬畝,涉及新造林、補植補造及退化林改造三種類型,重點向北部鄉鎮貧困村傾斜,在工程整地、苗木栽植等用工中,重點吸納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力參加人工造林,實現勞務收入增收脫貧。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規劃室項目辦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前
4、按照“生態補償脫貧一批”要求,通過政府購買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選聘850名建檔立卡貧困群眾擔任生態護林員,年工資1萬元/人。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天保辦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底前
5、全面貫徹落實《關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指導意見》,根據指導意見確定的林業局職責,結合林業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以紅梅杏為主的栽培、修剪、病蟲害防治、嫁接改良和林下養殖、林下藥材種植技術培訓;指導鄉鎮和村級組織合理開發利用村集體林地、荒山,加強林地林木管理保護,防止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中破壞林地現象發生。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森林派出所、服務中心、林改辦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底前
6、嚴格執行《關于第一書記當好“五大員”宣傳民族宗教政策助推脫貧富民的實施意見》要求,優先安排優秀年輕干部和后備干部參加駐村幫扶,為駐村第一書記(扶貧隊長)、扶貧隊員繳納保額不低于3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幫助解決第一書記(扶貧隊長)駐村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對覆職不力的調整召回。
7、加強駐村幫扶干部和幫扶責任人培訓,結合“干部素質提升年”活動,組織駐村幫扶干部和幫扶責任人定期參加縣委組織部、黨校、扶貧辦等開展的扶貧工作培訓。同時,定期組織扶貧專干對全體幫扶責任人開展業務培訓,著力提高幫扶干部政策能力和幫扶水平。
責任領導: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2020年
8、嚴格按照《縣貧困戶幫扶責任人管理辦法(暫行)》要求,落實幫扶責任,幫扶責任人每月至少進村入戶1次,認真填寫幫扶工作牌和《扶貧手冊》,幫助貧困戶理清發展思路,制定發展計劃,著力提升群眾的幫扶滿意度。
責任領導:
責任人:各幫扶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2020年
9、結合2017年度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監管檢查工作及“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活動開展,認真梳理自查自糾林業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發揮好“331”監管平臺作用,所有涉農項目資金全部納入“331”監管平臺管理,全面推行扶貧信息“三級公開”制度。
10、積極配合區、市、縣審計部門做好扶貧資金審計檢查工作,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11、加快扶貧項目建設進度和扶貧資金支付進度,加大統籌整合力度,嚴格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年底,當年專項扶貧資金結余率不高于5%。
12、嚴格到戶產業項目驗收兌付標準和程序,堅決杜絕無產業項目享受政策補助現象發生。對驗收不合格的,下發整改通知書,達到標準后,再次組織驗收。對違規發放的扶貧資金,要嚴格按照《回族自治區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寧扶貧辦發〔2017〕235號)要求進行追繳,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項目辦服務中心退耕辦天保辦財務室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6月
13、加強項目管理,提高項目實施精準度,避免資金浪費、閑置。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2018年實施項目入庫,2018年10月底前完成2019年和2020年項目入庫。
責任領導:
責任股室:項目辦服務中心退耕辦天保辦財務室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10月
14、結合“農民素質提升年”活動,辦好新時代農民“講習所”,加大脫貧攻堅政策宣傳,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微信等平臺,組織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進村入戶開展宣傳宣講,深入推進移風易俗和民風建設,切實提高貧困群眾脫貧政策知曉率。
責任領導:
責任人: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及幫扶干部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
15、在全縣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暨“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活動以及“干部作風轉變年”活動,認真查找和解決“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作風不務實、工作措施不精準、脫貧成效不真實、項目實施不精準、駐村幫扶不扎實、發動群眾不充分、政策落實不深入、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十個方面的問題,構建扶貧領域作風建設長效機制,促進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全面落實。
責任領導: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11月
16、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于激勵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見》,對在脫貧攻堅中敢于擔當、成績突出的干部表彰獎勵、優先推薦提撥使用;對敷衍應付,不作為、亂作為的予以追責問責,推動脫貧攻堅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責任領導:
責任人:
整改時限:2018年—2020年
二、整改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責任領導要明確責任,嚴把時間節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結合全縣脫貧攻堅實施方案和林業工作實際,徹底解決林業部門脫貧攻堅領域存在的問題短板。
(二)突出問題導向,明確整改措施。各責任股室要結合實際,針對反饋問題建立問題整改任務清單,逐項逐條列出整改時間表,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三)堅持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要以此次問題整改為契機,全面排查職責范圍內脫貧攻堅任務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認真剖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標本兼治,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各責任領導要切實負起總責,督促抓好整改落實,于每月25日前將整改落實情況反饋給扶貧專干,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由扶貧專干按照彭扶開辦發〔2018〕7號《關于建立脫貧攻堅工作會議制度和工作進度報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堅持扶貧工作周進度、月進度情況報告的同時,根據整改進度及工作實際,于每月25日前一并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問題整改進展情況。2018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改情況報告。
- 上一篇:文廣局扶貧作風問題整治方案
- 下一篇:小學語文識字教學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