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29 04: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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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廳關于全面推進農產品保鮮冷鏈設施建設的通知》(農市發〔2021〕7號)、《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全面推進農產品產地保鮮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農市信字〔2021〕9號)以及市農業農村局通知要求,為加快推進我縣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完善農業產業鏈供應鏈,促進產業和消費“雙升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堅持“農有、農用、農享”的原則,依托縣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為重點,圍繞我縣蔬菜、果品、中藥材、山藥等特色優勢農產品,實施水果、蔬菜、中藥材為主要品類的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程,支持我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建、改擴建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冷鏈設施,提高產地倉儲保鮮能力,減少農產品產后損失,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和溢價能力,促進農民穩定增收,推動農產品提質增效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建設重點

(一)建設范圍

根據產業發展需求,突出相對集中布局,聚焦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重點圍繞蔬菜、水果、中藥材等(不包括糧食、畜產品、水產品)開展設施建設。

(二)建設內容

1、通風貯藏庫。在甘薯、馬鈴薯、山藥等耐貯型農產品主產區,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設地下、半地下貯藏窖或地上通風貯藏庫,采用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保持適宜貯藏溫度。

2、機械冷庫。在果蔬及其他種植類農產品主產區,根據貯藏規模、自然氣候和地質條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組裝式建筑結構,配備機械制冷設備,新建保溫隔熱性能良好、低溫環境適宜的冷庫;也可對閑置的房屋、廠房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安裝機械制冷設備,改建為機械冷庫。

3、氣調貯藏庫。在蘋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躍變型果蔬主產區,建設氣密性較高、可調節氣體濃度和組分的氣調貯藏庫,配備碳分子篩制氮機、中空纖維膜制氮機、乙烯脫除器等專用氣調設備,對商品附加值較高的產品進行氣調貯藏。

4、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根據產品特性、市場和儲運加工的實際需要,規模較大的設施,可配套建設強制通風預冷、差壓預冷或真空預冷等預冷庫或預冷設施,配備必要的稱量、清洗、分級、檢測、信息采集等設備以及新建貯藏設施專用的供配電設備。

(三)支持主體

申報主體限定為縣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聯合社)和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三年內未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嚴重事件、無不良信用記錄。優先支持在村鎮具有交易場所并集中開展鮮活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服務和交易服務,或在同縣域內多地點、多數量、多類型冷庫配套建設的申報主體。

(四)補助標準

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程以縣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聯合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籌建設為主,中央財政資金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予以支持,補助范圍為2021年元月至2021年12月建設完成的冷藏保鮮設施。根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有關要求,采取“雙限”標準,即補貼比例上限不超過設施總造價的30%,單個主體補貼規模不超過100萬元。

三、工作安排

(一)組織申報(7月31日前)。全省農產品產地保鮮設施建設工程申報于7月20日正式啟動。申報工作正式啟動前10個工作日縣農業農村局向社會公布申報起止時間、方式內容等相關事宜,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下載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報系統APP和農業農村部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信息系統APP并進行申報。

(二)項目審核(8月20日前)??h農業農村局及時對新型經營主體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工作,確保申報主體的真實性、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及時反饋審核結果,確定審核名單。

(三)項目公示(9月30日前)。完成審核后,通過官方渠道公示通過審核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并將公示結果及時反饋申報主體(公示期7天)。

(四)建設管理(9月-12月)。設施建設審核公示無異議后,縣農業農村局通知各實施主體參照省《技術方案》和《技術規程》要求,對今年已建的設施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和完善,新建的建設主體,自主選擇具有專業資格和良好信譽的施工單位進行項目建設,采購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承擔相應的責任義務,對建設的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等事項須全程留痕。要注意留存建設過程中的合法票據、普通發票和完整建設記錄。

(五)項目驗收(12月)。項目建成后,項目建設主體提出驗收申請,縣農業農村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驗收,對設施建設的規范性、與申報內容的一致性、與技術方案的符合性等開展驗收,并于1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驗收工作。對驗收合格的,及時在全縣進行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補助發放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及時申請財政部門兌付補助資金。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設施,要明確整改內容,及時通知建設主體進行整改。對享受補助的冷藏保鮮設施,按照農村農業部統一要求,設立專門的標識和編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h農業農村局與縣財政局聯合成立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紀檢、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產業與信息化辦公室,具體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監督。建立并落實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管理制度,一要加強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主體申請行為的信用管理,實行建設申請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諾,一旦發生問題,取消資金支持;情節嚴重的,不再安排承擔其他農業項目。二要加強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督調度,根據實施進度及時組織開展現場督查指導,委托相關技術專家組或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驗收,促進實施過程全程監管。

(三)落實扶持政策。各鎮(街)要根據《省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辦法》等文件,落實好設施農業用地政策,將設施農業項目范圍內與農業生產直接關聯的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納入農用地管理,切實保障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用地需求;對符合規劃、集中建設的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應優先保障建設用地;探索通過租用、入股等方式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用于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

(四)健全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倒賣補助指標、套取補助資金、搭車收費等嚴重違規行為;加強信息公開,綜合運用線上線下宣傳媒介,以及村務公開、益農信息社等多種渠道,公開補貼受益對象、設施驗收結果、補貼資金、咨詢投訴舉報電話等各類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設施建設公開、公平、公正;參照省《技術方案》和《技術規程》,壓實實施主體直接責任,及時發現和糾正建設中的問題,確保設施使用安全;嚴格規范驗收程序,確保設施質量。

(五)加強宣傳培訓。加強政策宣講,廣泛發動有需求的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項目申報,擇優遴選上報實施主體。通過集中培訓、現場參觀、座談交流等方式,廣泛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程政策宣貫活動,充分調動實施主體參與設施建設的積極性;及時總結推廣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先進經驗、創新模式,樹立典型,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