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2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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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縣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政辦發〔2016〕27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住建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1〕35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進一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21〕2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總書記關于海綿城市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大力建設自然滲透、自然積存、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要求,科學規劃和統籌實施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城市綠地與公園、城市水系統建設,努力實現海綿城市“滲、滯、蓄、凈、用、排”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生態格局融入城市規劃建設的全過程,實現城市生態發展的良性循環。

二、目標任務

以創建“全國文明縣城”為載體,系統化全域開展海綿城市建設,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水質提升為突破口,結合棚戶區、老舊小區、危房和城中村改造等工作開展區域治理,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到2030年,縣城建成區6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一)近期目標(2021年—2025年)。編制(修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和制定實施方案,編制內澇治理系統實施方案、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可行性研究報告,繼續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四河三渠”等水系整治,新建安置房、太岳一號院、禧樾府、裕澤苑小區和西環路丁城渠生態治理工程、勝利路改造工程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標準逐步實施。

(二)遠期目標(2026年—2030年)。按照縣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要求,持續開展新建建筑、小區、道路、公園、廣場、綠地等建設和改造工作,全面落實國家對城市建成區“海綿城市”建設標準。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生態為本、自然循環。充分發揮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墊面對雨水的滲透作用,發揮濕地、水體等對水質的自然凈化作用,綜合考慮降雨、洪澇、排水、水系、徑流、土壤、植被等因素,科學布局,努力實現城市水體的自然循環。

(二)堅持規劃引領、統籌推進。修訂完善我縣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科學合理、因地制宜確定我縣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充分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嚴格落實海綿城市指標體系,在推進新建建筑、小區、道路、公園、廣場、綠地等建設和改造工作中,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切實提高縣城排水、防澇、防洪和防災減災能力。

(三)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四、責任分工

(一)編制和修編各類專項規劃。編制《縣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排水防澇等專項規劃和內澇治理系統實施方案、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可行性研究報告。(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二)建立全縣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庫。結合我縣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十四五”規劃,建立海綿城市項目庫,編制海綿城市年度建設任務并將其納入年度城建計劃。(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園林中心、沁河鎮人民政府)

(三)建設海綿型生態水系。逐步實施縣城內河、縣城段沁河、南小河、狼尾河、丁城渠、齊泉渠、梁家溝渠等“四河三渠”生態修復排水工程,嚴禁隨意填埋侵占水體,修復受損水系,營造多樣性生物生存環境,構建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逐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快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縣城污水處理廠擴容改造項目,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消除積水區域。實施河道清淤工程,增加河道排放能力,增強行泄洪水能力。合理設置人工濕地生態修復措施,對排入自然水體的尾水和雨水進行凈化。(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沁河鎮人民政府)

(四)建設海綿型綠地系統。城市綠地系統是重要的海綿體,應嚴格按照城市規劃和審批的施工圖進行建設。按照規劃和海綿城市標準,有步驟、有計劃的對現有人民公園、日月廣場和人民路綠化帶、沁河縣城段兩側綠化進行改造,實施沁河沿岸生態修復項目河西段、西山公園建設項目,注重植物配置的生態性和結構合理性,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的城市海綿體功能,消納和蓄滯周邊區域雨水。(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園林中心、沁河鎮人民政府)

(五)建設海綿型道路。逐步改變雨水快排、直排的傳統做法,變快速匯水為分散就地吸納,嚴格按照城市規劃和審批的施工圖建設,提高城市道路對雨水的滲、滯、蓄能力。實施勝利路改造、西環路、小河東街、商業街(勝利路—西環路)、E17街、沁運街(東段)、谷近街(東段)道排工程,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等推廣使用透水鋪裝和透水路面,因地制宜設置下沉式綠化帶,逐步推行道路雨水的收集、凈化和利用,減輕對市政排水系統的壓力。(責任單位:縣住建局、沁河鎮人民政府)

(六)建設海綿型小區和單位。推廣海綿型建筑與小區,因地制宜采取屋頂綠化、雨水調蓄收集與利用等措施,盡量減少對自然地表的擾動,保持地表自然排水系統,降低不透水區域的面積比例,提高建筑與小區的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在安置房、太岳一號院、禧樾府、裕澤苑小區建設中逐步推進海綿型小區建設,積極推廣屋頂綠化,小區非機動車道和地面停車場采用透水鋪裝,小區綠地和景觀水體要規劃建設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濕地等集雨型綠地,并配套蓄水設施,收集雨水用于綠化灌溉、景觀水體補水和道路清洗保潔等。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設項目要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齊泉苑等老舊小區改造要同步考慮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與排水設施能力。(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局、沁河鎮人民政府)

(七)推進海綿城市項目建設管控。行政審批部門在審批時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相關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保持雨水徑流特征在城市開發建設前后相一致。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等各管控環節,嚴格履行建設程序,依法辦理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建設手續。(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沁河鎮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研究制定我縣海綿城市建設年度計劃、考核辦法,建立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相關單位要把海綿城市建設擺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聯系人,積極主動聯系和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加快落實各項規劃建設任務。

(二)加強宣傳培訓。要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宣傳,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專題宣傳報道。同時,積極推廣利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和產品,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專業技術培訓,提高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維護人員的專業技能,營造全民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濃厚氛圍。

(三)嚴格任務考核??h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上級要求和年度計劃、考核辦法,對各單位年初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認真考核,確保海綿城市建設各項工作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