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方案
時間:2022-05-13 1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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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防控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做好全鎮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重大動物疫病發生,保障全鎮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確保我鎮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防控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防風險、保供給、保安全、促發展”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防控總方針,落實“無疫嚴防、有疫嚴控,預警早又準,處置快而嚴”的工作要求,以防控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和布魯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為重點,通過實施強制免疫、強化檢疫監管、加強疫情排查、健全監測預警和嚴格消毒滅原等綜合防控措施,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
二、工作目標
1、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全面落實非洲豬瘟監測排查、調運監管、肉品監管、泔水管控、應急處置、消毒來源、“兩場”保護等關鍵措施。
2、免疫工作目標。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實施強制免疫,全面開展豬瘟、豬藍耳病、雞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確保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畜禽群體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免疫證明(檔案)持有率、畜禽防疫(養殖)檔案建檔率、免疫牲畜耳標佩帶率達到100%。抓好豬偽狂犬、牛氣腫疽等常規病的免疫,指導養殖場戶完善防疫制度,規范防疫行為。
3、疫情監測目標。對畜禽規模養殖場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重點動物疫病監測覆蓋率達到100%,完成上半年流調任務,加強動物布魯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完善疫情舉報和核查制度,及時準確上報動物疫情,免疫抗體評估開展面達到100%。
4、消毒滅原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目標。規模養殖場和種畜禽場畜禽圈舍、畜禽定點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環境定期消毒面達100%,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5、檢疫監管目標。全面實施電子出證,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行為到位率100%,對規模養殖場、畜禽交易市場、生豬定點屠宰場定期監督檢查面達100%,發現違法行為依法處理率達到100%,規模養殖場產地檢疫申報受理率達到100%。
三、主要任務
按照“政府負總責,養殖者承擔主體責任, 各負其責”的要求,在有效開展日常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礎上,集中開展以下六項工作:
1、強化防疫法規知識宣傳培訓。一是加強宣傳造勢。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平臺、發放宣傳明白紙(卡)、懸掛標語等多種方式,繼續強化《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宣傳,為動物防疫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二是組織開展技術培訓。春季集中免疫前,對鄉村動物防疫員和規模養殖場(戶)技術人員開展培訓,為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技術保障。
2、強化畜禽強制免疫。全面落實國家強制免疫政策,確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一是落實免疫責任。要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規定,落實養殖者履行強制免疫的主體責任,大力推行“政府主導、獸醫部門監管、養殖場(戶)實施”的強制免疫責任模式。二是實行分類管理。對農村散養戶以服務為主,在組織人員開展“拉網式”集中免疫的基礎上,在非集中免疫期間實行免疫申報制;對中小養殖場以督導為主,開展技術培訓、現場免疫示范和提供防疫指導;對大型養殖場以監管為主,實施免疫告知、核查程序化免疫。三是加強檔案管理。畜禽實施強制免疫后,按規定佩帶免疫標識,散養戶填發《動物免疫證明》,規模養殖場和鄉鎮農業中心動防組分別建立《規模養殖場畜禽養殖(免疫)檔案》和《畜禽養殖場(散養戶)動物免疫臺帳》,保證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四是確保免疫進度。對春季集中免疫的總體安排為:3月1日啟動,到4月30日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任務。3月30日之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芻免疫的集中免疫任務;4月20日之前,完成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雞新城疫的集中免疫免疫任務;4月30日之前,完成狂犬病、豬鏈球菌等其它常規疫苗的免疫任務。
3、強化動物疫情監測排查。一是開展疫情排查。鎮農業中心動防組組織鄉村防疫員,在春季免疫實施過程中,通過采取臨床檢查和調查詢問等方式,對責任區域內的養殖場(戶)開展一次拉網式的疫情排查。排查中發現重大動物疫病、小反芻獸疫和布魯氏菌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時,要及時上報,由鎮指揮部辦公室派員診斷,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規范處置。排查發現仔豬腹瀉、豬丹毒等畜禽常見多發病時,要督促指導養殖場(戶)及時防治,嚴防疫情擴散蔓延。二是加強免疫效果評估。鎮政府將制定下發春季集中免疫效果評估方案,從4月25日開始,到5月1日結束,完成重大動物疫病集中免疫抗體監測工作,科學評估免疫工作效果。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不達標的,必須及時進行補免,并認真查找原因和追究相應的責任。四是加大疫情舉報核查力度。各鄉鎮場要設立并公示動物防疫舉報電話,建立健全值守核查制度,保證舉報電話24小時通暢,做到“有報必查,有查必果”,及時排除疫情隱患。
