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風突破年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03 08: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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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開展“能力作風建設突破年”活動,以“思想理念突破、服務企業突破、辦事效率突破、督查問責突破”為重點,大力營造“風氣正、審批快、服務優、效率高”的發展環境。著力在增強素質能力、提高辦事效率、強化制度執行、狠抓工作落實、提升群眾滿意度上下功夫,不斷提高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能力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著力打造一支能力強、作風優、素質高、形象好的干部隊伍。大力提升機關服務效能,不斷優化工作作風,強力推進重點項目落實,為全市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創新發展作出貢獻。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教育培訓。扎實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領導班子創建活動,以“組織怎樣創先進”、“黨員怎樣爭優秀”等討論活動為抓手,制定年度目標,創新活動載體,深化創先爭優活動。切實加強機關工作人員勤政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和職業紀律教育。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領導干部學習會、領導班子定期調查研究等制度,積極組織好“學習日”和公務員“周末課堂”,集體學習原則上每個月安排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同時,選派有關人員參加高等院校學習培訓。全面推進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有序推進重點科室和關鍵崗位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加強年輕干部在職業務培訓和科室之間、崗位之間輪崗鍛煉。提升機關人員綜合工作能力。結合年度工作任務,組織安排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提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二)創新服務舉措。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完善服務制度,優化服務流程,縮短服務時限,提高辦事效率,辦事服務做到“簡化、明確、快速、高效”。熱情接待,有問必答。實行重大項目、重點工作推進督促責任制,加大對重點科室及工作人員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執法形象和制度執行等情況的跟蹤督查力度,組織開展服務對象民主測評活動。進一步深化重點科室、窗口的服務效能。
(三)規范行政行為。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進一步健全民主集中、社會公示等制度,推進科學決策。全面清理和規范行政權力行為,嚴格執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經辦人集體審核簽批制度。圍繞權力運行風險點,建立健全內部防控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規范公開內容和程序,拓展公開形式,增強公開實效。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行說理式行政執法文書,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嚴格實施問責。
(四)提高服務質量。積極開展“走進基層,服務群眾”活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制度,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完善“公開承諾”、“三牌一欄”制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提高為發展、為基層、為群眾服務水平,真心實意為企業和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增強責任意識,對基層提出的問題主動協調解決,真正做到層層負責,人人把關,環環緊扣,形成嚴密的工作流程和完整的運轉機制。
三、活動步驟
“能力作風建設突破年”活動主要分四個階段展開: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月上旬前完成)。召開動員會議,傳達學習市委、市政府有關活動的部署及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全局人員參與活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大力營造“人人講效能、處處抓效能、事事創效能”的濃厚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推進(全年)。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2月上旬制定本單位開展活動的實施方案,突出重點科室,分解活動內容,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和能力作風建設”責任書。同時,切實抓好重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加大執行監督力度,確保各項工作得以落到實處。
第三階段,自查自糾(7月至9月)。采取召開座談會、發征求意見函等形式,廣泛聽取服務對象及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查找本單位及工作人員自身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明確整改的時限和要求,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第四階段,評議考核(12月底前完成)。深化重點科室、窗口的服務效能,對固定資產投資科、經濟綜合科、體制改革科、收費管理科、行政服務科加大民主評議力度,實行“年初服務承諾、年中監督檢查、年終集中評議”制度,并把考評結果作為年度評先評優和干部選拔使用的依據。對市優化辦、機關部門、服務單位的公開評議活動中征集到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進行整改。
四、加強領導
切實把能力作風建設擺上突出位置,以堅定不移的態度和強有力的措施,扎實有效地開展好能力作風建設突破年活動。
(一)健全工作機構,強化組織領導。局成立“能力作風建設突破年”活動領導小組,由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科室領導主動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黨政“一把手”為“能力作風建設突破年”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分管領導抓好分管科室及工作,科室負責人為科室能力作風建設的直接責任人,對科室能力作風建設負全面責任,對本科室發生違反能力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人和事,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管理不力的科室要追究相應的領導責任,經濟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體制改革科、收費管理科、行政服務科五個重點科室、重點窗口在市年度考核中若排名在后三位,將對科室負責人實施問責。
(三)對違反能力作風建設規定的行為,依據《市機關效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局《黨風廉政建設和能力作風建設責任書》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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