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26 09: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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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組建農村經濟合作社會議精神,加快推進鎮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進度,規范村經濟合作社的組建工作,充分發揮村經濟合作社在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參照《市農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社為目標,著力抓好農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組建,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資產經營和管理、資源開發與利用、合作指導與服務等各項制度,切實維護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推動全市農村經濟合作社規范組建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民主決策,陽光操作的原則。在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尊重群眾意愿,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提高村經濟合作社組建過程的透明度和農民群眾的參與度。

(二)堅持規范操作,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工作程序和工作標準,落實好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著重在股權設置、資產量化、機構建立、注冊登記、財務管理上做好完善和提高工作,并注重經濟合作社的運行質量和作用的有效發揮。

(三)堅持依法辦事,維護穩定的原則。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政策,結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積極穩妥處理好各種關系,及時化解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矛盾,確保我鎮農村社會穩定。

三、工作目標

在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設置及折股量化的基礎上,按照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鎮行政村原則全部成立村經濟合作社。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組織。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在鄉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鄉鎮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主要負責工作的指導、監督,特別是督促各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進度。村級成立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組,負責具體組建工作事宜,或者仍由村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負責,主要負責宣傳發動、制定《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辦法》、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推選成員代表并填寫成員代表名冊、擬定《村經濟合作社章程》草案和《村經濟合作社理事會、監事會選舉辦法》草案、組織召開成員代表大會等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參照我鎮《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辦法》,明確工作目標、原則和要求,具體細化組建工作操作流程。

(三)推選成員代表。以社為單位,每10——15戶推選1名成員代表,代表這10——15戶的成員參加成員代表大會。要形成推選記錄和代表名冊。在成員代表大會決策前,成員代表應與所代表的農戶進行溝通,達成共同意見

(四)組織召開會議。由村黨支部提議組織召開村經濟合作社成立大會暨首屆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村經濟合作社章程》、《村經濟合作社理事會、監事會選舉辦法》,由成員代表選舉理事會和監事會組成人員,并由理事會成員推選出理事長,由監事會成員推選出監事長,明確各自的責任和分工。

(五)成立申請和批復。由理事長攜帶成員名冊、成員大會決議、《經濟合作社章程》等相關材料向鄉鎮黨委、政府申請成立村經濟合作社,并提交成立村經濟合作社申請,鄉鎮黨委政府出具成立正式批復文件。

(六)申請登記賦碼。由理事長或委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向鄉鎮申請成立經濟合作社的所有材料和鄉鎮政府批準成立的文件,到市農村經濟服務總站申請登記賦碼,由農村經濟服務總站通過國家登記賦碼管理系統賦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并發放《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書》,據此辦理注冊登記、銀行開戶等業務,正常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村經濟合作社是在農村雙層經營體制下集體所有、合作經營、民主管理、服務成員的社區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代表全體成員承擔資源開發與利用、資產經營和管理、生產發展與服務、財務管理與分配的職能。因此,各村要充分認識發展村經濟合作社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做好村經濟合作社的組建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組建村經濟合作社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工作政策性強、業務性強,而且時間緊、任務重,請各村務必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部署,強化責任落實,科學制定工作辦法,積極有效地推進工作。

(三)強化工作指導。為確保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有序推進,各行政村要認真領會我鎮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學習工作方法,準確把握工作要領,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指導下開展村經濟合作社組建工作,組建工作中遇到問題,要及時與黨委、政府溝通,確保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