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06 1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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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無證明城市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到2022年7月,通過清理和規范,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信息共享,加強長效管理,各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保留的全部事項無需群眾提交,基本建成“無證明城市”。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全縣行動協同推進。根據上級要求,統一確定標準、統一部署實施、統一創建時點、統一督查評價,全面推行“無證明城市”創建工作,切實解決證明材料過多過濫和“重復證明”“循環證明”等突出問題。

2.堅持法無規定一律取消。全面梳理群眾和企業辦事的證明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簡各種證明材料,形成保留和取消的兩份證明事項清單,實現清單之外無證明。

3.堅持法有規定無需提交。對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通過數據共享、告知承諾、部門核驗或代辦等方式,實現辦事過程無需提交證明材料。

(三)實施范圍。本方案所稱“證明”主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時,需提供的由行政機關或其他機構出具、用于反映客觀事實或表明申請人符合特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本方案所稱“無證明”不等于“零證明”或不需要證明,是指縣域范圍內各行政機關、公用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在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時,無需申請人到本縣相關單位開具證明,而是通過直接取消、數據查詢、部門核驗、告知承諾、網上開具、部門代辦等方式實現證明免提交。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證明事項全面梳理。水、電、燃氣、供暖、有線電視、銀行、保險、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行業范圍內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的具體工作方案,督促指導所屬公共服務機構開展證明事項梳理,梳理結果報縣司法局進行審查匯總后,形成縣級證明事項實施清單??h級證明事項實施清單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供電公司、廣電網絡有限公司分公司、人行支行、銀保監分局監管組、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

(二)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組織各部門、單位認領上級證明事項實施清單權限范圍內的政務服務事項和證明事項,并結合工作實際梳理上級清單之外能夠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針對事項特點等分類確定核查辦法,將承諾人的信用狀況作為確定核查辦法的重要因素,明確核查機關、證明核驗出具單位、時間、標準、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形成縣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各部門、單位要規范工作流程,制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編制、補充、完善事項辦事指南,明確當事人選擇告知承諾的要求,明確選擇或不選擇告知承諾的辦事程序,明確選擇承諾中途退出工作流程,與格式文本一并公告。(牽頭單位:縣大數據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有關部門、單位)

(三)推進證明在線共享和核查。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體化大數據平臺等全市統一的政務信息化平臺,推進跨部門信息系統業務協同和公共數據共享交換,配合市級開發建設電子證明共享和核查相關平臺,深入推進可信身份認證和電子印章應用,實現證明開具“網上辦”“掌上辦”。對有信息系統承載的證明,相關部門、單位要限時將數據推送至平臺;對無信息系統承載的證明,利用電子證明共享和核查相關平臺生成電子證明,實現相關證明的實時開具和共享應用。(責任單位:縣有關部門、單位)

(四)規范辦事流程。各部門要根據“無證明城市”建設要求,重新調整規范政務服務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的辦事規程、辦事指南,及時對外公布,接受辦事群眾監督。要持續規范電子化歸檔,在事項辦結后連同辦理結果實時歸集,固化形成電子檔案,推進數據開放利用,將電子檔案作為電子證照證明庫的有效補充證明。(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縣有關部門、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單位要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的工作機制,明確具體科室和人員,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把握時間節點,突出工作重點,逐項梳理、不留死角,確保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壓實工作責任??h司法局負責證明事項清理結果的審核論證工作,為“無證明城市”建設工作提供法制保障??h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縣政務大廳窗口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推廣工作??h大數據局負責配合市級加強全市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建設,推進部門業務系統與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的互聯互通,加快各類證明、證照信息匯聚??h有關部門、單位是“無證明城市”推進的責任主體,要認真細致梳理證明事項,確保合法、全面、準確,切實優化證明事項的辦理方式,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

(三)加強數據安全保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政務大數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政辦字〔2020〕37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全面強化數據保護,防范數據安全風險,構建全面覆蓋、自主可控的安全防護體系,筑牢安全防線,在方便群眾辦事的同時,保障信息安全,保護個人隱私。

(四)強化督促檢查。通過隨機抽查、定期調度、專項督查等方式,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列入“無證明”辦事的事項,仍向申請人索要證明材料,或應取消證明材料而未取消的,嚴肅追究實施單位及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同時,完善舉報投訴監督機制,受理群眾關于證明事項辦理方面的投訴,確保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