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方案

時間:2022-01-18 10: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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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方案

為全面加強病毒疫苗接種醫療保障,全力做好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決貫徹關于推進病毒疫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措施,切實做好重點人群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領導

區衛生健康局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病毒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組(附件1),統籌協調全區肺炎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醫政股、公衛股、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中醫藥股等股室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工作組下設區醫療救治專家組(附件2),由急診、重癥、呼吸、免疫、神經、兒科等學科專家組成,為全區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參與醫療救治、接種和救治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各接種單位要成立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專班。

三、醫療資源配置

(一)加強醫療機構救治準備工作

一是確定全區接種點位。目前現有全區疫苗接種點位10個,根據全區接種需要,可在區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在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醫院及區婦幼保健院設置臨時接種點。接種點(含留觀區)要盡可能安排在靠近醫院搶救室的區域,并設置應急處置室,隨時做好異常反應現場應急處置。(全區疫苗接種點位詳見附件3)

二是指定定點救治醫院。指定區人民醫院作為疫苗異常反應定點救治醫院。區人民醫院要與轄區內負責肺炎疫苗接種的單位(含臨時接種點)做好對接,建立聯系機制,加強業務指導,提供專家支持,暢通異常反應醫療救治綠色通道,隨時做好發生嚴重異常反應接種者的轉診和救治。

(二)加強醫療力量配備

一是加強接種現場保障醫護人員配備。各接種點都要安排本單位有異常反應救治經驗的急診急救醫護人員現場值守保障。對出現異常反應的接種者及時進行現場應急處置,并加強與定點救治醫院(區人民醫院)對接,及時規范轉運至區人民醫院。

二是做好接種和救治醫護人員培訓工作。區衛健局12月20日對參與疫苗接種的醫護、醫技等人員進行全員培訓,確保相關醫務人員熟練掌握疫苗接種操作技術規范,準確了解疫苗接種禁忌癥和可能出現的異常反應,對神經系統反應、過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腫和局部過敏壞死反應等常見嚴重異常反應能夠及時識別,快速處置。各單位要制定完善本單位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方案,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將本單位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方案報區衛健局醫政股,并組織開展醫務人員培訓工作和演練。

三是加強救治設備和藥品配置。各接種現場必須配足配齊救治設備和藥品等,醫療機構搶救室應配備呼吸機、供氧和負壓吸引裝置、除顫儀、氣管插管、心電監護儀等。

四、規范開展救治工作

(一)規范接種工作流程

相關醫護人員應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16年版)要求,規范開展預防接種工作,嚴格執行健康詢問、接種禁忌核查、知情告知、信息登記、“三查七對一驗證”、接種后留觀等程序,告知受種者接種疫苗常見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后續健康狀況觀察、處置建議以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二)妥善處置異常反應

參與異常反應救治的醫護人員要熟悉疫苗異常反應或損害癥狀、體征,掌握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救治技術,對于疫苗接種部位發生的紅腫(直徑2.6cm)、硬結(直徑2.6cm)等及時對癥處置;對于接種者發生的過敏性休克,伴休克的過敏反應(如蕁麻疹、斑丘疹、喉頭水腫等)、血管性水腫、過敏性紫癜,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局部過敏壞死反應(Arthus反應)等嚴重異常反應,醫護人員要及時識別,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維持接種者生命體征穩定。不具備進一步救治條件的接種單位要盡快將患者就近轉至區人民醫院進一步治療。任何接種點出現急性嚴重異常反應時,應立即暫停接種工作,待完成應急處置,急救人員補充到位后,再繼續開展預防接種工作。

(三)不斷完善救治策略

各接種單位對一般異常反應要及時處置,防止病情進一步發展,對于嚴重異常反應要按照一人一案原則全力救治,盡最大努力減少死亡,區人民醫院要優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斷提高救治效果,保障病毒疫苗接種工作有序進行。

五、及時進行信息報送

區人民醫院、各接種單位確定專人作為疫苗接種異常反應信息報送聯絡員(附件4),12月21日前把聯絡員信息報局醫政股,每日9時前,將轄區內前一日疫苗接種異常反應和醫療救治情況收集匯總,填寫疫苗接種異常反應和醫療救治情況日報表(附件5),經單位主管領導審定蓋章后,報區衛健局醫政股。如遇聚集性異常反應、相關人員出現需搶救的嚴重異常反應,要隨時報告局醫政股,并對嚴重異常反應做個案報告。信息報送要落實“零報告”制度,報送工作原則上從2020年12月17日開始。

六、強化責任落實和工作督導

區衛健局將加強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督導,對接種單位應對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醫療救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因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遲緩,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