4、強化消毒滅原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抓好消毒滅原。要督促指導畜禽飼養場、畜禽定點屠宰場、畜禽交易市場等重點場所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設施,扎實開展消毒滅原工作。要結合強制免疫實施,指導規模養殖場進行一次集中消毒滅原和驅蟲保健,監督養殖場規范、科學、有效落實定期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全面減少病原污染面,提高畜禽健康水平。要嚴格強制免疫操作各環節的消毒措施,包括對強制免疫器械及進出養殖場(戶)防疫人員的消毒,防止帶毒傳染和感染。
5、強化動物防疫監管。一是抓好規模養殖場防疫監管。對規模養殖場,推行“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的精細化監督機制,督促全面統一使用《規模養殖場畜禽養殖檔案》和執行動物防疫制度,實行一場一檔管理。官方獸醫要加強日常監管,做到監管率100%,督促養殖場落實各項措施。二是強化產地檢疫監管。繼續推進產地檢疫申報點標準化建設,嚴格落實產地檢疫申報制度。要創新產地檢疫工作模式,進一步提高產地檢疫受檢率。三是規范動物衛生監管。要創新養殖、屠宰、流通等環節監管模式,建立健全各環節監管制度,完善監督檢查記錄,實現“痕跡化”管理,要嚴格種用、乳用動物跨省調運審批管理,加大非種用乳用動物跨省調運抵達報告制度的落實力度,完善相關監管記錄,阻斷疫病傳播。
6、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場監管。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等違法犯罪行為。
7、完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技術準備,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一旦發生疫情,按照“早、快、嚴、小”的原則,依法采取“封、殺、處、消”措施,迅速徹底撲滅疫情,嚴防擴散蔓延。
8、強化人畜共患病防控。一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護意識。對從事養殖、畜禽產品生產加工、官方獸醫、鄉村動物防疫員、鄉村獸醫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開展專門的健康教育和技術培訓,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識,加強職業保護和個人防護,努力避免發生人員感染。二是突出H7N9流感防控。各鄉鎮場要按照《市H7N9禽流感剔除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加強疫情監測,強化流通監管,嚴格查證驗物,并督促市場做好清洗、消毒、定期休市等工作,降低疫病風險。三是做好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結核、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要進一步加大犬只免疫和傳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禁止從國內布魯氏菌病一類地區和炭疽病高風險區調入牛羊等易感動物,控制疫病的傳播,保護人畜安全。嚴禁對牛羊進行布魯氏菌病免疫活動,發現陽性牲畜和同群畜一律撲殺。四是健全人畜共患病聯合防治機制。全鎮要按照《衛生部農業部關于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合作機制》的要求,衛生,農業中心動防組加強協作,進一步健全聯合防治機制,成立防治工作協調小組,定期會商,完善疫情信息通報制度。一旦發生人畜共患病疫情或檢出病原學陽性樣品,要及時互通信息,及時組織人員聯合開展疫情調查,依法果斷對疫情進行處置。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嚴格防控工作責任制。今年春季防控工作面臨的形勢復雜,要求高,任務重,壓力大。全鎮根據年初縣政府與鎮農業中心動防組簽定的動物防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要求,進一步健全動物防疫工作責任體系,明確政府、獸醫部門、其它相關部門和養殖者的防疫責任,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來保障各項工作的開展。對因責任不落實、機制不健全、免疫不到位、處置不及時、檢疫監督瀆職等造成區域性重大動物疫病發生或疫情擴散蔓延的,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落實財政投入,健全防控經費保障。全鎮根據防控工作要求,要按照年初在鎮黨委、鎮政府經濟工作會議上簽訂的責任狀,落實防控工作經費,每個鄉鎮不少于2萬元。
3、加強培訓,提升體系能力建設。一是加強防疫人員技術培訓,掀起學獸醫、愛獸醫、干好獸醫、爭做優秀獸醫的高潮,全面提高我鎮動物防疫隊伍整體水平。二是要以貫徹落實《縣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為抓手,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全鎮冷鏈體系建設,提高全鎮冷鏈裝備水平。積極推動檢疫電子出證,爭取啟動全鎮動物防疫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提升動物防疫管理水平。
4、關注輿情動向,正確引導輿論。全鎮動物防疫站要密切關注互聯網等公共媒體涉及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報道。一旦發現不實報道和惡意炒作,要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的原則,科學主動應對,積極引導,及時消除不良影響,維護行業形象。
5、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工作全面開展。為切實抓好春防工作,4月上旬,鎮指揮部將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進行督查。對于督查中發現防控工作問題較多、基層反映問題突出的村,將下發督辦函,責令限期整改到位。5月中旬,鎮黨委、鎮政府對春季動物防疫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評估排隊到各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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