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平安建設宣傳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03 1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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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平安建設宣傳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市委、縣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平安建設宣傳工作,切實提高政法綜治宣傳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及時客觀地反映平安和法治建設工作成果,推動平安、法治建設,努力營造“平安、我的家園”濃厚氛圍,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傳內容

突出宣傳關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廣泛宣傳政法機關服務發展大局、奮力追趕超越的舉措成效,政法隊伍建設的先進典型,加強法律扶貧助推精準脫貧的有力措施;重點宣傳平安建設工作亮點和典型做法,公正司法、執法為民工作成效;普遍宣傳掃黑除惡、法律法規、普法教育、交通安全、防盜搶、防火災、防范電信詐騙、防范非法集資等方面知識。

二、時間安排

2020年7月-12月底,每年8月-10月份為集中宣傳月。

三、工作安排

(一)開展平安建設常態化宣傳

1.戶外宣傳。各村、各鎮直單位必須常年懸掛張貼平安建設宣傳橫幅標語,并利用電子顯示屏大力宣傳平安建設工作。7月30日前,各村、各鎮直單位必須至少建立平安建設和綜治民調宣傳專欄1個,定期更新有關內容。轄區內要常年懸掛平安建設和綜治民調宣傳橫幅至少3條,各村至少張貼宣傳標語10張。

2.陣地宣傳。各村、各鎮直單位要強化陣地宣傳,7月30日前設立至少1個平安建設和綜治民調宣傳櫥窗,定期更新平安建設和綜治民調宣傳知識,突出宣傳我鎮在打擊違法犯罪、守護平安方面典型案例和先進個人。有電子顯示屏的單位要常年滾動播放平安建設和綜治民調宣傳標語。

3.活動宣傳。8月-10月開展全鎮集中宣傳活動,制作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聯合派出所,利用趕集日深入開展平安建設、政法工作宣傳活動。

4.傳統媒體宣傳。各村要積極轉發有關平安建設宣傳的相關新聞和視頻,利用村村響宣傳平安建設知識。同時,鎮直各單位要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循環宣傳政法和平安建設工作。

(二)組織開展平安大走訪活動

分別在7月30日前和9月15日前組織駐村干部及村(社區)、組負責人召開綜治民調工作動員大會,周密部署綜治民調工作。組織全體干部職工、村(社區)、組干部,按照包村包戶的原則,對所負責聯系的村(社區)轄區內的村(居)民開展入戶大走訪活動,做到不漏村、不漏組、不漏戶、不漏人,發放《平安建設宣傳資料》。在走訪過程中做好平安建設及綜治民調工作的宣傳,收集所有村(居)民的聯系電話及關于社會治安和平安建設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政法新媒體上稿

轄區內須完成“平安”微信公眾平臺每月1篇或年度12篇的上稿任務,長安網(或三湘綜治網)年度2篇上稿任務。經驗文章、調研報告和信息被市以上政法綜治內刊或黨報黨刊采用的,按照年度平安建設考評辦法規定進行加分并按照《縣政法綜治工作宣傳上稿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全鎮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平安建設宣傳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本單位《平安建設宣傳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2.突出重點,強化正面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多種媒體開展全方位宣傳,積極報道全鎮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社會治理工作成果和先進典型人物、事跡,努力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3.總結經驗,及時反映情況。全鎮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宣傳活動開展情況,建立宣傳工作臺賬,注意留存工作資料,及時將宣傳活動情況和有關影像圖片資料上報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室。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2020年度平安建設考評,鎮平安辦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全縣平安建設宣傳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中發現領導不重視、工作不開展或嚴重滯后的單位,將在年度平安建設考評中視情予以扣分,情節嚴重引發不利后果的,將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