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10 09: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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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區政府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為深入貫徹《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精神,認真落實區政府對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有關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學規范、便捷高效的原則,緊密聯系實際,突出問題導向,著力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不作為、亂罰款、亂檢查、不透明、不文明等問題,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務
局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在行政執法行為中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
(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開機制,通過門戶網站和辦事大廳、服務窗口等載體,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行政執法信息。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主動表明身份。
1.統一建章立制。結合實際,制定行政執法公示具體辦法,明確執法公示的范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監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項。建立健全對公開信息的審核、糾錯機制,構建分工明確、職責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執法公示運行機制。
2.加強事前公開。主要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據、程序、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等信息,并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和部門機構職能調整等情況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1)結合“放管服”改革推進方案、營商環境整治方案和權責清單、罰沒清單、監管清單、收費清單等,編制《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明確行政執法主體、職責、權限、依據等須事前公開的內容,經審核后通過網站和辦事大廳、服務窗口等載體予以公示。
(2)要根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主體、依據、對象、內容、比例、方式、頻次等須事前公開的內容,經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后予以公示。
(3)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編制本部門各類行政執法流程圖,明確具體操作流程;編制行政執法服務指南,明確行政執法事項名稱、依據、受理機構、審批機構、許可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監督方式、責任追究、救濟渠道、辦公時間、辦公地址、辦公電話等內容,方便群眾辦事。
(4)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清單,明確持證執法人員的姓名、單位、職務、證件編號、執法類別、執法區域等內容,實現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公開透明,網上可查詢,隨時接受群眾監督。
3.規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執法過程中主動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說明工作。
(1)在執法活動中要告知行政相對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2)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檢查、調查等執法活動要主動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統一印制或經備案的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部門要按規定規范著裝和佩戴統一標識。
(3)要在政務服務中心、服務窗口等固定辦事場所明示工作人員單位、姓名、職務、執法種類和服務事項等信息。
4.推動事后公開。主要是按時主動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決定、行政檢查情況等執法結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在本部門行政執法公示具體辦法中明確行政執法行為事后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時限、程序和公開期限等事項,確保應當公開的執法結果都向社會主動公開。
5.創新公開方式。
(1)要按“互聯網+政務服務”和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加強門戶網站、辦事大廳、服務窗口建設,探索運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機第三方應用程序等載體,全面、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
(2)在現有的門戶網站上開辟專欄,歸集所有執法信息,并實現與上級政府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的對接。
(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要通過文字、音像等方式,對立案、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行政執法活動進行記錄并歸檔,實現行政執法行為的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訂完善制度。要依據《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按執法類別,修訂完善本部門各類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具體辦法,繪制行政執法流程圖,明確各個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等事項,完善執法信息采集、存儲、分析、歸檔等制度。
2.規范文字記錄。應當使用省統一制定的行政執法文書范本和電子信息格式,規范執法文書制作。按執法案卷標準制作、管理和保存執法卷宗,確保執法文書和案卷完整準確。
3.推行音像記錄。主要是對現場檢查、隨機抽查、調查取證、證據保全、聽證、行政強制、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活動,要進行音像記錄;對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場所,要進行全過程音像記錄。
(1)要結合執法工作實際,編制《音像記錄事項清單》,明確進行音像記錄的關鍵環節、記錄方式以及應進行全過程音像記錄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場所。
(2)要嚴格按照本部門執法全過程記錄具體辦法和《音像記錄事項清單》,規范開展錄音、錄相、照相、視頻監控等音像記錄和全過程音像記錄工作,并將音像資料及時歸檔保存。
(3)按照省明確的本系統配備比例和標準,按要求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并制定音像記錄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監督規則。
4.提高記錄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結合辦公自動化和執法辦案系統建設,積極探索運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刪改的記錄方式。
5.強化記錄實效。要建立健全本部門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部門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須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確保每項重大執法決定都合法適當,守住法律底線。
1.健全審核制度。要依據《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制定或修訂完善本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具體辦法。
2.落實審核主體。
(1)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主體是區法制辦和行政執法部門法制機構。按要求配備和充實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法制審核人員,確保法制審核人員數量能夠滿足工作需要。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
3.確定審核范圍。
要根據本部門的特點,結合執法層級、所屬領域、涉案金額、社會影響等因素,明確界定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審核范圍,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4.明確審核內容。重點審核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執行裁量基準是否適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機關職權范圍或濫用職權情形、行政執法文書是否規范齊備、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以及其他應審核的內容。
5.細化審核程序。根據本部門實際,分執法類別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明確法制審核送審材料,規范審核程序、審核載體、時限要求、法制審核意見與擬處理意見不一致的協調決策機制、責任追究機制等事項,規范法制審核行為。
三、保障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股室工作人員為成員的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工作推進的日常工作。
(二)確保工作有序開展。將相關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科(股)室,并報區司法局備案;在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制定或修訂的各項制度、清單、服務指南、流程圖等制度文件印發后及時跟進,根據區政府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制度文件,結合實際,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局機關要組織執法人員三項制度有關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建立推進三項制度落實臺賬,強化督導檢查和問責力度,并將推行三項制度試點工作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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