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14 16: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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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落實省、市語言文字督導評估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省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暫行辦法》(教語〔2016〕3號)和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迎評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語言文字工作的體制和機制,充分發揮黨政機關的帶頭作用、學校的陣地作用、新聞媒體的引導作用、公共服務行業的示范作用、社區的主體作用、鄉鎮農村的基礎作用,以點帶面,推動全局,不斷提高我縣語言文字規范化水平,實現我縣“講普通話、用規范字成為人民工作與生活常態”的目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以評促改、以評促建,努力提高語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用語用字規范化水平,扎實做好語言文字迎評的各項工作,確保我縣語言文字工作順利通過省督導評估。
三、督導評估范圍
本次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范圍為本縣轄區內的國家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城市街區、鄉鎮農村六大領域,屆時采取定點和隨機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受評單位。
(一)國家機關:包括縣黨政機關、縣直各局辦;
(二)學校:包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
(三)新聞媒體:包括縣廣播電視臺、報社、政府網站等;
(四)公共服務行業:包括醫院、銀行、郵政局、汽車站、網通公司;
(五)城市街區:包括云興鎮所轄社區;
(六)鄉鎮農村:包括鄉鎮政府及農村。
四、督導評估內容和標準
督導評估主要內容和標準依據《省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標準(試行)》進行,主要包括語言文字事業發展的制度建設、條件保障、宣傳教育、發展水平等4個一級指標,13個二級指標,并賦予了相應的評估分值(滿分100分),明確了考核要點。
實地查看的主要內容為: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校教師、播音員主持人、解說員、導游員及其他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等的用語情況。
2.各單位的名稱牌、指示牌、標志牌、宣傳牌(欄)、標語、電子屏幕,學校公文、教室板書、教師講課課件、教案、自編讀物、校本教材、試卷、各類公示用語用字,機關公文、印章,街道地名牌、站名牌、交通指示牌、公共設施、商店招牌、廣告等的用字情況,以及各單位在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營造的宣傳環境。
3.依據《省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標準(試行)》中考核指標要求,做到檔案資料整齊美觀、項目齊全、內容詳實、歸檔規范、查閱方便。
五、督導評估方法
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座談訪談等方式進行,并隨機抽取若干國家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城市街區、鄉鎮農村進行現場查看,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抽樣測試。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8月初)
1.成立縣迎評領導小組,組織召開迎評工作動員會,全縣統一安排部署迎評工作。
2.各機關、各單位制定迎評實施方案,準確把握評估內容和標準,任務分工到人,明確工作職責。
3.開展業務培訓,組織召開受評單位迎評業務工作負責人會議,對迎評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
4.按要求做好迎評宣傳工作,做好環境布置工作,在本單位醒目位置設立永久性的“請講普通話,請寫規范字”等宣傳標語,制作宣傳展板。在縣城主要街道設置大型公益性宣傳廣告牌。
(二)自查自糾階段(2021年8月9日—8月16日)
1.各受評單位嚴格對照評估標準,逐項自查,找出差距,進行整改。
2.各受評單位按要求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
3.各受評單位組織普通話培訓、測試,使所有工作人員普通話水平達到規定要求。
4.各受評單位要突出抓好本單位用字規范管理,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扎實抓好社會文字管理。
(三)縣級自評階段(2021年8月16日—8月底)
1.各單位形成自評報告,上報縣語委辦。
2.縣語委辦組織專業人員開展縣級自評,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查看、查看檔案、模擬測試等方式,對各單位語言文字工作進行預評估,反饋自評意見,進行自評小結。
3.縣語委辦完成相關材料收集整理,做好縣級檔案建設等工作。
(四)市級復核階段(2021年9月上旬—10月下旬)
1.各單位做好市級復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1)資料檔案盒:依據《標準》的考核指標要求,做到分類建檔,檔案盒整齊美觀,盒內項目齊全、內容詳實,分夾裝好、查閱方便。
(2)相關材料:單位自評報告、單位達標情況自評表等相關材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縣語委辦。
2.縣語委辦撰寫復核申請,經縣政府批準后將縣級自評報告等相關資料提交市語委。
3.接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復核。
4.按照市級復核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做好整改工作。
5.9月第三周開展第24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
(五)省級督導評估階段(11月上旬—12月下旬)
1.籌備接受省級督導評估驗收工作,縣政府向省級提出評估申請。
2.咨詢省督導評估組的意見,按照定點和隨機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受評單位。
3.受評單位圍繞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座談訪談、抽樣測試、現場查看等評估環節,認真做好準備工作,縣語委辦給予重點指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迎接省級語言文字督導評估工作由縣政府組織實施,具體由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縣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在縣教科局下設辦公室,組建迎評工作領導組,負責本次迎評的指導督查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迎評工作組,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主要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領導要率先垂范,抓在手上,把好落實關。每個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協調和督查工作,努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高質量、高標準做好迎評相關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受評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此項工作,嚴格執行和落實工作部署安排,不推諉,不扯皮,既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做到團結協作、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突出普通話和規范漢字日常應用強化整改工作,創新手段,做實搞活,創出特色,為省級評估積累經驗??h政府將對語言文字工作做的好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責任。
(三)抓好宣傳工作。語言文字工作具有很強的社會性,涉及面廣,各單位、各社區、宣傳部門必須加強迎評宣傳工作,形成強大的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增強人民群眾的語言文字法制意識,將迎接省級督導評估工作深入人心,推動迎評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四)保障經費投入。縣政府設立迎接省級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專項經費,確保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有序開展。各單位也要建立經費保障機制,保證本單位語言文字工作正常開展,確保順利通過省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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