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06 0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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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為鞏固和擴大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對照市民政局脫貧攻堅工作安排,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市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市委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和全市民政工作暨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動員視頻會議精神,圍繞兜得準、兜得牢、兜得好,統籌民政領域各項政策措施,切實發揮民政部門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主要內容
(一)切實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實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政策,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既不能錯保,更不能漏保。全面公開鎮(街道)民政部門社會救助求助熱線,夯實鎮(街道)、村(居)主動發現責任,確保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會同發改部門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物價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足額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切實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幫助解決貧困人口個性化特殊困難。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增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
1.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強化低保兜底保障作用。配合扶貧辦等相關部門全面比對、摸排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低收入困難人群,及時掌握未納入救助范圍的人員情況,建立監測預警信息臺賬,將其中符合條件的全部納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圍。二是認真落實低保3-6個月的漸退政策。納入低保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在2020年底前退出低保要審慎把握,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交通費、培訓費等就業成本,以鞏固兜底保障脫貧成果。在延保期間,由于低保標準提高、政策調整等原因重新符合低保條件的,自動取消退保期限,轉為正常保障。三是落實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按照市級出臺的提標文件合理提高我縣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保障標準,將符合低保、特困人員供養人員納入保障范圍。四是出臺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低保收入核減辦法,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在納入低保時對大病就醫、高校就學等大額剛性支出予以核減。五是對低保行政文書工作情況、有無分配低保指標情況進行一次自查自糾,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問題。六是持續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切實整改社會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群眾反映問題、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和通過涉農“一本通”按月社會化發放資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責任單位:民政局事務服務中心、信訪科、各鎮(街道)民政辦)
2.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供養工作。一是合理確定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和差異化的照料護理標準,其中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二是圍繞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需求,落實“五有”(有照護協議、有服務協議、有定期探訪、有動態管理、有應急預案)工作要求,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責任,推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卡制度,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50%以上。三是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16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實行救助供養,給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四是對低保對象中的單人戶要逐人排查,將其中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對于本人堅持自愿堅持要求享受低保的,各鎮(街道)民政辦要與其簽訂協議并留存備查。(責任單位:民政局信訪科、各鎮(街道)民政辦)
3.進一步加大臨時救助力度。一是提高臨時救助時效性。對于支出型救助對象,審核審批工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于急難型救助對象,鎮(街道)、縣民政局應當在24小時內先行救助,并在5個工作日內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二是落實分類分檔的臨時救助標準。支出型:對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按照相關醫療保險補償和醫療救助后個人自負費用分段分檔進行救助,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12倍;對因子女自負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6倍。急難型:對于符合急難型對象條件,困難程度較輕的,根據救助對象困難情形,及時給予1000元及以下的臨時救助,對于困難程度較重,救助金額較大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確定救助金額。重大生活困難型:對于重大生活困難,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適當提高救助額度,由縣級民政部門牽頭制定綜合救助方案和救助標準。三是全面落實縣級民政部門委托鎮(街道)開展臨時救助審批的規定,委托直接審批的臨時救助金額一般不超過2000元/戶/次。進一步健全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提高“第一時間”救助實效。四是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口等困難群眾,可以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及時緩解其生活困難,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審批,并將符合條件的納入相應救助范圍。(責任單位:民政局事務服務中心、各鎮(街道)民政辦)
4.加快構建“e家大救助”體系,探索“后扶貧時代”困難群眾救助長效機制?!癳家大救助”體系是2020年“全市重點攻堅任務”,被市委列為十大“重要事項”之一??h民政局要做好相關工作,統籌社會救助政策,整合各類社會救助信息,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形成“五個便民”服務模式,即一證申請、一門受理、一網通辦、一鍵核對、一卡發放,探索形成融合聯動、多維施策、階梯救助、高效便民的“后扶貧時代”兜底保障長效機制。(責任單位:民政局事務服務中心、信訪科、各鎮(街道)民政辦)
(二)不斷加強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
5.進一步加大困難、重度殘疾人保障力度。一是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優化兩項補貼的申請、審批和發放流程。二是對兩項補貼發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殘疾人補貼落實臺賬,做到“應補盡補”和及時足額發放。三是加強同殘聯、扶貧部門數據比對,落實月調度、月比對制度,將殘疾人“兩項補貼”數據與低保數據、殯葬服務機構火化數據進行一次全面比對,對可疑數據逐一排查,及時更新殘疾人“兩項補貼”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信息及時、完整、準確。四是將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工作納入社會大救助體系,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為有照料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托養照護、日間照料、鄰里互助等服務。(責任單位:民政局福利科、各鎮(街道)民政辦)
