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特殊公益性崗位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27 09: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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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特殊公益性崗位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委《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促進疫情防控期間貧困勞動力就業切實穩定貧困家庭收入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我縣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貧困勞動力、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現就開發臨時性農村特崗公益性崗位實施方案如下:

一、崗位設置。

主要面向縣內各村屯、鄉鎮從事疫情排查、宣傳、防控和農村勞動力信息采集、就業服務,以及因疫情需要開發的特殊公益性崗位。

二、安置對象。

因受疫情影響面臨返貧風險,暫時難以外出務工且有就業意愿的貧困勞動力及返鄉農民工,給予臨時性兜底安置。

三、計劃指標。

根據我縣實際工作需要,擬提供協議期6個月,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150人,工作時間全日制。具體指標分配在確保我縣托底安置返貧風險37人中有就業意愿的貧困勞動力開發15人,八個鄉鎮中每鄉鎮各開發3個指標,開發24人,八個鄉鎮111個行政村中每個行政村開發1人,開發111人。

四、人員招錄。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開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注明崗位名稱、薪酬待遇、服務期限、工作任務及要求,按規定程序組織招錄。由各鄉鎮與錄用人員簽訂臨時特殊公益性崗位人員用工協議,并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考勤相關工作。

五、補貼待遇。

對從事臨時特殊公益性崗位人員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期限6個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所需資金由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全縣開發的農村臨時特殊公益性崗位人員(全日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工作突出的農村臨時特殊公益性崗位人員可將服務期限延遲到年底。

六、部門職責。

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協商機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人社部門會同扶貧部門做好面臨返貧風險的貧困勞動力、返鄉農民工實名信息、就業狀況及就業意愿等情況核實;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做好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檢查。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指導各鄉鎮做好在崗人員日常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考勤制度。

本《方案》自之日起執行,未涉及事宜按政府常務會決定和省、市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