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3 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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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各項社會救助制度,進一步深化社會救助體制機制改革,破解制約我鎮社會救助發展的瓶頸難題,有效發揮社會救助在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據省民政廳《關于確定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以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增強兜底保障能力為目標,以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創新社會救助體制機制為重點,著力打造統籌銜接、政社互補、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多層次綜合救助新格局,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體系的科學性、規范性、系統性和有效性,切實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線。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實踐探索創新與改革,緊盯困難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制約社會救助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長期以來得不到有效解決的難點問題,確保我鎮在社會救助領域創新實踐中再上新臺階。

堅持因地制宜。根據我鎮社會救助發展實際和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實際需求,按照社會救助功能特點和制度定位,因地制宜,探索適應基層特點、符合本地實際、滿足發展要求的改革工作新路子。

堅持重點突破。切實解決我鎮社會救助工作迫切需要解決的體制、機制、體系問題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社會救助熱點難點問題,以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縣的契機,著力在“點”上求突破,帶動“面”上改革整體推進、取得實效。

堅持統籌兼顧。統籌城鄉、區域社會救助發展,使社會救助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救助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形成整體合力。

(三)總體目標

讓社會救助更加精準。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制機制,推進社會救助對象標準化認定、標準化管理、標準化服務,確?!皯1M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實現程序規范、對象精準、數據精確、管理有效、群眾滿意的陽光救助、廉潔救助。

讓社會救助更加及時。不斷創新救助措施和服務方式,深入推進“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工作,拓展窗口服務功能,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深入推進社會救助審批權下放工作,減少審核審批層級,減少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時間為困難群眾送去溫暖和關懷,第一時間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

讓社會救助更加暖心。扎實做好農村低保制度與脫貧攻堅的有效銜接,充分體現低保及社會救助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功能;全面建立低保及社會救助標準隨物價上漲而自然增長的聯動機制;不斷提高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和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水平,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讓困難群眾暖身更暖心。

二、試點內容

(一)優化社會救助流程。社會救助審批確認流程為:對象申請、鎮人民政府審核審批(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示),在審核審批過程中縣級相關部門開展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并將核對結果反饋鄉鎮人民政府,提高社會救助審批精準程度。

(二)簡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程序。以高效便捷為目標,探索進一步簡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流程的辦法措施,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審批確認權下放到鄉鎮;健全主動發現機制,完善鄉鎮“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平臺;進一步強化常年固定公示公開工作,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實施。核查小組和群眾對申請對象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無異議的可不再開展民主評議。

(三)簡化社會救助申請需提交的材料。取消可通過社會救助系統及其他數據庫查詢相關信息材料,探索推行只需提交“一證一書”(身份證和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委托書)即可申請社會救助新模式。

(四)探索人戶分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結合戶籍制度改革,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戶籍在本市、縣轄區內,申請人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應將戶籍遷移到居住地后,再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因特殊原因無法遷移的,通過社會救助系統查詢未享受低保的,可向經常居住地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五)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失信人員黑名單”制度。凡生活困難的家庭,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時,應對家庭成員和經濟狀況等內容真實、詳盡負責,無虛假、隱瞞行為,并積極配合低保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家庭經濟狀況的調查核實。對采取虛報、隱瞞家庭收入、偽造證明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待遇的低保對象和不誠信申報家庭經濟、財產狀況及拒絕接受工作人員入戶調查的申請對象,納入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實施失信懲戒。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申請對象失信懲戒,參照執行。

(六)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納入低保范圍。對困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收入、剛性支出和家庭財產狀況等情況,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人員納入低保范圍。

三、工作步驟

堅持整體推進與分步實施相結合,有序推進各項改革創新任務。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制定方案階段(2020年1-3月)。根據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要求,成立鎮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完善試點實施方案。針對社會救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試點目標,明確試點內容,細化任務措施,落實責任分工。

(二)宣傳動員階段(2020年3-4月)。及時召開全鎮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動員及業務培訓會,加大試點工作宣傳力度。

(三)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5-10月)。按照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要求,穩步扎實推進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四)評估總結階段(2020年11-12月)。采取多種方式對試點進展、受益人群、資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進行監測,并及時提交中期評估報告。試點結束后,對照試點方案,對主要做法逐項做出說明,對試點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形成試點工作報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鎮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鎮紀委監委、鎮黨政辦、民政辦、財政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鎮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民政辦,具體負責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日常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社會救助工作涉及面廣、參與部門多、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級各部門務必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全面推動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

鎮人民政府職責。鎮人民政府為社會救助審核審批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社會救助各項政策的宣傳、貫徹、執行。負責本轄區內社會救助對象申請的受理、經濟核查、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及日常管理、檔案管理、資金管理、監督管理、長期公示等。負責在審批新增和出保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縣民政局備案,并錄入全省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負責按規定對轄區內社會救助對象的復查復核。負責本轄區內社會救助信訪處理及民政領域違紀違規行為查處。負責匯總數據及向縣民政局報送相關正式文件及紙質資料等。

村民委員會職責。協助鎮人民政府主動做好社會救助發現、報告及審核審批相關工作。

鎮紀委監委負責社會救助工作中的作風巡查及違紀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

(三)加強宣傳。各村民委員會要通過召開群眾會議、散發宣傳單、現場咨詢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將社會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圍、保障標準、辦理程序、社會救助對象的權利和義務等情況講細、講實,積極爭取廣大群眾對試點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鎮紀委要加強對鎮村組干部廉政紀律教育,加大對入戶走訪核查、信息公示等的檢查力度。要積極暢通舉報渠道,層層公開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搞好宣傳教育,充分發動廣大群眾主動參與試點工作,引導廣大群眾敢于舉報在社會救助領域存在的違紀違規行為,自覺維護自身利益。

(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鎮、村兩級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的職責定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探索完善社會救助標準量化確定機制、社會救助對象認定辦法、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辦法、社會救助金核算辦法、低收入家庭救助辦法、建立社會救助容錯、糾錯機制等,推進社會救助城鄉統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