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5 09: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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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工作方案

按照《水利局關于印發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達標復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縣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達標復核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根據對2016年、2017年、2018年脫貧貧困人口、村組的調查,針對目前各個村現有水利設施存在的問題,本方案通過對人飲管網、溝渠治理、堤防整治、新增灌溉用蓄水池,從根本上扭轉縣貧困村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

(一)復核全縣貧困戶的農村飲水安全是否達標;加快制作發放農村飲水安全“明白卡”。

(二)復核全縣貧困戶飲水安全達標退出的認定程序是否規范;水質檢測報告是否入檔;“四級認定是否完善”。

(三)自查全縣貧困戶安全飲水工程是否建立長效機制,水費收取制度是否建立落實。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達標復核

3月至4月中旬,組織力量,以大排查或其他方面發現有飲水安全問題的貧困戶,農村飲水安全解決措施薄弱的貧困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或分散供水工程的貧困戶,集中供水工程覆蓋范圍內采取分散供水方式的貧困戶為重點,圍繞農村安全飲水“四項指標”,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開展飲水安全達標情況復核工作,入戶開展達標復核時填寫縣級貧困人口飲水安全達標入戶復核及問題整改工作清單,發現有問題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保在6月底前整改完成。

(二)開展自查工作

自查“三個責任”“三項制度”建立后落實情況和對運行管理經費是否足額落實。自查農村供水工程水價核定與水價收繳工作;4月底前完成各種規模集中供水工程水價核定;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費處數、水費收繳率達到相應比例規定;12月底前集中供水工程收費處數、水費收繳率達到相應比例規定的總體要求,自查是否落實本地具體的時間表與路線圖,是否建立具體的推進措施。自查水質檢測報告是否按規定入檔,如有6月底前按照規定入檔;自查農村飲水安全“明白卡”發放工作,是否按照規定制作、發放、張貼農村飲水安全用戶明白卡,如有6月底前按照規定制作、發放、張貼農村飲水安全用戶明白卡。

三、任務分工

從即日起到6月底,由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水旱股同志復核全縣貧困戶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和自查“三個責任”“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確保6月底前整改到位。在整改期間每月28日向水利局報送復核及整改工作進展情況表。在復核自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復核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由主要負責同志帶隊下鄉與鄉政府、村委會等協同入戶核查,嚴格按照農村飲水安全脫貧現行標準進行復核,確保飲水安全戶戶過關。

(二)強化整改措施。要按照“誰復核、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強化措施認真做好復核自查和整改落實工作對復核自查中發現問題和群眾反映問題要認真的核查,統一建立問題清單逐一進行排查確保整改工作不走過場,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通過”。

(三)嚴肅問責追責。對復核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在自查自糾階段主動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如實上報的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對在自查階段結束后,督查或群眾舉報查實的違紀違法問題,除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外,依法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從嚴處理;對弄虛作假、對抗檢查、銷毀證據的,依紀依法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