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質提標年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0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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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激發市場活力,改善營商環境,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按照省市《關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體質標年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對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學習貫徹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扎實開展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爭取在利企便民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1.加強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應用。全力做好數字政府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服務保障,通過“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等方式為項目單位開通綠色審批通道,指導項目單位規范實施信息化項目建設。加快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年底前與省級政務服務平臺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能力顯著增強,在更大范圍實現“一網通辦”。統一政務服務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推進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加強“互聯網+監管”系統推廣應用。結合權責清單編制,全面梳理職責范圍內的監管事項,做好“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和“檢查實施清單”的動態管理,常態化開展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監管行為信息錄入推送,做到應錄盡錄,確保監管事項目錄清單認領率、檢查實施清單錄入率、執法人員用戶注冊率、監管事項覆蓋率達到“四個百分之百”;逐步啟用“通用執法風險預警”等模塊開展監管執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3.加強政務服務數據有序共享。以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為載體,以各部門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需求和市場監管等事中事后監管數據為重點,積極主動向市級部門銜接匯報,加快推動市縣兩級數據共享,建立權威高效的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將更多直接關系到企業和群眾辦事、應用頻次高的數據納入共享范圍,加大數據資源共享推進力度。重點推進社會保障、不動產登記、公積金、衛生健康、教育、就業、民政、醫療保障等領域政務數據互聯互通,提高政務數據的共享率和應用率。(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4.推行高頻電子證照共享應用。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公共支撐系統,全面推廣電子居民身份證、電子營業執照等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信息技術深度應用。加快推廣應用已收集的72個電子證照,823枚電子印章,特別是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醫療衛生、市場監管、不動產登記等領域,實現結婚證、電子社??ǖ雀哳l電子證照的標準化共享和應用。(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不斷優化項目審批環境
5.加快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改革。5月底前全面實現投資審批事項線上并聯辦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全程線上辦理。開展投資審批合法性審查,7月底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據的投資審批事項和“紅頭文件”,修訂形成全口徑、有分類的投資審批事項清單。加強與省市發展改革部門的溝通銜接,配合完成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的升級改造,大力推進“承諾+監管”模式的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現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和一般審批事項承諾制審批。(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有明確時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項完成時限為2021年12月底前)
6.加大工改管理系統推廣應用。積極推進“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全部審批事項通過審批管理系統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并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做到全流程全覆蓋。加快推進區域評估、聯合審圖、聯合測繪、聯合驗收,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6月底前,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年底前,建成全縣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窗口全面引入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的辦水、辦電、辦氣等業務。(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有明確時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項完成時限為2021年12月底前)
7.持續深化規劃用地審批改革。加強規劃用地與項目建設銜接,不斷加強部門信息共享。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多測合一、多驗合一”,6月底前力爭“多測合一”工作全面開展。依據“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要求,在合并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書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和規范申報材料,壓減建設項目規劃用地審批時限。按照省市統一要求,選擇有條件的區域,積極開展“標準地”出讓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8.不斷壓減環評審批事項辦理。根據工作實際,優化環評審批流程,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對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等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項目,一律取消環評審批。(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分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9.推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管家式”服務。4月底前,在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立招商引資項目代辦窗口,對招商部門認定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成立專班,提供從企業開辦、項目審批到竣工驗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辦服務。(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縣招商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有明確時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項完成時限為2021年12月底前)
(三)全力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10.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改革方式,對第一批10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現全覆蓋及負面清單管理,著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放寬市場準入,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對于“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通過“多證合一”改革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加快推進“網上辦理”進程。全面實施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自主申報,申請人可在網上自主申報名稱。全面推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登記承諾。依托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服務平臺,全面推行電子營業執照、企業電子印章,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辦。在企業開辦已實現3個工作日內完成的基礎上,爭取將企業養老保險登記的對外承諾辦理時限由4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銀行開戶啟用企業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收付款業務壓縮至開立之日起即可辦理。不斷提高企業注銷便利化水平,實現企業注銷“一網通辦”。(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人行;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12.不斷優化企業辦理流程。將勞動用工登記和社會保險登記網上預審合并為一個預審環節。銀行開戶由原許可制改為備案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可以授權他人辦理開戶業務。企業養老保險登記減少《參加養老保險單位職工人員增加變動申請表》或《續保轉入人員增加申報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只需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存款人聯網核查、機構代碼證。全面落實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承諾制,依法核準企業名稱申報登記范圍,大力推行企業登記“審核合一”。(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人社局、人行;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13.清理整治變相審批。充分利用政務服務運行平臺電子監察系統,對進駐大廳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全流程進行檢查,確保所有事項規范辦理、按期辦結。并對縣政府已承接和取消、調整、下放的14批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回頭看”,逐項明確責任單位和監管職責(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縣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14.推行“兩輕一免”柔性執法。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中設立的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和不予處罰情形,梳理明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階次、具體標準、適用條件,制定“兩輕一免”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在法定權限、范圍內給予企業容錯糾錯的空間,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優先運用提醒、指導、教育、約談等非強制性方式,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經營、規范經營。對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探索開展柔性監管、智慧監管,更加注重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15.實施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據《省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省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暫行辦法》,建立全縣統一的信用分級分類指標體系。加快信用信息交換平臺建設,強化信用信息的應用,在日常監管中實行差異化監管,對市場主體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為守信企業減負。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項目審批、公共資源交易、獲得信貸、發票領用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復、信息主體異議申訴等機制,鼓勵失信市場主體主動糾錯、重塑信用。(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9月底前)
