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3 09: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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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掛牌督戰工作的指導意見>》、《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省脫貧攻堅掛牌督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市脫貧攻堅掛牌督戰實施方案>的通知》、《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縣脫貧攻堅掛牌督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結合本鎮民政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督戰內容

(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落實情況。是否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納入農村低保;將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對農村建檔立卡人員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有集中供養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員都能得到集中供養服務;對農村建檔立卡人員中符合孤兒保障待遇的對象要及時納入孤兒保障范圍,對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對象要及時納入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范圍;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做到應補盡補。重點按《縣民政局關于社會保障扶貧政策落實再排查及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各村民委員會要加強排查,落實專人負責匯總錄入,按要求上報。

(二)脫貧攻堅回頭看大排查發現問題,以及國家和省巡視、年度成效考核、財政績效評價、審計監察等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三)“兩不愁三保障”再排查、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清查、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清理、脫貧攻堅責任和工作落實“四大專項行動”開展及落實情況。重點是2016-2019年政策、資金到位落實情況。

(四)新增對象審批工作情況。

(五)扶貧領域兜底保障不嚴不實、不精不準、賬實不符、脫貧質量不高等問題解決落實情況。

二、督戰方式

按照“縣包鄉鎮、鄉鎮包村、村包戶、行業部門包政策落實”的方式,以及分類掛牌、分級督戰的要求,深入進村入戶,認真對照全鎮所有貧困對象在兜底保障方面存在的具體困難和問題,既督又戰、以督促戰,切實推動本鎮把短板弱項補扎實、把基礎工作打牢靠。

三、成立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工作領導小組

鎮成立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其他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

四、督戰步驟

2020年3月至12月,分3個階段開展。

(一)全面啟動階段(3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舉措,全面啟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底前)。3-4月,徹底清理2016-2019年政策、資金到位落實情況,對發現的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問題清零;3-6月,開展新增對象審批工作,資金及時到位;5-6月,開展“回頭看”,重點看問題是否整改落實到位,查漏補缺。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底前)。所有檔案資料收集歸檔,裝訂成冊,口徑統一,數據真實有效。全面完成脫貧任務,持續鞏固督戰成果,落實“四不摘”要求,健全脫貧攻堅監測預警機制,基本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

五、督戰要求

掛牌督戰工作既要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戰”,明確“督”是為了“戰”,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續保持攻堅態勢,層層壓實責任,強化攻堅舉措,確保督戰實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民委員會要高度重視,統一要求,精心謀劃,認真部署,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調動各方力量做好本轄區督戰工作。

(二)加強統籌調度。為推進督戰工作有序開展,脫貧攻堅

兜底保障掛牌督戰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專題會,分析、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

(三)加強問題整改。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組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進村入戶掌握真實情況,發現問題要見人見事,反饋問題要實事求是,指導整改要較真碰硬。被督戰村要直面問題,舉一反三,發現的問題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進一步改進或逐步解決的,要在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四)嚴肅追責問責。各村民委員會要把此次掛牌督戰作為精準補齊短板弱項的重要機遇,督戰中,發現有問題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工作嚴重滯后的,將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