6.進一步加大貧困老年人保障力度。一是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政策,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保障范圍。二是鼓勵支持村級建立孝善養老理事會,設立孝善養老基金,采取多種形式教育引導子女自覺履行贍養義務。三是建立健全政府為困難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制度,縣級全部出臺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落實包幫責任人,以子女不在身邊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獨居等特殊老年人群體為重點,采取上門探視、電話問詢、志愿服務、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加大關愛巡訪頻次,落實關愛服務措施。四是開展農村幸福院等級評估,依托農村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為貧困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務。五是加強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標準化建設,推進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法人登記,80%以上的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實現公建民營或轉制為企業、社會組織。將政府設立的農村敬老院運轉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照照料護理人員與自理、部分喪失、全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員分別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配備工作人員。(責任單位:民政局信訪科、福利科、鎮(街道)民政辦)
7.進一步加大孤困兒童保障力度,健全留守兒童、留守婦女關愛保護體系。一是提升兒童福利保障水平,落實孤兒、重點困境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保障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全部納入對應生活保障范圍,確?;旧钯M按時足額發放,實現“應養盡養、應保盡?!保⑦M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二是持續開展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困境殘疾兒童免費替代養護、“福彩圓夢”孤兒助學、普通高中困境兒童學雜費免除等工作,減輕孤困兒童家庭生活、教育、醫療負擔。三是建立健全貧困家庭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強基層關愛保護隊伍建設,實現一鎮(街道)一兒童督導員、一村一兒童主任,確保全部輪訓和持證上崗,并定期開展走訪排查,督促落實家庭監護責任,及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四是開展全市留守婦女的摸底排查,健全工作臺賬,建立縣、鎮(街道)、村居三級網絡,落實幫包責任人,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提升關愛服務能力。五是持續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采集和動態精準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納入對應生活保障范圍。六是加強困境兒童全面評估和分類精準救助保護制度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入專業社工組織,深化“圍巾媽媽”等結對關愛幫扶服務品牌建設。(責任單位:民政局福利科、鎮(街道)民政辦)
(三)統籌做好民政領域脫貧攻堅相關工作
8.進一步加強社區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修訂完善村規民約,進一步規范村務公開的內容、程序、時間和形式,切實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通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對村規民約,本村經濟、建設發展規劃實施和財務收支情況,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殘疾人保障、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關愛服務情況,以及依法由村民會議或者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村務民主協商的實施過程和成果采納、落實、反饋等情況全部納入村務公開內容。一般村務公開事項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財務收支情況應當逐項逐筆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隨時公布。(責任單位:民政局基層政權科、各鎮(街道)民政辦)
(四)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
9.進一步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機制。發揮社會組織在整合力量、調動資源等方面的優勢,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產業扶貧等領域開展公益項目,開展多元化脫貧攻堅工作。(責任單位:民政局民管辦、各鎮(街道)民政辦)
10.進一步發揮慈善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重要作用。積極組織開展慈善扶貧募捐活動,脫貧攻堅期內,“慈心一日捐”資金全部用于脫貧攻堅。聚焦建檔立卡扶貧人口,開展助困、助醫、助學等各類救助項目,引入社工機構、志愿團隊開展心理疏導、賦能增能等專業服務。繼續開展好“慈善情·送光明”和朝陽助學等慈善活動。(責任單位:縣慈善事業發展服務指導中心、各鎮(街道)民政辦)
(五)做好疫情期間兜底保障工作
11.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兜底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期間,要及時足額發放各類救助金和社會福利補貼,重點解決好困難群眾面臨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以及特殊困難人員的基本照料護理需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收入下降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城鄉居民,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要認真梳理疫情期間困難群眾救助需求,區分不同情況分類做好救助工作,開通“綠色通道”,采取“先行救助、后補手續”方式及時施救。對受疫情影響在家隔離的孤寡老人、社會散居孤兒、留守兒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要保持經常聯系,加強走訪探視,及時提供幫助。對受疫情影響致貧返貧人員,要及時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責任單位:民政局有關科室單位、各鎮(街道)民政辦)
三、時間要求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3月)。民政局召開會議,對全縣民政領域脫貧攻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印發《縣民政領域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工作方案》。各各鎮(街道)民政辦要對照本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重點任務、時間節點。
(二)自查自評階段(截止2020年3月31日)??h民政局要對照《關于開展民政兜底脫貧攻堅自查評估工作的通知》(字〔2020〕9號)和本方案所列重點工作,針對工作實際,全面進行梳理排查,確定短板弱項,建立整改臺賬。同時,開展貧困人口全面排查,加強與扶貧部門的工作銜接配合、信息共享比對,及時掌握貧困家庭個案情況和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情況明、底數清。
(三)全面整改階段(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各鎮(街道)民政辦要對照整改臺賬,逐一分析原因,認真研究整改,確保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政策“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各項救助幫扶政策落實到位。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0年5月1日—6月30日)。各鎮(街道)民政辦要切實做到查缺補漏,對于需要政策層面解決的問題,抓緊進行研究,提出解決的思路措施,推動建立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確保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上來,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把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作為民政工作重中之重和頭等大事,全面分解任務,層層傳到壓力。充分發揮考核在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中的導向作用。
(二)嚴格督導檢查。縣民政局將組成督導組,自4月份起,不定期對各鎮(街道)民政領域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至本級黨委、政府,確保責任落實、措施精準、工作到位。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民政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政策,總結先進經驗,挖掘正面典型,做好涉貧輿情處置,引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支持民政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在民政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中營造盡銳出戰、擔當落實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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