(四)切實加快惠企政策落實。
16.全面推進“不來即享”政策擴面。加快推進“不來即享”服務系統注冊登記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注冊工作。全面實施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相關涉企優惠政策清單梳理,推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行業技術中心認定、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認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等事項業務網上辦理,實行科技獎補資金、涉企公積金、就業補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業務在線辦理、“不來即享”。(牽頭單位:縣工信局、縣人社局、縣科技局、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有明確時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項完成時限為2021年12月底前)
17.切實提高企業融資能力。加強各類金融服務平臺應用,引導金融機構與備案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提升征信服務水平,提高信貸獲得率,努力擴大信貸投放。推動商業銀行實行差異化定價策略,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推出“商易貸”“小微企業循環貸”信貸產品,提高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及保證擔保比例,減少企業貸款“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環節,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牽頭單位:縣財政局、人行;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9月底前)
18.不斷提升納稅服務水平。以“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誠信興商宣傳月”為契機,陸續推出一系列的便民辦稅舉措,實現所有稅(費)業務“一窗通辦”。明確網上辦稅繳費事項,梳理“非接觸式”涉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清單185項,優化網上辦稅繳費平臺的操作輔導。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豐富多元化非接觸辦理方式。采取電話咨詢、網上申報、發票郵寄,做到“非必要、不到廳”。不斷拓寬“網上申領、郵寄配送”發票、通過郵寄、送達資料等業務范圍,擴大非接觸辦稅繳費覆蓋面,實實在在提升納稅服務水平。(牽頭單位:縣稅務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
(五)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19.全力推進政務大廳“一窗通辦”。對凡與企業和群眾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集中辦理,鼓勵各部門將政務服務事項審批辦理職能整合歸并,提升審批服務效率。完善縣鄉各級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全面推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健全完善不動產登記、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功能性服務專區。(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0.持續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積極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即以企業和群眾“辦成一件事”為導向,持續做好“一件事一次辦”部門之間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優化再造政務服務流程,精準集成辦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各類材料,推行“一表申請”、“一窗通辦”,確保已公布的73項“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年內全面開展業務辦理,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套餐式服務和優質高效政務服務。(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1.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以加快推進異地就醫結算備案等73項高頻事項“跨省通辦”、不動產登記等137項事項“省內通辦”為目標,以務工人員為主要對象,積極同市政務服務大廳銜接,加快政務數據共享,通過網上受理和異地代收代辦等方式,實現戶籍證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跨省通辦”。加強與市政務大廳的溝通聯系,推出一批線下線上互認互辦事項,明確統一的受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等,實現異地代收代辦和無差別受理。(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2.不斷提高老年人事項辦理便利化服務水平。持續推動解決老年人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圍繞出行、就醫、辦事等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適用的智能化服務。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簡化網上辦理就醫服務流程,為老年人提供語音引導、人工咨詢等服務,配備導醫、志愿者等人員,為老年人提供就醫指導服務;針對年齡超過60歲的老人,不識字、不會使用申請軟件系統的辦事群眾一律實行全程幫辦,并采取即辦件立等可取,承諾件郵寄送達的方式,不斷提升辦事群眾的獲得感。(牽頭單位:縣衛健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3.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做好已實施174項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的基礎上,繼續按照證明材料“能減則減、主動核查”的原則,對辦理量較大、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符合群眾期待、社會風險總體可控的政務服務事項,凡涉及證明事項且能實現信息共享核驗的都要實行告知承諾制。對照省、市下放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公布事項清單,制定辦理流程、完善辦事指南、明確適用對象;對清單內各類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進一步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4.持續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建立健全鄉鎮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評價機制,逐步建立縣、鄉、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更多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實現與18鄉鎮政務服務中心和260個行政村(社區)便民服務站的互聯互通。完善基層綜合便民服務平臺功能,將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向鄉鎮、村和社區延伸,實現185項鄉鎮賦權事項和社會保險、農技推廣、社會救助、生育管理等與群眾聯系密切的服務事項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各鄉鎮、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9月底前)
25.大力推行“好差評”制度。在全縣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建立接受評價一受理一整改一反饋一信息公開一結果應用的“好差評”全流程工作機制,形成“一事一評”“一次一評”工作規范,提升辦事企業和群眾主動評價率,做到“政務服務好不好,讓企業和群眾說了算”。將“好差評”系統和差評整改系統向鄉鎮、村(社區)延伸,以評價促進基層政務服務質量的提升,切實增強企業與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6.實現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一號響應”。按照省市對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整合要求,制定我縣12345熱線平臺升級改造實施方案,做好場地改造、軟件開發、設施設備、工作流程、業務指標等相關工作,加強對上對下熱線的對接聯通。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擴大整合范圍,拓展服務的深度和廣度,實現政務服務一個號碼響應,打造“7×24小時”不斷線的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監察投訴中心,縣信訪局;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和各專責組職能,統籌推進“接放管服”改革工作,將重點任務抓緊抓好。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狠抓任務落實,按照重點工作任務部署要求,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建立工作機制,層層靠實責任,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統籌協調。各牽頭單位要緊盯時間節點,細化任務,加快節奏,爭分奪秒,加強重點難點問題攻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各部門要增強全局意識和整體觀念,強化溝通協調和聯動配合,克服各自為政、消極應付思想,主動與牽頭部門配合,主動與服務發展相協同,切實凝聚起推動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督查問責。要成立專項督查組,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對各部門的改革進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導,既要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也要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對工作積極、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力、失職瀆職的要大力追究和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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